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版權
⑴ 美國版權局對登記是如何收費的
在美國,版權登記作為美國政府向社會提供的一項服務,不是免費,而是收費的。那麼,美國對不同類型的作品登記及服務是如何收費的,以及它們的收費標准有哪些不同?
2016年,美國版權局通過版權登記一共收取了約3000萬美元的費用。對於常規形式的作品登記而言,網上登記和傳統登記的收費標准截然不同,傳統紙介質登記的費用明顯高於網上登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通過調整費率減輕美國版權局應對傳統登記的工作負擔,另一方面也是鼓勵大家逐步適應和選擇網上在線登記這種高效的方式。而對於不同的作品類型,美國版權局基於版權登記制度適用上的不同以及審查環節的難易有別,也有一套有針對性的收費標准。美國版權局的收費到底是怎樣的呢?要把這個問題說清楚,首先,有必要對美國版權局目前開展的版權登記工作做一簡要梳理。
實踐中,美國版權局的登記工作大致分為3個類型:
作品登記,包括作品的基本登記、系列作品登記(一種允許登記申請人在提請登記特定類型的多部作品時,僅提交一份申請表,繳納一筆登記費的登記)、補充登記、預登記(一種針對未完成或未發表作品的登記)、續展登記、其他登記(一種專門適用於掩膜作品、船舶設計的登記)等。
(2)文件備案,包括轉讓合同備案、許可使用合同備案、其他類型的版權文件備案(如版權聲明)等。
(3)相關服務,包括特殊處理、作品樣本的長期保留、登記證書的附加證明、復審、公共記錄的查詢檢索等收費性服務。美國版權局圍繞這三類國內最主要的業務,落實登記審查制度,開展版權服務工作,並按統一的標准收取一定的費用。
根據不同等級類型,美國版權局收費標准也不一樣。其中收費最低的是作品的基本登記,一般每件收費35美元至85美元。收費最高的是船舶登記設計,每件收費400美元。此外,美國版權局相關服務的收費標准高於作品登記標准,比如一件作品登記的特殊處理服務費高達800美元,作品樣本的長期保留服務費用為540美元,提供查詢報告服務費用則按照時間長短,費用在100美元至300美元不等。
⑵ 美國版權登記加急是怎樣辦理的
美國版權局為權利人提供加急服務,稱其為特殊處理(Special
Handling)。特殊處理是一種專門面向作品登記和文件備案的加速審查程序,任何公眾都可自願向美國版權局提出這種加急的申請。當美國版權局認定權利人的加急事由充分合理,申請表和作品樣本的提交符合美國版權法的規定,且按時繳納了相關費用,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和發放登記證書。相較於普通登記至少120個工作日的審查周期,這種加速的服務大大便利了權利人的登記訴求。
美國版權局對該類服務收取的費用叫做特殊處理費(Special Handling
Fees),是在登記費之外另需繳納的費用。鑒於美國版權局在審查對象和審查流程上的區分,特殊處理的官費標准主要分兩類:(1)作品登記的特殊處理費為800美元/件;(2)文件備案的特殊處理費為550美元/件。美國版權局特別提醒前來申請辦理此項業務的權利人,特殊處理審查的周期雖短,但會採取與基本登記完全相同的審查方法和程序。這一點在美國版權局的網上登記系統(eCO
Registration System)中也有明確的提及。
換言之,與作品的基本登記一樣,特殊處理的服務並不會降低作品審查的標准門檻。對於不符合審查要件的作品或文件,美國版權局仍有權以書面形式拒絕權利人的登記申請。由於美國版權法已規定,登記的相關費用在繳納後將不再退還,這要求權利人在登記之初就要對自己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負好責,把好關。
權利人有哪些加急的事由
權利人在申請辦理特殊處理時需提供令美國版權局信服的事由。何為有信服力的事由,雖涉及美國版權局的主觀判斷,仍有規則可尋。具體而言,在美國版權局辦理特殊處理的加急事由可歸整為三個方面:面臨訴訟;海關保護;基於合同條款的要求或其他合理的原因。當美國版權局認識到,登記證書發放中的耽擱可能會對權利人或其他市場主體造成困擾時,會受理當事人的加急申請。為了說清楚這一點,我們結合美國版權登記制度發揮的作用進行簡要闡述。
在面臨訴訟情況中,在美國,雖說創作的作品一經固定在有形的表達媒介上即受到版權法的保護,但對美國作品(特指首次發表地是美國以及作者是美國公民的作品)和非《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作品而言,版權登記是當事人在美國提起訴訟的唯一前提。在進入訴訟程序後,版權登記證書不但直接構成司法上的初步證據,還將成為很多訴權主張(如獲得法定賠償和預登記中的推定權益)的先決條件。對那些未提前進行版權登記卻馬上要面臨訴訟的權利人來說,申請特殊處理以加速版權的審查,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理性選擇。
在海關保護情況中,美國海關備案是保護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有效途徑。一旦備案成功,權利人可向美國海關邊境保衛服務局申請禁止侵權復製品入境,扣押、銷毀侵權作品。根據《海關職責》的有關規定,只有按照版權法進行了有效登記的作品,才可申請海關備案,獲得海關的保護。當權利人需要馬上阻止侵權復本被進口到美國,可通過辦理特殊處理來加速版權的登記。
基於合同條款的要求或其他合理的原因時,實踐中,很多加急的事由來自合同條款的規定。如一家銀行打算為一位歌曲作者提供貸款。該銀行打算將該歌曲作者的作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品,從而獲得擔保物權。貸款合同約定,貸款方(歌曲作者)必須在某一特定日期前去版權局對該作品進行版權登記。作者向美國版權局申請對其作品加速審查,並遞交了貸款合同的復制本,美國版權局往往會同意這種特殊處理的申請。類似的加急事由也經常出現在圖書的出版合同中,如合同中明確約定作者須在出版前對擬出版的作品進行版權登記,等等。
美國版權局鼓勵網上加急
當前,美國版權局允許權利人以網上申請、面呈、快遞提交等方式申請作品的登記加急服務(註:文件備案的加急服務須以網上申請之外的方式辦理)。從特殊處理受理的時間看,權利人可在遞交登記申請之日或登記證書發放之前的任何時間,向版權局提請辦理此項業務。為避免出現寄送材料損壞和遺失的情況,網上申請是首選。美國版權局鼓勵權利人在該作品符合以電子格式提交的法定條件時,通過網上登記系統上傳作品的電子復本,以保證材料遞送的及時與安全。
⑶ 美國 音像製品版權保護 多少年
因為版權法多年來一直在變,版權保護期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品首次被版權保護的時間。這篇文章提供了適用於1976年美國版權法生效之前和之後的版權作品的法律條文的簡要介紹。
1976年後作品的版權保護期限
正如我們以前討論過的,一個在1978年1月1日或之後首次創建並有固定形式的作品,會自動受到美國版權法的保護。保護將持續作者的一生,在加上他或她死後額外的70年。如果作品有多個作者,版權保護一直有效到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的70年。對於僱傭作品,匿名和假名作品(除非作者的身份在版權局有記錄),作品的保護期限是作品發表後的95年,或作品創作完成後的120年(兩者取其早).
1976年版權法生效前創作的,但是沒有於1978年1月1日以前發布或完成版權登記的作品,會自動獲得聯邦版權法的保護。版權保護期限按照上述相同的規則。然而,在這個類別的所有作品都保證至少有25年的法定保護。
1976年前作品的版權保護期限
1976年之前,版權保護要求,版權作品發表時必須有版權通知或版權局的登記。版權的第一個保護期限一開始是從被保護日算起的28年,版權到期了,可以續期。 1976年的版權法(Copyright Act )將於1978年1月1日仍有效的版權的延長續期期限從28年擴展到67年。
於1964年1月1日之前出版或注冊的作品,版權還必須已在第28個歷年獲得延期以享受67年的附加保護間。 1992年6月26日頒布的版權修正案將於1964年1月1日與1977年12月31日之間首次獲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第二個保護期自動延長。
正如本文所強調的,確定版權是否仍然是有效的,往往需要仔細研究和法律分析。因此,當務之急是向一位經驗豐富的版權律師咨詢。
信息來源:美國版權局
⑷ 美國版權登記費用是多少
一、版權登記收費類型:
1.著作權登記費;
2.著作權合同登記費;
3.變更或補充登記費;
4.登記證書費;
5.封存保管費;
6.例外交存費;
7.查詢費;
8.撤銷登記申請費;
9.其他需交納的費用。
⑸ 為什麼美國的著作權法叫《數字千年版權法》
您好!
數字千年版權法,即數字千年版權法案,英文全稱「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簡稱DMCA。中文也稱「千禧年數字版權法」。
根據維基的說法,DMCA的D是數字,因為這法律主要是涉及到了數字的問題,M是千年,因為快到千禧年,CA版權法案,是法律名。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⑹ 美國版權法的介紹
美國版權法的介紹
美國國會發布的第一部版權法是1790年版權法,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圖、圖表和書籍」的專權,此後假如作者還活著的話他可以繼續延長14年這個專權。這部法律沒有規定其它作品如音樂創作、報紙的版權,它特別註明不禁止拷貝外國作家的作品。當時大多數作品沒有申請版權:從1790年到1799年在美國出版了1.3萬部作品,只有556受版權保護。
美國版權登記
作品首先在美國境內出版的,在美國享有著作權。在美國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美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亦受美國法律保護。美國版權登記,是提出侵權訴訟的前提條件,作品只有進行版權登記之後,方可對某些侵權行為進行訴訟並獲得法定賠償。
登記種類
1、文字
2、口述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
5、攝影作品
6、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和模型
8、計算機軟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所需資料
1、法人申請: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自然人申請: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創作人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表(須由申請人簽署)
4、創作人名稱及地址
5、作品說明書(作品名稱、類型、完成日期及發表狀況等)
6、委託書
7、其他需出具的資料
參考資料:http://ke..com/item/%E7%BE%8E%E5%9B%BD%E7%89%88%E6%9D%83%E6%B3%95
⑺ 請問我在國內申請了版權,可以在美國使用嗎
你好,版權是世界通用的。除了極個別的國家特定法律不認同國外的版權,比方說您在中國注冊了版權,在美國、德國、哪怕是非洲也是通用的。
⑻ 為何網上幾乎找不到美國的電影但是日韓的倒是挺多。。。是美國版權嚴的關系么
因為日韓的電影比美國的多,所以美國的電影不好找到,很容易找到日韓的電影。
⑼ 美國版權法的美國版權登記
美國版權法是美國國會發布的第一部版權法是1790年版權法,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圖、圖表和書籍」的專權,此後假如作者還活著的話他可以繼續延長14年這個專權。這部法律沒有規定其它作品如音樂創作、報紙的版權,它特別註明不禁止拷貝外國作家的作品。當時大多數作品沒有申請版權:從1790年到1799年在美國出版了1.3萬部作品,只有556受版權保護。
美國版權登記
作品首先在美國境內出版的,在美國享有著作權。在美國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美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亦受美國法律保護。美國版權登記,是提出侵權訴訟的前提條件,作品只有進行版權登記之後,方可對某些侵權行為進行訴訟並獲得法定賠償。
登記種類
1、文字
2、口述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
5、攝影作品
6、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和模型
8、計算機軟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所需資料
1、法人申請: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自然人申請: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創作人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表(須由申請人簽署)
4、創作人名稱及地址
5、作品說明書(作品名稱、類型、完成日期及發表狀況等)
6、委託書
7、其他需出具的資料
參考資料:http://ke..com/item/%E7%BE%8E%E5%9B%BD%E7%89%88%E6%9D%83%E6%B3%95
⑽ 美國版權法的規范版權的法律
美國版權法的規范版權的法律
1790年版權法
1909年版權法
1976年版權法
1998年版權期間延長法案(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1998年數字千年版權法
2005年家庭娛樂和版權法
對美國有效的國際協定主要有:
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品公約
與知識產權有關貿易協定
《WCT公約》
參考資料:http://ke..com/item/%E7%BE%8E%E5%9B%BD%E7%89%88%E6%9D%83%E6%B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