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軟體著作權
首先,得明確一點,目前在我國,單純的軟體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軟體的保護依照《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進行,所以,對於軟體目前只能享有著作權。
其次,要理清開放源代碼與軟體著作權之間的關系:
本來,按照著作權法,作為軟體的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發行權、出租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翻譯權等權利,也就是說,他人要想實施以上行為必須取得你的許可(一般情況下以付費為代價)。
那麼,實踐中,軟體著作權人在市場上發布軟體(只提供目標程序),購買者掏錢之後就獲得了運行該軟體的許可。
注意,購買者只是獲得了運行該軟體的許可。
他沒有權利自己來發行、出租、傳播該軟體,也不能修改該軟體然後發行等。
這樣做不合著作權法,也不太可能,因為在沒有源代碼的情況下,修改是異常困難的。
很顯然,上面的結局不符合共享精神,還會導致不必要的重復勞動,特別不利於程序員的學習進步。
於是出現了開放源代碼運動。
它要求軟體著作權人在發布軟體的時候必須公布源代碼,同時還要放棄修改權、發行權等權利,也就是說,他人可以自由修改、傳播。
他人獲得這些自由的同時也要遵守一些限制:必須保留原軟體的署名,必須同樣遵守開放源代碼的要求。
這實際上就是軟體著作權人和公眾之間達成的一個協議。
協議的主要內容是著作權人放棄一部分權利,被許可人或得一些自由但要遵守協議中的限制。
如果被許可人違反協議中的限制,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對其提起訴訟(軟體著作權人只是無償許可公眾行使其部分權利,但仍然是著作權人,所以有權起訴)。
綜上,開放源代碼的前提是擁有著作權。
開放源代碼之後著作權仍然存在。
開放源代碼與否影響的是著作權人和使用軟體的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對於著作權歸屬毫無影響。
所以,你想解決的著作權歸屬問題不能夠通過公開源代碼來解決。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著作權法,著作權應屬於你的單位,即使你提前公開也不影響其擁有著作權。
只要他能拿出證據來證明他應該是著作權人即可。
到時候你反而可能成了侵權人。
從你的表述來看,該軟體是你的作業而不是工作任務,所以著作權不可能屬於單位。
你只要能證明是你開發了這個軟體就可以了。
著作權從軟體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不需要申請。
那為什麼有的人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登記(自願登記)呢?這就起到一個初始證明的作用,如果其他沒有登記的人拿不出更有力的證據,就推定登記的人是真正著作權人。
所以,即使單位進行了登記,只要你強有力的證據,你仍然是著作權人。
關於證據問題,如果你感興趣,以後再討論。
Ⅱ 開源軟體受版權保護嗎
開源軟體受版權保護嗎?一些軟體在開發完成之後版權就在開發者那裡,並且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很多人對於軟體的保護沒有清楚的了解,那麼對於這個問題法律上是怎麼進行規定的呢?開源軟體受版權保護嗎開源軟體受版權保護嗎?開源軟體受版權保護。《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Ⅲ 開源軟體申請登記軟體著作權
是的,是受保護的。但你既然開源了,別人就可以直接使用,甚至在你原有的基礎上做二次開發。不過一旦涉及商業用途的話,就應該要徵得你的許可。
Ⅳ 開源能不能申請軟體著作權
可以申請,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也可以找代理,我們是山東省版權服務中心
Ⅳ 軟體著作權 修改了某開源平台的方法的擴展平台能申請軟體著作權嗎
可以申請,不過這種如果被審查員看出來的話這件有可能就再也申請不了了,因為著作權保護的是開發者,而您的這件開發者不完全是您,要看這個開源平台的開源聲明了。咨詢可以網路 星光智庫 能做加急
Ⅵ 使用了部分開源代碼,還能申請軟體著作權么
看你軟體用途情況,如果是商業軟體即使是申請了軟體著作權,沒有獲得原作者的授權的話也是侵權的。而非商業用途的話就要看開源協議了。至於申請著作權一般問題不大。
Ⅶ 開源軟體申請著作權申請
先搞清楚一點。
開源軟體只是一個統稱,只代表作者開放了源代碼,專而權利,也就是著作屬權有沒有完全開放,開放多少,有沒有給予公眾完整的修改權,這些要看著作權人的聲明,通常作者都會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並或多或少對開放的權利有所限制。
另外,說一下,著作權不是申請的,而是伴隨創作完成自然獲得的,所謂的「申請著作權」其實是去版權局做著作權登記留證。
最後推薦一下,關於軟體類的著作權,有個不錯的前期留證的方式,那就將軟體加蓋TSA時間戳,具體的你一下便知,費用十分低廉,法律效力也已得以認可,十分適合初期留證。
Ⅷ 項目中使用的組件基於MIT協議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嗎
申請著作權之前要對著作權的概念有個明確的了解。我們國家對於著作回權的保護是指答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等。然而提到的軟體著作權應該屬於計算機軟體的一種。所以可以進行軟體著作權的申請。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Ⅸ 請問開源程序申請軟體著作權算侵權嗎
首先,得明確一點,目前在我國,單純的軟體是不能申請專利的。軟體的保護依照《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進行,所以,對於軟體目前只能享有著作權。
其次,要理清開放源代碼與軟體著作權之間的關系:
本來,按照著作權法,作為軟體的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發行權、出租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翻譯權等權利,也就是說,他人要想實施以上行為必須取得你的許可(一般情況下以付費為代價)。那麼,實踐中,軟體著作權人在市場上發布軟體(只提供目標程序),購買者掏錢之後就獲得了運行該軟體的許可。注意,購買者只是獲得了運行該軟體的許可。他沒有權利自己來發行、出租、傳播該軟體,也不能修改該軟體然後發行等。這樣做不合著作權法,也不太可能,因為在沒有源代碼的情況下,修改是異常困難的。
很顯然,上面的結局不符合共享精神,還會導致不必要的重復勞動,特別不利於程序員的學習進步。於是出現了開放源代碼運動。它要求軟體著作權人在發布軟體的時候必須公布源代碼,同時還要放棄修改權、發行權等權利,也就是說,他人可以自由修改、傳播。他人獲得這些自由的同時也要遵守一些限制:必須保留原軟體的署名,必須同樣遵守開放源代碼的要求。這實際上就是軟體著作權人和公眾之間達成的一個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著作權人放棄一部分權利,被許可人或得一些自由但要遵守協議中的限制。如果被許可人違反協議中的限制,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對其提起訴訟(軟體著作權人只是無償許可公眾行使其部分權利,但仍然是著作權人,所以有權起訴)。
綜上,開放源代碼的前提是擁有著作權。開放源代碼之後著作權仍然存在。開放源代碼與否影響的是著作權人和使用軟體的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對於著作權歸屬毫無影響。
所以,你想解決的著作權歸屬問題不能夠通過公開源代碼來解決。也就是說,如果按照著作權法,著作權應屬於你的單位,即使你提前公開也不影響其擁有著作權。只要他能拿出證據來證明他應該是著作權人即可。到時候你反而可能成了侵權人。
從你的表述來看,該軟體是你的作業而不是工作任務,所以著作權不可能屬於單位。你只要能證明是你開發了這個軟體就可以了。著作權從軟體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不需要申請。那為什麼有的人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登記(自願登記)呢?這就起到一個初始證明的作用,如果其他沒有登記的人拿不出更有力的證據,就推定登記的人是真正著作權人。所以,即使單位進行了登記,只要你強有力的證據,你仍然是著作權人。
關於證據問題,如果你感興趣,以後再討論。
Ⅹ 利用開源框架搭建的社交網站,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嗎
如果是指申請那個證書,當然可以。
1)不用告訴申請者這是開源的。代碼提交時,把開源信息去掉。
風險自負。
2)申請是提供一份GPL說明,說明申請的代碼是基於開源代碼開發的,但是不是開源代碼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