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之道
Ⅰ 請教高手一道知識產權的題~搞不懂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專人行使屬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在這里著作權人許可了丙什麼?是不是手稿的所有權?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明確說明: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丙有權以內部資料的形式刊印手稿!因此丙只有手稿的所有權,沒有著作權!
「內部資料」問題是在一定范圍內通過學習交流,小部分發行一般不認為是發錶行為!法律對這一方面沒有詳細的解釋!
Ⅱ 求助法律專家,關於知識產權和著作權的四十道題目
報刊社必須通過合同取得專有出版權。報刊社要求取得專有出版權,須預先在徵稿啟事中明確說明,規定不得一稿多投,並規定有權代表每一位投稿者在發表作品時聲明不得轉載。而投稿者如果明知出版社規定不得一稿多投,仍將稿件同時投若幹家報刊社,一旦發生一稿多用的情況,有關報刊社追究起來,投稿者將要承擔違約責任。
所以,是否能夠追究作者的責任要看報刊社的徵稿啟事中是否規定了不得一稿多投。如果沒有該條款則不能追究。
Ⅲ 道客巴巴上的文檔有版權嗎
作為文檔的作者對作品享有一系列版著作權,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Ⅳ 關於身份權、署名權和著作權的一道選擇題
A
國內的申請人辦理各種知識產權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二是委託國家認可的代理機構代理。
Ⅵ 求助:一道關於著作權的案例分析!!!!!!
針對以上問的觀點如下:
1、丙侵犯了甲、乙的著作權,其未能著作權有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演唱歌曲,侵犯了甲、乙對作品所享有的表演權;
2、3、4、A、B網站如果明知用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甲、乙著作權的行為或在收到甲、乙提出的確有證據的警告後,沒有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的,或者在甲、乙的要求下不提供丁在網路上注冊的資料的,A、B網站構成侵權,視情形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5、下構成侵權。丁在未經得甲、乙同意的情況下,甲、乙的作品擅自復制、上傳到網上去,侵犯了甲、乙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復制權、信息網路傳播權。
Ⅶ 如何區分道字原件的所有權和道字作品的著作權
作品的所有權與作品的著作權不是一回事。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專權的轉移。取得作屬品原件的所有權,不等於就取得了該作品的著作權。例如,某畫家將其所創作的一幅國畫賣給某收藏家,收藏家取得了該畫的所有權,他有權佔有該畫,自己欣賞,提供他人欣賞、出賣甚至丟棄、毀掉該畫,但是,他對該畫沒有署名權,沒有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也不能擅自把該畫讓人出版。對該畫的著作權仍然屬於創作該畫的畫家。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是一個原則,對此本條也有例外規定,即美術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享有對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這是適合實際需要的規定。作品原件在所有人手裡,再強調著作權人有展覽權,在實際上很難行得通。而且,給所有人享有對原件的展覽權,一般不會損害作者,且有益於社會欣賞美術作品。當然,所有人享有作品原件的展覽權僅限於美術作品,一般說來,展覽權也是對美術作品才有重要意義。
Ⅷ 求電子版《著作權之道》,有著作權法的其他專著也請發過來~想要看看 ToT 圖書館里找不到
這本書非常不錯,值得一看。不過既然研究著作權法,還是支持正版的好。
Ⅸ 一道著作權自測題,請解釋選項和答案~無把握勿答~謝謝
解答如下:
解析:參見《著作權法》第32條,「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回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答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Ⅹ 大學知識產權著作權的一道題,希望大神們解答一下
先D,引用作品註明出處,不算侵權。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