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音樂版權
Ⅰ 關於音樂版權
就說鄰接權吧,有些獨立廠牌和音樂家會委託別的唱片公司或者版權代理公司負責某個區域的發行,這導致很難確認版權所有者與代理方之間的具體授權情況,是否包括新媒體的授權應用、授權的期限以及授權的區域等等。要減少此類的版權糾紛問題,唯有盡可能理清楚源版權所有方和相應的版權證明文案。尤其是在國內,授權方提供的信息中往往會缺乏源版權所有方的信息。
說到詞曲著作權就更為復雜了,它應當包含100%的詞作者權利和100%的曲作者權利,這中間的詞作者和曲作者很可能分別簽約不同的音樂版權公司。而當歌曲被翻唱被改編後,又可能出現歌詞繼承作者和編曲者的權利,那麼權利就再次被分割。那麼最後的結果一首歌曲可能有數家版權公司按不同的版權比例控制,只要沒得到這數家版權公司的集體授權都不能算擁有完整的權利。
圖示的是EMI音樂版權公司在詞曲著作權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到表中所列的幾首歌曲詞曲控制比例均是不完整的。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設了一非官方機構CISAC(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為了保障音樂創作者的知識權利不受侵犯,一些國家設立了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加入CISAC聯盟下,像中國的音著協(MCSC)、台灣的TMCS、香港的CASH、韓國的KOMCA和日本的JSRAC都屬於此類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大多數國家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官網都用的是org域名,音著協似乎比較特殊,但事實上它仍屬於非官方機構,只是有國家版權局的背景而已。)
詞曲作者和音樂版權公司以會員身份加入相應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委託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收部分版權的版稅,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則抽取一定的比例作為運營費用。不同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簽訂互為代表協議,如果日本的JSRAC與香港的CASH簽訂了互為代表協議,那麼CASH會員的作品在日本的部分使用版稅將有JSRAC代為徵收,反之亦然。
上面我強調了這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只是代為徵收部分版稅,因為它們大多隻代為徵收三項公共使用版權的版稅,包括公共表演權、公共廣播權和公共傳輸權。也有少部分例外的情況,如獨立的詞曲作者把所有的權利全部委託給集體管理組織。至於這三項權利具體的應用,像演唱會表演、電台播出、商場/超市/酒店/酒吧..的背景音樂等的使用版稅。所以目前在新媒體領域,詞曲著作權的版稅大多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關系不大。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方式也有其不科學的地方,因為像國內在版稅徵收的時候大多並沒按歌曲使用情況統計來徵收,這樣徵收的版稅在分配到詞曲作者或者版權公司時往往會成為一盤糊塗賬,最終詞曲創作者的利益就未必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明白了嗎?
Ⅱ 如何獲得歌曲版權的使用權
購買版權,屬入著作權利轉讓
權利轉讓合同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建議認真閱讀中國著作權法:http://www.ipsoon.com/banQuan/HTML/18336.shtml
現時在市面上流行的音樂作品其版權大都歸屬某一唱片公司,在版權法上稱為「錄音製作者」,你可按所需音樂作品的唱片出處找到它,但不要找相關的音像出版社,出版社自身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版權的。
不過現實問題是,絕大多數唱片公司(尤其是國內的公司,主要分布於北京和廣州兩地)內部的版權管理十分混亂,老闆也不真正具備版權意識理念,所以某一音樂作品的版權到底歸屬於誰本身不明晰(《老鼠愛大米》曾被一女五嫁),這一點在你尋求授權時需特別注意,否則經「合法授權」的音樂作品也有可能屬於非法使用!
不推薦你去找中國音樂家著作權協會取得授權,因為中國幾千年來似乎從沒有形成一個真正保護行業利益的行業協會,中國音著協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成立,其地位和立場還有其糟糕的表現實在不敢恭維。
Ⅲ 外國音樂版權怎麼獲得
如果翻唱外國歌曲一般會涉及到是否要將外文歌詞翻譯成中文的情況,我國著作權法把這項權利規定為作者享有,如果翻唱外文歌曲需要將歌詞翻譯為中文的話須經作者本人同意,並和作者協商有關報酬。
Ⅳ 國家音樂版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有那些
《著作權法》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Ⅳ 什麼是音樂版權注冊音樂版權的流程
音樂著作權也稱為音樂版權,是音樂作品的作者對創作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什麼是音樂版權?注冊音樂版權的流程?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什麼是音樂版權什麼是音樂版權?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這個系統可以對音樂的詞,編曲,曲,翻唱等作品進行在線的吧,注冊成功後,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會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臨時碼,這個代碼也是全球性音樂版權代碼。通過版權的注冊電子身份證,各個國家的版權組織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來保護,保護的作品在這些國家內可以被使用,由當地的版權組織代理收取版權費用,並且通過中國版權組織將費用轉給版權人。當作品出現版權侵權等行為,中國版權組織的律師團隊可以提供作品的注冊人、注冊時間、注冊信息,注冊時間可以精確到用秒來計算,為作者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保護版權人的合法權益。在保護的同時,協會還將聘請音樂家對作品進行點評,經過版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好的作品通過在線交易平台發布,提供給協會合作的唱片公司,演藝公司,以及各大音樂網站進行購買推廣,協會將購買費用轉給版權人。如何進行音樂版權登記?首先進入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其次是要注冊用戶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必須是真實有用的。在賬戶注冊完畢後登錄,按照指引找到登記作品選項並進入,選擇歌曲曲譜,音頻文件的其中一個選項,信息填好。填寫音樂版權登記的詳細內容,填寫創作音樂的作者,填寫版權信息。第一次使用的作者需要輸入真實信息,身份證,電子掃描文件同意並保存。當進入支付頁面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紙質證書或者電子版證書。待繳費後領取證書。完成以上操作步驟也就完成了音樂版權所有的登記流程,作品也將獲得法律的保護,從而維護自己的音樂版權及相關利益。
Ⅵ 版權局叫停音樂版權大戰,看看主流媒體都說了什麼
9月12、13日接連兩天,國家版權局相繼約談BAT、網易等網路音樂服務商,以及環球音樂、內華納音樂等境內容外音樂公司,核心關鍵均在「獨家版權」四個字。此前,阿里音樂、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三家陷入版權糾葛: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簡稱「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達成版權互相轉授權合作;而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因為版權問題正面臨互相起訴的尷尬。除此之外,用戶逐漸培養起付費購買數字音樂的同時,卻逃不開「聽個歌要下載好幾個APP」的煩惱。
Ⅶ 中國的音樂版權為什麼沒有保護呢.
中國的音樂當然有版權保護了,《著作權法》就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
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
1.音樂作品自身的版權關系就比較混亂,許多音樂作品說不清楚版權究竟屬於誰,許多大的唱片公司的版權也一樣存在問題,更不用說小唱片公司或是獨立音樂人了。
2.絕大多數唱片公司和獨立音樂人都沒有足夠的版權保護意識,也不知道該如何保住自己的音樂作品。
其實方法非常簡單,保護版權,一定要從我做起。如果唱片公司和音樂人自己都不真正重視版權保護,不去把自己的音樂作品進行版權登記,不對合法授權進行公示,那麼渾水摸魚的人就永遠有生存的空間。
Ⅷ 為什麼中國的音樂版權出現問題呢 外國不這樣呀
因為中國的音樂版權之所以受到大家的關注是因為沒有很好的法律及行業規范作為保障。在外國音樂版權的保護及規范很正規且發展很多年了。中國的音樂版權存在國家壟斷(類似「音著協」),違法成本小(法律判罰基本上不能挽回損失),行業各自為戰(各個唱片公司一盤散沙,沒有行業的聯盟)。所以若要改變現在的現狀,則需要法律的健全和完善,行業的團結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