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著作
作品的載體所有權與作品的著作權不是一回事。
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
取得作品原件的所有權,不等於就取得了該作品的著作權。
例如,某畫家將其所創作的一幅國畫賣給某收藏家,收藏家取得了該畫的所有權,他有權佔有該畫,自己欣賞,提供他人欣賞、出賣甚至丟棄、毀掉該畫,但是,他對該畫沒有署名權,沒有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也不能擅自把該畫讓人出版。對該畫的著作權仍然屬於創作該畫的畫家。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是一個原則,對此本條也有例外規定,即美術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享有對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這是適合實際需要的規定。作品原件在所有人手裡,再強調著作權人有展覽權,在實際上很難行得通。而且,給所有人享有對原件的展覽權,一般不會損害作者,且有益於社會欣賞美術作品。當然,所有人享有作品原件的展覽權僅限於美術作品,一般說來,展覽權也是對美術作品才有重要意義。
『貳』 如何區分作品著作權和著作實物的所有權
作品的著作權,是指作者對他所寫的作品所擁有的所有權,只有作者的授權,其他人才可以使用或做商業用途。而著作實物的所有權,簡單比喻一下,就像你去書店買了一本書,這就是實物,那麼你就擁有了這本書的著作實物的所有權。
『叄』 著作權與所有權
1 如果你說的是我國大陸地區的規定,那麼正如你所說,展覽權歸原件所有人所有。這句話有兩層含義 其一 原件所有人可以將所持有的作品 進行展覽;其二 作者不能以享有發表權為理由阻止原件所有人展覽。
所以,發表權的確沒有轉移,但是作者的確可以進行展覽,只是一個無法行使的權利實際上已經失去意義而已。
2 請注意, 伯爾尼公約 並沒有約定發表權,一方面是為了避免權利內部矛盾,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給各國的法律規定留有餘地。
3 世界上,規定作者可以通過發表許可權制原件所有人展覽的國家雖然少,也是有的,例如 德國 法明確規定 發表權可以限制原件所有人展覽或者影響發表權的行為。
所以很明顯,這是我國立法不成熟的表現。
關於公開:
公開是指 讓 不特定多數人,你說的 連續轉讓行為不構成發表。 你應該正確理解 不特定多數的含義。因為很明顯 這個行為時特定的。
『肆』 作品的著作權與所有權可以分離嗎
所有權屬於物權范疇,是指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的客體是有體物。 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范疇,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其客體是無體物,即作品。例如,畫家將自己的一幅畫送給他人,如果沒贈與該畫的著作權 ,那麼,受讓人只對這幅畫享有所有權 ,而不能對畫行使著作權 ,該畫的著作權仍在畫家手中。
『伍』 照片的所有權和版權該如何劃分!
國內的知識產權法正處於完善過程中,對於這點也許並無明文參照.
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在拍之前雙方定書面協議.
若未定協議,則考慮以下方法:
在國外,個人知識產權主要涉及: 1.由個人單獨思考產生的(包含直接和間接思維) 2.有一定法律依據以證明個人對其所有權(這里你拍攝的照片便是你的思想創作,底片便是你的法律憑據)
全額報銷所附款項僅包含膠片,相片及相關的物質費用,所以照片(甚至底片)的所有權將屬於攝影協會.但照片的版權仍屬於你.
有兩個方法:
1.以底片原價向攝影協會買回底片,並允許攝影協會在本人允許范圍內使用照片;
2.與攝影協會訂立協議,允許其對底片及照片的保管權,但若使用時須得到本人同意
『陸』 簡述著作權與所有權的區別
著作權是一種專有權。具有財產權和人身權雙重性。所有權是一種財產權。由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四部分組成。著作權以其專有和具有人身權的性質區別於其他財產所有權。
『柒』 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以下權利的第五項至第十七項可以轉讓,詳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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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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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如果是劇本、小說、漫畫需要登記著作權,可以上可以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DCI體系示範平台——雲萊塢上登記。線上可以完成全部流程,而且沒有費用,可以獲得版權登記證書。
『捌』 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這句話矛盾嗎,
不矛盾呀,所有權是物權范疇,著作權是知識產權范疇。
著作權是在著作權人作出作品後當即生效的,而且著作權當中的人身權是不可以轉讓的。
所有權只要所有權人願意,都可以轉讓。
你提的問題當中,「軟體所有權歸買方所有」應該是說買方買下該軟體後可以享有對該軟體的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但後面一句「著作權歸開發方所有」是用來強調,在買方進行收益時,不得侵犯開發方的著作權。
比如,買方可以將軟體用來出租,但必須徵得開發方的同意並支付報酬才可,不能因為自己有所有權就不顧開發方的利益濫用權利。
針對你說的關於「減免營業稅」的問題,我認為你並不用擔心,還是可以免營業稅的,「按要求,軟體所有權歸買方,賣方取的的開發收入才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是用來限制一些開發方不是將所有權轉移,而是採用出租、許可使用的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行為的,與你說的這句話是否矛盾沒有關系。即使有關,你也是已經將軟體所有權轉歸買方了,也應該是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的。
以上為本人的個人見解,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
『玖』 找人做軟體,軟體所有權、著作權如何解決
花錢找人做軟體,如何解決軟體所有權呢?我想這是每個找人做軟體的朋友心中都關心的一個問題,知識產權屬於無形資產,但同樣具備流通價值,客戶一般都是創意方,提供想法、需求,但總是擔心自己的想法被剽竊,辛辛苦苦找人做軟體,花了錢,怎能容忍成了他人的「嫁衣」,這種擔憂我們非常理解,我也曾經有過類似的困擾。所以先說說一些個人看法:1、很多創意想法真的是第一嗎?也許您不服氣,也接觸過很多這樣的朋友,包括我自己。但事實通常是:當你想到一個idea,可能有1000個人已經想到了,100個人在准備商業計劃了,10個人准備全力去做了,一個人已經干出來了。所以執行力才是最重要的。2、很多想法在沒有成功之前,沒人會太關注,大家都是在自己最熟悉的圈子做事,所以真正推動這件事情成功的人,也只有您自己。3、如果做成功了,根本上杜絕模仿者也是不可能的,看看身邊很多產品的例子就知道了。但當別人都在跟風模仿的時候,相信您早已經賺Hight了。4、如果您認準是塊大蛋糕,必要情況下可以申請專利、軟體著作權保護。
筋斗雲如何看找人做軟體版權保護問題:1、對我們來說,名譽重於一切,對客戶的承諾必須做到,用戶的口碑才是我們持續發展的動力,您能找我們做軟體,是對我們的極大信任,我們不會自砸招牌2、當下是個法律社會,一切約束條款都可以寫入合同。找人做軟體,法律約束是必不可少的。3、我們做的事情已經活得很好了,沒有精力,也沒那個野心考慮太多東西,我們的目標就是用口碑贏得更多客戶,幫助用戶成功,就是為自己爭取更大的成功。以上是我們的針對版權保護的一些看法,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找人做軟體的相關費用問題,請繼續看:開發一個app需要多少錢,需要多長時間?更新日期:2013-07-23 08:28
作者:筋斗雲,修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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