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著作權保護的是
㈠ 合作作者著作權的保護是什麼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由此可見,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合作者共同共有。其權利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協議確定;如無協議,則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合作作品無法分割使用的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適用民法通則關於民事權利共同共有的原則。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對於可分割使用的作品,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整個合作作品的著作權仍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權法》第十三條第一款還規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當然,也不允許一個合作者妨害另一合作者行使自己的權利或者侵害另一合作者的合法權益。著作權法特別強調:「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現實中,有的人沒有參加創作,卻為個人名利千方百計地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也有的作者為了發表作品,將名人作為合作作者署名於自己的作品之上。著作權法保護作者的權益,鼓勵作品創作,對於這種不勞而獲或欺世盜名的行為,都作了禁止性規定。凡不是合作作者而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為,是違反著作權法的。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侵犯真正作者的著作權;把他人之名署在自己作品上,侵犯他人的姓名權,都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㈡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什麼
通常說的軟體著作權其實就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國法律對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是進行了較多的保護,那麼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什麼呢?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什麼一、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什麼內容1、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
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2、文檔:是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定、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
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3、計算機軟體。
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二、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對於著作權人的權利,著作權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
我國對軟體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1、時間限制: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軟體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
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並等法律行為使著作權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當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體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2、在保護期內,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復制,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
3、軟體著作權人不得損害公眾利益,違反其他法律。
4、軟體復製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經該軟體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內,製作備份復製品,進行必要的修改等。
㈢ 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有哪些
c歷法通用數表
依據如下: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
有著作權。
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
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
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四)美術、攝影作品;
(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
(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條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
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㈣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著作權法是保護該作品的作者對其享有的與該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那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那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接下來由八戒知識產權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著作權的對象是文學、藝術作品。因此,只要具備了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就有可能成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我國著作權法與各國法律的保護大同小異,主要有以下幾種:1、文字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歌、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於文字的各種符號(包括數字元號)來表達思想或情感的形式。2、口述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用預先創作好的作品加以口頭表演,如詩歌的朗誦.則不屬於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興創作的。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雜技藝術作品(新增的類型)。(一)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需要注意:配詞的樂曲,如果詞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則詞包括在音樂作品之內,如果詞未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內。(二)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三)曲藝作品曲藝是我國獨有的藝術形式,目前曲藝曲種類約有400種,其中主要的是相聲,快板,數來寶評書,彈詞,大鼓墜子、琴書等。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所規定的曲藝作品,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現,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現。(四)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舞蹈是人體動作的藝術。廣義上講,是憑借人體有組織、有規律,有組織的運動來表達感情的藝術形式。(五)雜技藝術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一種技藝表演,我國有豐富的雜技藝術作品資源,故在修改時,明確了雜技藝術作品作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著作權法只保護雜技的藝術成分,雜技中表現的動作難度和技巧難度,並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4、美術、建築作品(一)美術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一般分為純藝術品和實用藝術品。實用藝術品是指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的藝術作品,是造型藝術之一。實用藝術品既是物質產品,具有物質實用功能,又是具備審美功能的藝術品。我國以前不保護本國國民的實用藝術品在美術界,對實用藝術是否屬於美術作品,認識不一。《伯爾尼公約》第2條規定,實用藝術品的法律保護,由各國自定,如果不給予工業產權的保護,則至少要給予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現在,實用藝術品在我國可以按美術作品保護。如果申請外觀專利的保護,可以以工業產權保護。
㈤ 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有哪些
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有哪些,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主要有:文學類作品、藝術類作品、法律法規等等,那麼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有哪些?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著作權法所稱對計算機軟體的保護,是指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人或者其受讓者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各項權利。
㈥ 哪些享有著作權保護
哪些享有著作權保護,著作權,它的另一個名字叫做版權,主要是對作者和其他權利人在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中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體稱謂。那麼哪些享有著作權保護?享有著作權保護哪些享有著作權保護?1、公民。公民是著作權作者中最重要的,一般創作出來相應作品(包括什麼文學作品呀,音樂作品等等)的人,也就是這里著作權的作者了。自然,成為著作權的主體,那麼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2、法人。法人也是著作權作者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他作為作者,但是作品的創作過程是由代表法人完成的,由此,最後創作出的作品由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3、非法人單位。這與法人的程序相同。都是由代表非法人單位完成創作,由非法人單位擔任作者並對創作出的作品承擔責任;4、外國人。在著作權作品這一層面上,人人平等,無國籍之分。所以第一次在中國境內發表作品的外國人也享有著作權並受到法律的保護;5、國家。(1)對於已經去世的作家,如果有遺贈的作品存在,國家接受其著作權的;(2)對於沒有作者或者是作者不清楚的古籍作品,一般是認為歸國家所有;(3)由於某些作品的特殊性,國家進行收歸;(4)具有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或著終止後,它的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保護期限之中,沒有承受它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著非法人單位的和一些合作作品、編輯作品、職務作品、委託作品、演繹作品、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都需要依法確定著作權人性質的作品,需要國家對這些作品的著作權進行管理並收歸國有。
㈦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權的對象是文學、藝術作品。因此,只要具備了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就有可能成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我國著作權法與各國法律的保護大同小異,主要有以下幾種: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哪些作品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哪些作品1、文字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歌、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於文字的各種符號(包括數字元號)來表達思想或情感的形式。2、口述作品,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用預先創作好的作品加以口頭表演,如詩歌的朗誦.則不屬於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興創作的。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雜技藝術作品(新增的類型)。(1)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需要注意:配詞的樂曲,如果詞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則詞包括在音樂作品之內,如果詞未和樂曲連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內。(2)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3)曲藝作品曲藝是我國獨有的藝術形式,目前曲藝曲種類約有400種,其中主要的是相聲,快板,數來寶評書,彈詞,大鼓墜子、琴書等。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所規定的曲藝作品,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現,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現。(4)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舞蹈是人體動作的藝術。廣義上講,是憑借人體有組織、有規律,有組織的運動來表達感情的藝術形式。(5)雜技藝術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一種技藝表演,我國有豐富的雜技藝術作品資源,故在修改時,明確了雜技藝術作品作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著作權法只保護雜技的藝術成分,雜技中表現的動作難度和技巧難度,並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4、美術、建築作品(1)美術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一般分為純藝術品和實用藝術品。實用藝術品是指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的藝術作品,是造型藝術之一。實用藝術品既是物質產品,具有物質實用功能,又是具備審美功能的藝術品。我國以前不保護本國國民的實用藝術品在美術界,對實用藝術是否屬於美術作品,認識不一。《伯爾尼公約》第2條規定,實用藝術品的法律保護,由各國自定,如果不給予工業產權的保護,則至少要給予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現在,實用藝術品在我國可以按美術作品保護。如果申請外觀專利的保護,可以以工業產權保護。(2)建築作品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建築作品屬於以立體形式表現的作品.著作權法對於建築物本身也作為作品的形式之一給予法律保護。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必須具備獨創性和可復制性,普遍使用的大眾性建築不具有排他性,如板樓的外形,因此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在外觀、裝飾、設計等方面具備獨創性的建築物,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對於建築物的構成材料、建築方法不予以保護,並且建築物外觀,裝飾、設計中的通用元素,屬於公有領域的范圍,也不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建築作品的保護還應該包括建築設計圖、效果圖和建築模型等。但是依據我國著作權法對於作品的列舉方式,這些作品被作為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給予保護。《著作權法》主要是對作品進行規范調整的,而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的話,也可以根據《著作權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中的條文來處理解決。但是對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也有相應的范圍規定,並非我們認為的任何一個作品都會受到該部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