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使用權
Ⅰ 房地產企業購入汽車贈送客戶使用權怎麼處理
房地產企業購入汽車,贈送客戶使用權,視同租賃贈送。
購入汽車:計入固定資產。
贈送使用權:一邊確認租賃收入,計算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可以計算營業稅)及相關附加稅;另一邊計算銷售贈送成本,確認銷售費用。
隨商品銷售一起贈送的物品及使用權,不計算個人所得稅。
Ⅱ 贈送路由器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提供一個路由器給你用,但是路由器的產權不歸你,如果解除合同,路由器是要給人家退回去的
Ⅲ 農村土地贈送問題
土地使用權贈與是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地轉移給專相對人,相對人予以接受的行屬為。而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使用者只有管理和使用的權利,沒有權利贈送給別人。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Ⅳ 買房贈送的地下室和花園有無產權如何保證使用權
對於凈高超過2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會在產權證中註明或另發單獨產權證。開發商在銷售時會說贈送花園或地下室,但一般不會願意承諾或簽定贈與合同。
但不排除是前任業主或開發商的添附行為。跟開發商買就好辦一點,因為他擅自添附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約定(小)產權證辦出後付80%(可以看出地下室和花園有無產權),產權證辦好後付尾款。這樣你就可以控制風險了。
地下室作為具有獨立空間的建築,是有產權的,通常可以會體現在房產證中。花園所佔用的土地屬於小區共用設施,《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4)贈送使用權擴展閱讀:
產權的功能是指,產權作為一種社會強制性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界定、規范和保護人們的經濟關系,形成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秩序,調節社會經濟運行的作用。
(一) 產權的激勵功能
產權歸根結底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二) 產權的約束功能
產權對產權主體在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
(三)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調節或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
(四) 產權的協調功能
財產關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現代化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關系更加復雜和多樣,這就要求社會對各種產權主體進行定位,以建立和規范財產主體行為的產權制度,從而協調人們的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的運行。
Ⅳ 碧桂園璽悅現在贈送車位使用權具體是什麼意思
現在購買碧桂園璽悅,會贈送一個車位的50年使用權,也就是說,每家都能綁定一台車,這台車進入小區車庫會自動識別,准許進入。不可以賣,賣房子的時候隨著房產轉移。
Ⅵ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贈送他人嗎
可以贈送他人使用權,而且還需要經過所有權人同意!
Ⅶ 私人贈送土地使用權有法律效力r
私人贈送土地使用權如果沒有超出承包期,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國現階段,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國家或農村集體,在農村土地承包期內,農村村民對土地只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權,但不享有所有權。所以,私人贈送土地使用權如果沒有超出承包期,是有法律效力的。
Ⅷ 商品房贈送露台使用權問題
開發商不讓用。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外觀。等小區老舊了就沒人管了。過幾年再說吧!你先養花試試。沒人管了再行動
Ⅸ 合同法對開發商贈送車位使用權協議有何認定
一,贈與合同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版,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權
2,附條件合同,是指要求你負一定義務,合同生效的合同。如,送車位,要求一次性付全款方可成立。屬於附條件合同。
二,車位、車庫權屬;
1,車位,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不可以出售或贈與.
2,車位(小區屬於設立的專業停車場)、車庫(專業停車庫房),開發商可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
3,人防工程規劃面積,屬於業主共有使用權,戰時無條件撤出。開發商不可以出售或贈與.(每棟規模建築,都有人防工程面積).
引用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Ⅹ 贈與土地需交什麼稅
一、受贈方: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78號),就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進行了明確。《通知》規定,以下三種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除上述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二、受贈方:契稅
《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可見,個人無償贈送房產,受贈方需要計算繳納契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契稅的計稅依據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另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規定,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 [2004]1036號)規定,《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三、贈與方: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6]144號)規定,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不動產等三種情況。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為營業稅應稅行為。這里的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這是一般的原則性規定,但對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作為「特案規定」納入了視同銷售范圍。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視同發生應稅行為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其計稅依據是,《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上述視同發生應稅行為而無營業額或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進行核定徵收營業稅。
要注意的是,此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1995]156號)中曾規定,只有單位無償贈送不動產的行為才視同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對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不徵收營業稅。而按照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個人無償向他人贈送房產,出贈方也要繳納營業稅了。
還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第一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由於新營業稅對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作為「特案規定」納入了視同銷售范圍,因此,財稅[2008]174號文件也適用個人無償贈送房產行為。
另外,由於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稅額,因此,個人無償贈送房產計算繳納營業稅同時,出贈方也要計算繳納相應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四、雙方: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屬於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因此,個人無償贈送房產,出、受贈雙方都需要按0.05%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