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居住用地所有權
Ⅰ 房屋所有權證上是住宅用地,但設計用途是商服,不知道這代表的意思請高手指點
應該是「規劃用途」吧?應該是土地變性了,以房屋所有權證註明性質為准。
Ⅱ 在我國住宅用地的土地所有權的唯一主體是什麼
您好!在我國住宅用地的土地所有權的唯一主體是國家。謝謝閱讀!
Ⅲ 我單位部分職工出錢把單位土地變更為住宅用地請問變更土地所有權歸誰
土地的所有權永遠屬於國家,你只能變更使用權,沒有經過土地出讓,只是改變土地使用功能性質,就算變為住宅用地使用權依然歸單位所有。
Ⅳ 房屋居住多少年後才有所有權
一、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具體小區的產權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性質的才可以確定的,另外產權年限是從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的,不是從購房日期算起的。
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