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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考點

發布時間: 2020-11-22 00:43:35

① 劇本版權保護:劇本版權登記相關知識點

劇本版權保護:劇本版權登記相關知識點劇本版權登記相關知識點一、什麼可以申請版權?主要有四條准則來決定什麼可以申請版權:1.作品必須是原著。如果你運用了莎士比亞的故事情節,這段情節你無法申請版權,只有與莎士比亞作品脫離的那部分可以。2.必須是作者獨立的措詞表達。受保護的只是表達方式,而不是潛在的想法。比如說,你具體的對白、由幾場戲組成的段落或者視覺意象、還有你刻畫的人物,都可以申請版權保護,而你的概念得不到保護。至於什麼是可以被盜用的想法,什麼是想法的表達,是法庭根據具體案例來判定的。不過,如果是兩句話可以概括出來的,那就是一個想法。3.作品必須是無實際功效的形式。你不能給一份合約或說明書申請版權。4.可以申請版權的作品,必須是有可觸摸載體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說,它必須在紙張或者電腦中記載下來了,而不能是你在午餐中說話的內容。二、當你有了創意,要怎麼辦?寫下來!要知道,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是世界上所有國家著作權法中通行的原則。如果創意一直作為一個想法或靈感停留在你的腦海里,就隨時有可能被別人捷足先登。因此,通過進一步的細化,將創意轉化為具體的表達並及時記錄下來,讓創意衍化為享有著作權的實在內容,才是保護創意的不二法門。當然這只是第一步。因為即使你的創意已經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也可能會被人全盤抄襲,那人還會狡辯說:這也是我自己想出來的!因此,你還得讓全世界知道你才是原始作者。你首先要做的就是署名,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所以,署名是你表明作者身份的第一步,具體來說,採用手寫、水印、印章等不容易被更改的方式會更好。再者,如果你的作品字數較多,超出了1萬字的話,進行版權登記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畢竟著作權登記證明的權威性對於主張權利來說還是很有意義的。或者,你還有一個選擇,那就是將作品發表出來。所謂發表,就是將思想、觀點、文章和意見等通過報紙、書刊或者公眾演講等形式公諸於眾,在影視行業,創意被改編為電影、電視劇、微電影等視聽作品也屬於發表。但是,寫出劇本、進行登記之前,你不得不和製片人或製片公司交流自己的創意,在推介的時候,怎麼防止自己的創意被剽竊呢?這時候,建議你嚴謹地選擇製片公司,不要輕易將劇本的文稿發給對方或者留給對方。給製片公司看劇本的時候盡量拿紙質版,所有看的人都簽一份保密協議,直到對方決定購買你的劇本。這樣做並非在劇本泄露的時候一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而是為了一旦作品被剽竊,你至少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看過你的劇本,與對方談判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籌碼,甚至,一旦進入訴訟程序,這樣的操作方式更利於法院認定對方侵權或者違約。不過,如果你沒有對創意進行任何加工、細化使其固定在特定的作品上,又或者他人僅僅是借鑒了你的一個想法,那麼在現有的《著作權法》保護體系下,要保護創意還是比較難的。三、版權登記需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雖然創作本身就可以自然取得版權,但進行版權登記可以更清楚地表明版權歸屬並形成強有力的權利證明。注意,並非只有劇本定稿才可以辦理。在劇本未完成前,故事梗概分集大綱均可以辦理版權登記。當然,也並非所有材料都應該登記,版權登記需要一定的費用,耗時也很長,在時間和成本有限的情況下,選擇最重要的內容進行登記才是明智的做法。我們建議當創作材料超過1萬字時就應當進行版權登記。無論是對於劇本,還是對於故事梗概、分集大綱來說,只有這樣的文字容量才能容納一個劇本的核心思想、主要角色、基本情節和主要戲劇沖突,才能體現編劇為劇本付出的獨創性勞動,進而更有效地通過主管機關的審查。四、如何進行版權登記?辦理版權登記,你需要向作者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版權局提交申請。如果你是外國人,或者是中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人士,則需要向國家版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申請。首先,你需要去省市版權登記中心網站上登記。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網址為://www.cright.com.cn/,輸入網址後,進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頁首頁,在作品登記板塊,點擊作品著作權登記進入注冊頁面,登記並下載需填寫的表格。接下來,你需要按照網站的要求整理相應的材料,並提交給相應的版權局(版權保護中心),一般來說這些材料包括: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品;作品說明書;權利保證書;作品登記表委託書等。如果材料不符合作品登記條件,你將有60天的時間對材料進行補正,之後如果確認無誤,將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證。至此,你就走完了版權登記的漫漫長路。當然,你也可以考慮請專業的版權登記代理機構幫你做這些事情。不過,版權登記代理機構良莠不齊、魚龍混雜,這是如今的市場現狀,在確定代理方時,可得擦亮眼睛。採用這種方法時,首先,可以先通過全國企業信息網對版權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同時登錄其官方網站了解大概情況;在具體的溝通過程中,需要詢問清楚代理機構的業務狀況,同時對比不同代理機構的報價信息,從而做出決定,如果條件允許,最好要求其簽署保密協議;同時,即使選擇了一家代理機構,也應當提前去版權登記中心網站了解需提交的相關材料與代理機構的要求是否符合,以防提交的材料被用作他途。五、如果有人要購買你的劇本,應該怎麼辦?如果你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機會被進一步開發,當有製片公司、代理公司拋出橄欖枝時,你應當積極展開洽談。首先要了解對方的基本信息與開發過的作品等事項,以確定對方是否值得接觸,其次在洽談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只要沒有簽署正式的合約或保密協議,就不能將自己劇本的核心內容發送給所謂的交易夥伴,劇本的核心情節、核心人物以及其他具有獨創性的要素等都在此范圍內,也就是說,除了基本的故事脈絡、少許的片段情節之外,最好都不要透露給對方。即使你非常信任他,也不能輕易這樣做,因為你信任他,並不代表他懂得遵守編劇行業的交易規則,一旦他把內容發給第三方(他不是出於惡意),第三方有可能造成劇本泄露。第二,在接到邀約時不能興奮過頭,要明確對方的合作意圖(尤其要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為了開發作品,以及開發的形式是什麼)。為了明確對方意圖,在溝通過程中,要真誠,但不要輕易被好處誘惑。具體來說,你需要了解這些事情:對方是否提供了具體的合作方案、回報方式、對價,以及是否確定了下一步具體的談判時間等。一般找到你的人不會是最終拍板的人,所以在口頭約定之後,可能還會有變數(比如對方老闆不同意)。那麼,對於編劇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盡早將溝通推進到合同談判層面。第三,如果對方將了解作品的詳細內容作為合同談判的前提,那麼一份保密協議就成了防止低成本抄襲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這能對對方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另一方面,保密協議的法律效力,也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設置了最後的底線。最後,一旦出現損失(比如對方拿走了劇本卻不支付費用),不要忘記及時保留證據。證據是獲得司法救濟的重要前提。這些證據包括雙方的往來郵件、電話錄音、合同起草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文件等,在特定時刻,這些證據將發揮十分關鍵的作用。其實這些也不需要花費特別的精力,對簡訊、郵件隨手截圖是很好的辦法。

知識產權的司法考試

知識產權法佔分較多。考查內容側重於對法條的記憶。重點集中在著作權主體,保護期限,作品的合理使用與強制許可專利的種類及保護范圍,專利權的期限(尤其始期)及無效撤銷,專利侵權責任;商標的種類,商標爭議,商標的注冊審批程序,商標權的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等。
一、知識產權法的地位不斷上升,而專利法的地位尤其突出
首先,從總體上來看,知識產權法的地位在不斷上升。自從中國加入WTO以來,知識產權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家對知識產權的宣傳和保護力度也越來越強,從國家到公民都意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其次,從知識產權法的內部組成來看,專利法的地位尤其突出。
這提醒考生在備考時應注意根據各個部門法在司考中所佔的分值合理地安排復習時間。
二、在考點分布上依然是突出重點
知識產權的權利內容以及對侵權行為的判定和權利救濟歷來是知識產權法部分的重點內容,司法考試中的知識產權法試題依然是突出了這一重點。
三、更加註重對知識產權法基本理論的考查
無形性、專有性、時間性、地域性等是知識產權區別於其他民事權利的獨特特徵,是我們把握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概念的基礎,也是我們掌握知識產權各種具體法律制度的鑰匙。

③ 新聞傳播倫理與法規這門課程第六章新聞傳播與著作權的知識點有哪些

新聞傳播倫理與法規這門課第六章新聞傳播與著作權的知識點包含章節導引,第一節著作權,第二節著作權與新聞傳播的平衡,第三節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

④ 在著作權的原始主體中,確認作者的方法是,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為作者。這里的相反證明包括...

在丙作品上署乙的名字的是甲,因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是甲,而乙什麼也沒做,當然不承回坦責任 。 當然可以作為答相反證據證明自己並不是有意為之,題中告訴你的電子郵件和未將其作為自己的學術成果,其實就是要暗示你關於相反證據的考點。相反證明主要有三種情況:(1)作品著作權第一權利人為僱主等,而不論該僱主為個人、公司或其他組織,但當事人雙方就著作權的原始歸屬有明確約定的除外;(2)作品著作權第一權利人是作者,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明確約定的除外;(3)作品著作權第一權利人由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的,該著作權第一權利人為作品的創作者。1.乙的兩項證據為間接證據可以形成證據鏈,證明並未侵權.2.丙要有證據證明別人抄襲,自已才是真正的著作人, 此證據就是11條的相反證據,如丙沒有此相反證據,則作品的署名即為作者
謝謝採納。

⑤ 一道著作權自測題,請解釋選項和答案~無把握勿答~謝謝

解答如下:
解析:參見《著作權法》第32條,「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回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答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⑥ 著作財產權包括哪些各自的含義

著作財產權

(一)使用權

使用權是指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路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先定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的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發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權利。

(二)許可使用權

許可使用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但屬於法定使用許可情形的除外。

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許可使用權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

4.付酬標准和方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使用許可合同未明確許可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當事人不得行使。

(三)轉讓權

轉讓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轉讓使用權中一項或多項權利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的標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權,只能是著作財產權中的使用權,可以轉讓使用權中的一項或多項或全部權利。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1.作品的名稱;

2.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3.轉讓價金;

4.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轉讓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四)獲得報酬權

獲報酬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轉讓而獲得報酬的權利。獲得報酬權通常是從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中派生出來的財產權,是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必然包含的內容。但獲得報酬權有時又具有獨立存在的價值,並非完全屬於使用權、使用許可權或轉讓權的附屬權利。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

2011司法考試大綱
民法 第二十五章 著作權 第四節 著作權的內容

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財產權(使用權許可使用權轉讓權獲得報酬權)

2011年司法考試筆記
民法 第二十五章 著作權 第四節 著作權的內容

[內容指導]
著作權的內容是講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擁有什麼權利。著作權法是權利法,有關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權利的規定是整部法律的核心。我國《著作權法》在第10條對權利內容作了較為詳盡而具體的規定,指明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享有的與其作品有關的以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也稱為精神權利。著作人身權與作者的身份緊密聯系,專屬於作者。著作財產權是指對作品利用進行支配並因此獲得報酬的權利,也稱為經濟權利。財產權許可他人行使,也可以轉讓給他人。
(一)發表權
發表即首次公諸於眾。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具體包括:決定作品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公諸於眾。作品創作完成以後是否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不僅關繫到作品的命運,而且與作品的其他利益相關聯。只有將作品發表,財產權利才能行使。除了財產權利之外,發表還決定著作品是否能被合理使用、外國作品在我國受著作權保護、法人作品的保護期起算,等等。注意,發表權有兩個特點:第一,發表權是一次性權利。作品的首次公諸於眾即為發表。對處於公知狀態的作品,作者不再享有發表權。以後再次使用作品與發表權無關,而是行使作品的使用權。第二,發表權難以孤立地行使,而須藉助一定的作品使用方式。也就是說,作品的公之於眾要以某種確定的方式實現。書籍的出版、劇本的上演、繪畫的展出等,既是作品的發表,同時也是作品的使用。所以,發表的方式有很多,第一次出版、第一次表演、上網公布等都屬於行使發表權。
(二)署名權
署名,即在作品上署名,表明作者身份。署名權則是確認作品創作者身份的權利,基本含義是指作者有權決定在作品上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筆名,或者不署名以及合作作品作者的署名順序等。作者的身份主要是通過在作品上署名這一外在形式加以表示,但不盡然,某些情況下確認作者身份需通過署名以外的方式來實現,例如當作者未被署名的時候,有權要求確認其作者身份;作者還有權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有權禁止自己的姓名被盜用在他人作品上。也許有人會問,在假冒署名的作品中,被盜用姓名的人並未參加創作卻被他人利用了姓名,不法行為所侵害的是姓名權,怎麼會是署名權呢?的確,違法行為直接針對的是他人姓名,但這種對姓名的違法使用與作品有關:首先,假冒者之所以盜用姓名是因為被盜用者享有聲譽,而這一聲譽是基於其作品創作產生的。假如是一個沒有任何作品,其姓名不為人知曉的人,假冒者恐怕就不會去盜用他的姓名了。其次,盜用姓名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誤以為該作品是被假冒者創作的,以便增加作品的銷量。再次,如果假冒署名的作品質量低劣,所造成的直接後果是人們對被盜用姓名的作者及其作品的評價降低。從以上幾個方面看,假冒他人署名製作和銷售作品的行為所侵害的,正是著作權中的署名權。新《著作權法》第47條第8項規定,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侵犯著作權。《著作權法》修改之前該條規定為:製作、出售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此次修改將「美術」二字刪除。這樣,凡是製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的行為都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對此應予以注意。
(三)修改權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作品表達著作者的心聲,當作者的思想、情感和學術觀點發生一定變化時,允許修改作品是對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本身又是創作,是創作活動必然的結果,即使已經發表的作品,作者也仍保留著修改權。因此,當作品重印、再版時,圖書出版者應當通知作者,以尊重作者的修改權(《著作權法》第31條第3款)。與此同時,修改權也受到一些必要限制,如報紙雜志出版者可對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刪節(《著作權法》第33條第2款);著作權人許可他人將其作品攝製成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視為已同意對其作品進行必要的改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0條)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與修改權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兩個方面。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修改權的延伸,在作者授權修改作品或是利用作品時,如演繹創作、公開表演、機械錄制等,應當注意保持作品內容的完整性,保護作品的原意不被歪曲、篡改。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進行全面支配,實現經濟利益的權利。財產權與各種利用作品的方式相聯系,只有將作品按照不同方式加以使用,才能實現創作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換句話說,著作財產權由作品使用方式而構成,是各項使用權的集合。新的《著作權法》第10條第5項至第17項對財產權進行了列舉性規定,指明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具體的使用權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如此之豐富多彩,是由作品的種類和利用方式紛繁多樣決定的。對此,我們首先應該掌握關於財產權利的幾個基本規則:
1.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利是對所有的作品而言的。就某一個作者或著作權人來說,所擁有的權利應根據其作品類型和具體使用方式而定,並不是每種類型的作品都可能享有全部財產權利。
2.財產權利是互不相關的。作者在經濟上利用作品的專有權利,如出版、表演、改編電影等,是互相獨立的、並行的。
3.作品使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但並不意味著完全由作者本人實施使用權。多數情況下,作者的使用權通過他人的行為而實現。許可什麼人、以何種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對使用中的其他問題進行授權,這正體現了作者對作品經濟利益的支配。
4.准許使用作品即意味著作者有獲得報酬的權利。獲得報酬是作品被使用的自然結果,盡管法律不加以單獨列舉性規定,也應當將獲得報酬看成是允許使用作品的一個目標。
5.財產權利沒有數量限制。作者的權利應當包括未來由於技術進步或新的銷售方式而可能出現的權利,盡管這些權利尚未明文列入法律之中,但卻給它們留有空間。《著作權法》第10條第17項規定:「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即表明法律並未窮盡著作財產權。接下來,讓我們對財產權利中幾個重點難點作一說明。
(一)復制權
復制權是指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復制的客體可以是文字作品、音樂作品、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等幾乎所有的作品類型。從復制的數量看,可以是大量的,也可以是惟一的,僅復制一份也構成復制。對於藝術價值極高的繪畫等藝術品而言,仿製一份足以構成侵權。
(二)展覽權
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展覽權的客體限於藝術類作品,可以是已經發表的作品,也可以是尚未發表的作品。展覽尚未發表的作品即為作品的發表。展覽權的客體主要為某些作品的原件,復製品或仿製品一般來說沒有展出價值,尤其是美術作品更是這樣。然而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展覽權的有關客體中既有作品原件也有復製件,如果原件已由合法所有人佔有,那麼作者及著作權人只能對復製件享有和行使展覽權。同理,原件合法所有人除了享有作品物的所有權之外,還可享有該作品原件的展覽權。
(三)表演權
表演權,指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表演權的客體主要是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以及基於小說、散文等文學作品改編的劇作。《著作權法》修改後,表演權增加了新的內容,這就是劃分了表演的形式。表演分為兩種形式:一是現場表演,通過演員的聲音、表情、動作在現場直接面對觀眾公開表現作品,如演奏樂曲、上演劇本、演唱歌曲;二是機械表演,通過技術設備間接公開再現作品,即將表演固定下來後再利用媒體向公眾公開傳播作品的表演。機械表演也稱為間接表演。對表演形式的明確規定直接關繫到作者及著作權人在多大范圍內享有對表演活動的控制權。現在依據機械表演權,作者(通過集體管理組織)對營利性公共場所播放背景音樂收取費用就有法可依了。
(四)信息網路傳播權
信息網路傳播權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此項權利適用的客體包括文字作品、美術作品、音樂、戲劇等多種作品類型。與其他傳播方式特別是廣播所不同的是,網路傳播的作品是公眾在人選定的時間與地點獲得的,如在家庭個人電腦上、在網吧上網閱讀作品、觀看影片電視片,或者通過通訊系統收聽歌曲、聽笑話、聽故事等。信息網路傳播權的出現是適應網路時代新型傳播方式的結果,也是著作權法修改以後最引人注目的一處,2002年全國司法考試就非常及時地將其納入命題范圍。請看:
多項選擇題
某大學中文系英籍留學生馬克用漢語創作了一篇小說,發表在《文學新星》雜志上,發表時未作任何聲明。以下哪些行為是侵犯馬克著作權的行為?
A.甲未經馬克同意將該小說翻譯成英文在中國發表
B.乙未經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報酬將該小說翻譯成藏語在中國出版發行
C.丙未經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報酬將該小說改編成盲文
D.丁未經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報酬將該小說收錄進某網站供人點擊閱讀
(2002年卷三42題)
答案:ABD
分析:本題考點涉及著作權權利、侵權行為、合理使用等知識。答題時可從多個角度思考。從權利角度看,馬克作為小說的作者享有該小說的翻譯權、網路傳播權,即許可或禁止他人以翻譯、信息網路傳播的方式利用其創作的作品的權利。任何人未經馬克同意又無法律根據而對其小說進行翻譯、網路傳播均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AD兩項即屬於侵權行為。其中選項D信息網路傳播是作為作者的一項權利而出現的。再從合理使用角度看,不視為侵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有一項是對漢語言文字作品的使用,修訂後的《著作權法》對其增加了一限制性條件,應是「中國公民、法人創作的」漢語言文字作品。馬克是外國人,不應適用該項合理使用,故B項亦構成侵犯馬克著作權的行為。
(五)攝制權
攝制權也可稱為製片權,是指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權利涉及的有關客體主要是文字作品中的小說、散文、劇本,將這些作品改編為電影、電視劇,需得到作者的授權。
(六)改編權
改編權,即改變原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改編是將某一作品從一種類型改變成另一種類型的作品,如把小說改編成影視劇本,將電影改編成連環畫,戲劇改編成電影,等等。不改變類型的改編如縮寫、擴寫等。改編是作者享有的一項獨占權利,他人未經許可將作品加以改編都屬於侵犯改編權的行為,作者的改編權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
(七)翻譯權
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翻譯的對象主要是文字作品、口述作品,也適用於計算機程序語言的改變。作品被翻譯成異種語言文字,常常給作者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因而翻譯權幾乎是繼復制權以後最先出現在著作財產權中的一項重要財產權。涉外著作權關系中,翻譯權是其他權利的基礎,原作只有首先翻譯成異國文字,才可能進一步行使復制權、表演權。
(八)匯編權
匯編權是指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著作權法》修改前曾使用編輯權,但「編輯權」容易和出版社、報社的編輯活動相混淆,修改後改用匯編權。匯編是對作品的選擇和安排,收入的作品既有已經發表的,也有作為第一次發表而被收入的。作品是否許可匯編成集,完全在於作者本人的意願,還可因此而獲得報酬。
(一)著作權許可使用
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財產權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許可他人行使著作財產權的法律形式為許可使用合同,具體有出版合同、表演合同、改編合同、播放合同等。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有一些能夠有效地加以控制,如出版權、攝制權,有些則不能控制或難以控制,如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廣播權,作者很難掌握誰在演唱自己的作品,在哪裡演唱,哪家電台、電視台在播放作品的演出。因此,需要一個有效的機制來保障著作權人暢通無阻地行使權利,這個機制就是著作權集體管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接受作者或者著作權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管理個人不能控制的那些權利,它向作品的使用者授權並收取作品使用費,再將使用費按一定比例返還給著作權人,並對侵犯著作權的人提出法律交涉。《著作權法》第8條是關於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規定。
(二)著作權轉讓
著作權轉讓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將著作財產權中的一項或者幾項轉移給他人所有。轉讓和許可使用的區別在於,轉讓使得作者失去部分著作權,而許可使用只是使用權暫時與作者分離。我國《著作權法》原來沒有明確規定轉讓的問題,修改後的法律規定著作權可以轉讓,使得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途徑更加靈活,更能夠適應實踐的需要。應當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著作權轉讓限定在財產權范圍之內;第二,轉讓著作權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第三,對轉讓合同進行狹義解釋,轉讓的權利只限於合同中明文規定的權利,不得擴展到未明確規定和訂立合同時尚未出現的權利。
(三)著作權轉移
著作權轉移包括繼承和繼受。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著作財產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著作財產權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考點提示]
本節是著作權法的核心內容,知識點集中,也是考點分布較集中的區域。學習的重點應放在作者等著作權人的權利上,但應注意,命題方嚮往往從侵權行為的角度來考查對權利內容的掌握。

⑦ 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是什麼知識點

著作權人擁有作品的著作權,著作權又稱版權,它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專科學和藝屬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法律保護的屬於著作權范圍內的作品非常廣泛,包括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體,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既具有人身權性質,又具有財產權性質。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具體來說可以表現為復制權,表演權,播放權,展覽權,發行權,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權,改編權,翻譯權,編輯權,許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權,獲得報酬權等多項權利。其中,著作權的財產權利是可以被繼承的。
公民個人創作的作品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能隨意侵犯。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限不受限制,而發表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是有保護期限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一位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⑧ 自己做的高中知識點總結(歷史基本都是書上的重點,是書中的話)可以申請著作權嗎把它列印成冊賣嗎

你可以列印成冊賣,但是應該不能申請著作權

⑨ 法學本科畢業,實習律師從事知識產權維權,想自考理工科專業,那個比較好考點

說實話,一畢業就專做知識產權的話,是一條道走到黑的。也就是說,以後基本上也就在知識產權這一塊打拚了。當然做得好以後的發展機會也很多,許多國際大品牌都很注重打假,以後完全可以跳槽做公司的專利律師。有朋友之前在知識產權局做的,後來一個跳到某外資所,一個跳到某500強,都還挺滋潤。所以要不要換行業關鍵是看自己對這個行業是不是真的有興趣,畢竟以後有很大的機會就只做這個了。
至於自考理工科專業,倒沒什麼特別的建議。感覺文科生自學理工科也挺難的。真要選的話,看看目前律所的主要客戶,看看所在城市的主要產業,看看你自己對那方面比較感興趣,看看哪個更容易學一點,這些應該都能幫你確定方向。

⑩ 司法考試 著作權 專利權 商標權 的重點 考點在哪 希望有研究的經驗的前輩 給些提示

你聽聽錄音,老師都會有指出重點,還是很有針對性的。
以下是我對您的司考的建議:信息均來自,華夏考資。這里有很多教程,對你一定很有幫助。司法考試其實不難,只不過知識量有點多,需要你用較多的時間和精力!
只要堅持住每天看書復習,多背多做真題肯定沒問題的!
建議你先看完整遍三大本或重點講座,如果真的看不進,建議學習一套視頻,最好是老師對著黑板講的那種!
以下是推薦驗給你列的資料:
(1)三大本,這個東西對專業人士來說就是字典;但是對非法學的人來說非常有用 相當於敲門磚,能幫你了解基本的法學精神,概念和體系!建立起基本的法學知識框架,特別是對你接下來看懂講義非常有用 看的時候你就按照三大本的順序來看,由淺入深比較好看懂!
(2)講義和真題這兩者是同時進行的,在看完三大本後 一邊看講義一邊看真題 不停地吸收消化知識點 你可以給自己制定一個兩輪或者三輪復習法 慢慢把書由厚讀薄
(3)法條 法條是必須要背的,特別是對於關鍵法條 一個字都不能差 ,法條還是買一本的。
以上資料均來自【華夏考資】,你可以自己去查閱,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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