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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所有權

發布時間: 2020-11-21 22:33:58

⑴ 房屋的所有權包括哪些

1、房屋的所有權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四項權能。也就是所有權人可以佔有、管理、使用、處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並且排除他人的權利。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於擁有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權利。
2、定義:房屋的所有權: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
佔有權:所有權人在房地產買賣中來行使,但有時也由別人來行使,這也就是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轉給租賃人。
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利用及有限佔有權。通過房屋租賃或借用實現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處分權:指所有權人對房屋處置的權利。房屋的處分權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確定房屋使用權、繼承、贈與對象。
收益權: 收益權是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人們擁有某物,都是為了在物之上獲取某種經濟利益以涸足自己的需要,只有當這種經濟利益得到實現後,所有權才是現實的。
3、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就是關於所有權取得條件的規定,該條的內容是: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法律沒有另行規定,當事人也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財產交付」就是所有權取得的條件。而該條規定中「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則是所有權取得的原因。

4、參考資料:http://www.66law.cn/laws/84383.aspx
http://ke.sogou.com/v55795987.htm

⑵ 以他人公司名義建造的無證廠房所有權歸誰

這是個好問題。
以他人公司名義建造的無證廠房所有權歸「他人公司」,當然,違拆罰款也是該
「他人公司」。

⑶ 我該擁有廠房的所有權嗎

土地你不享有所有權,但你享有同你丈夫同等的50年土地的使用權;
租金也屬夫妻共同財產,你有分割的權利.

⑷ 改制後的鄉鎮企業土地及廠房的所有權

1.你的房子是不是違章建築,這個問題可以查一下有沒有相關的審批手續,有沒有房產產權證,如果沒有的話,可能是屬於違章建築,但因為有法院拍賣後法院出具的裁定書,房子是屬於你的,並且是以前實際存在的,你在拍賣成功後,沒有將房子產權證辦好,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2.政府要你搬走,是要賠償損失的,因為你的廠房是經法院公開拍賣後所得的。是合法取得的使用權。

⑸ 物權法中關於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規定

_物權法上有關房屋所有權的規定具體有以下幾條: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第八十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⑹ 沒有所有權的廠房,是否可以入賬為固定資產

1)一旦土地對象化了以後,也就是說購買土地是用來建造房屋並隨同房屋出售的,就可以轉為固定資產,計入地上附著物成本。

例如土地上蓋了房屋,這種情況下,已經作為「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應在房屋破土動工時,將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相關建築工程(在建工程)。

2)除上述以外,土地應該單獨核算,將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第五十八條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對於該企業已完工的廠房應於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計稅基礎的確定請參照上述第五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對於補提折舊的處理,總局無明確規定,各地先後出台了一些自己區域的匯算清繳政策,大體都比較認同在匯算清繳期內進行補扣的也可以。

(6)廠房所有權擴展閱讀

沒有所有權的廠房屬於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其中"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包括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企業為在建工程准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應注意,增值稅納稅人購入設備等動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抗。購進的工程物資用於建造廠房、辦公樓等不動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工程完工後剩餘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後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盤盈的工程物資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計入營業外支出。

⑺ 對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指的是什麼

1、房屋的所有權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四項權能。也就是所有權人可以佔有、管理、使用、處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並且排除他人的權利。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於擁有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權利。
2、定義:房屋的所有權: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
佔有權:所有權人在房地產買賣中來行使,但有時也由別人來行使,這也就是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轉給租賃人。
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利用及有限佔有權。通過房屋租賃或借用實現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處分權:指所有權人對房屋處置的權利。房屋的處分權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確定房屋使用權、繼承、贈與對象。
收益權: 收益權是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人們擁有某物,都是為了在物之上獲取某種經濟利益以涸足自己的需要,只有當這種經濟利益得到實現後,所有權才是現實的。
3、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就是關於所有權取得條件的規定,該條的內容是: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法律沒有另行規定,當事人也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財產交付」就是所有權取得的條件。而該條規定中「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則是所有權取得的原因。

⑻ 廠房所有權是企業可以過戶給個人嗎

可以啊,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即可,帶好營業執照原復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的委託書(委託個人出售房產)

⑼ 房屋的所有權包括哪些

一、房屋所有權的主要內容
房屋所有權是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 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佔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濟收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 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但是,佔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
房屋所有權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
房屋所有權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根據法律的規定,取得新建房屋、無主房屋的所有權,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權利和意志為根據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沒收房屋;(3)收歸國有的無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層)。
房屋所有權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根據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轉移之房屋所有權,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和其轉讓所有權的意志為根據的。
繼受取得分為因法律行為繼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繼受取得兩類。
(一)因法律行為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是取得房屋所有權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1)房屋買賣(包括拍賣);(2)房屋贈與;(3)房屋相互交換。房屋所有權自所有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後產生效力,即進行所有權登記後便取得房屋所有權。
(二)因法律事件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指因被繼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在有數個繼承人的情況下,只要繼承人未作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繼承的房產如果未作分割,則應認為數個繼承人對房產享有共同所有權。

⑽ 生產車間廠房屬於資產還是所有者權益

生產車間廠房屬於資產,所有者權益是反映在賬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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