設備平台使用權明確嗎
發布時間: 2021-01-16 15:06:30
1. 我家的設備平台被鄰居敲了,說他有一半的使用權,現在我想恢復他都不讓,問下物業這個事管嗎,不管我找誰
你說的太含糊了。
1、什麼設備平台?所有權是誰的?使用權是誰劃分的?
2、這個平台設立是否合法?還是私自設立的?
3、鄰居家的一半使用權是誰規定的?
希望你詳細講述。
2. 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應該等同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么
不等同,81.89平米是建築面積,包含你的8.68平米以及公共走廊,樓梯,牆體的等公共區域的面積。
第一, 81.89是指你目前居住的房子的使用面積,就是卧室,客廳啊之類的。
第二, 8.68平米,是因為你是買的單元房,所謂分攤,商品房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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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層高2.2米以內的技術層。
4、構築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儲油(水)池、貯倉、圓庫、地下人防干支線等。
5、建築物內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
7、單層建築物內分隔的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8、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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