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所有權
① 求流浪貓傷人案完整的判決書!
二審判決書
判決書:
上訴人(原審被告)喬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肖某
上訴人喬某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2012)豐民初字第1665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喬某之委託代理人、被上訴人肖某及其委託代理人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2012年7月,肖某向原審法院起訴稱:2012年6月4日,我遛狗時經過育仁里小區4號樓5單元途中,喬某飼養的貓突然攻擊我家的狗,我為了保護自己的狗,上前將貓和狗分開,後喬某飼養的貓將我抓傷,經居委會調解未果,我自行至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我屬動物咬傷,三級暴露,共花費醫療費1815.75元、交通費70元。我現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喬某支付上述費用及精神損失費1000元。
喬某辯稱:肖某所說的貓是育仁里小區的一隻流浪貓,我只是偶爾喂喂它,它的行為和我沒關系。肖某當時遛的是大型犬,沒拴狗鏈,狗進攻貓,貓才開始反擊,肖某當時還踢了貓。
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6月4日11時左右,肖某遛狗行至育仁里小區4號樓5單元時,一隻流浪貓與肖某遛的狗打鬥時將肖某抓傷,肖某當時未拴狗鏈。肖某認為是育仁里二號院4號樓5門101室家收養的貓將自己咬傷。肖某為治療花去醫葯費1815.75元、交通費70元。後經育仁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調解,喬某承認確有此事。但提出,貓是流浪貓,喬某出於愛心喂過這只貓,被咬事主出言不遜,且踢了貓才被攻擊。
原審法院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本案中,喬某長期對流浪貓進行飼養,導致流浪貓易在喬某居住地及其附近出現。喬某作為流浪貓的飼養人,應當對流浪貓進行管理,並在流浪貓造成他人損害時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肖某未拴狗鏈即將狗帶出,其本身對貓狗斗咬導致其被抓傷也有一定的責任,法院酌定為30%。肖某主張的醫療費、交通費系其合理損失,喬某理應賠償。精神損失費一項,缺少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據此,原審法院於2012年8月判決:一、喬某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向肖某支付醫療費一千二百七十一元、交通費四十九元;二、駁回肖某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後,喬某不服,上訴至本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其承擔管理責任有誤,故請求二審法院查清事實依法改判。肖某同意原判。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未提供其他新證據。
本院經審理查明:二審庭審中,當庭播放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從該錄像中可見,事發之地位於喬某家門前的公共通道處。肖某遛其所飼養的狗時未拴狗鏈,在路過事發地時,肖某所遛的狗與一隻貓發生撕咬,之後肖某為保護自己的狗,到兩只動物之間將貓踢開,在此過程中肖某被貓抓傷。另,本院在二審審理期間就肖某的損失數額問題,向肖某的初診醫院進行了核實,肖某所作的相關治療均系必要的治療,其所花費的相關費用均為必要支出。本院查明的其他事實與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無異。
上述事實,有醫療費票據、調解證明、調查筆錄及雙方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2012年6月4日,肖某遛狗至喬某門前的小區道路時,一隻流浪貓與肖某遛的狗發生撕咬,在此過程中肖某被貓抓傷。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我國《侵權責任法》上的動物致害責任主體是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喬某經常在其住宅門前的公共通道及小區公共綠地處給流浪貓投喂貓食,故而喬某投喂流浪貓的行為是否構成對流浪貓的飼養或管理就是本案首先應明確的法律問題。
《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對於被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而需承擔侵權責任的主體為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所以在確定動物致害責任過程中需要明確「飼養的動物」的含義。對此含義的認定應主要考慮動物應為特定的人所有或佔有,即為特定的人所飼養或管理,並且飼養人或管理人對動物具有適當程度的控制力。而如何理解飼養人和管理人,在本案中存在很大爭議。對此本院認為,可以將飼養人解釋為作為所有人的保有人,管理人解釋為所有人以外的保有人。在認定責任主體過程中,應綜合考慮如下兩項標准。第一、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動物。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動物的形式有很多,例如,讓動物來工作、從動物處獲得產品、從動物處獲得快樂、通過轉讓動物獲利、從動物處獲得食物等。而在本案中喬某出於救助的心理在其生活的小區中長期投餵食物,其並非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動物。第二、對動物的決定權。對於動物的指示、使用、生存等有決定性影響,並有權支配動物和動物危險的人,通常就應當被認定是動物的保有人。在此對動物的決定權的認定,並不單純的考慮所有權,主要應考慮動物處於何人的控制力之下。而本案中所涉及的流浪動物,雖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人飼養或管理(如定期投放食物),但人們對它的控制力較低,不能認為是「飼養的動物」。
從本案過程來看,流浪貓的特性就是無主、長期在野外生存,而喬某投喂行為是基於對動物的幫助行為,即使其長期投喂,亦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或佔有,亦無對流浪動物的控制力,原審法院基於喬某的投喂行為而判決其承擔管理責任不當,本院予以糾正。
肖某被抓傷的事實確實存在,而喬某投喂流浪動物的行為,無論出於何種動機,該行為必然會對其居住小區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故該行為亦應受法律規范的調整。喬某所居住的房屋門口即肖某被抓傷的地點,亦為其所在小區的公共通行道路。而流浪動物的天性決定了其會向有利於其生存的地方聚集,喬某長期投喂流浪貓,尤其是在其家門口的公共通道附近的固定投喂行為,在其生活社區的公共環境中形成了一個流浪貓獲取食物的固定地點,導致了流浪貓的聚集,而流浪動物的不可控性及自然天性,在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定會給社區的公共環境帶來危險。喬某的投喂行為既不同於對流浪貓的規范的救助行為,其自己又未採取任何措施控制相關危險的發生,故其行為是對於公眾共同利益的一種不合理地干涉及影響,此危險影響與肖某受傷之間存在因果聯系,故喬某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肖某在遛狗過程中未給其飼養的狗拴狗鏈,其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關於飼養犬的相關規定,且肖某在貓犬發生撕咬過程中採取的行為亦有不當之處,故肖某對於其自身所受傷害亦存在一定過錯,其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綜上,本院綜合考慮喬某投喂行為對於公共環境所產生的危害結果,及肖某自己在飼養犬及事發時的不當行為後,認定喬某、肖某均有責任,具體責任比例應由肖某、喬某均擔為宜。
本案中涉及到了流浪動物的問題,現實城市生活中流浪動物大量增加,不僅帶來了大量的環境衛生問題,也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了居民的人身安全。但是作為生活在地球上的人類,我們仍應尊重所有與我們共同生存的動物的生命。既要倡導人道地對待動物,使動物免受不必要的殺害和額外的痛苦的觀念,鼓勵救助流浪動物的行為;又要以人民生活和諧有序、動物生活康樂以及公眾理解與參與為原則,以期達到人與動物的共存,最終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在本案中,肖某、喬某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均有責任,原審法院所確定責任有誤,本院對於原審法院所作判決予以調整。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本院判決如下:
一、撤銷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2012)豐民初字第16654號判決第二項;
二、變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2012)豐民初字第16654號判決第一項為:喬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向肖某支付醫療費九百零七元八角八分、交通費三十五元;
三、駁回肖某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十五元,由肖某負擔十二元五角(已交納),由喬某負擔十二元五角(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二審案件受理費五十元,由肖某負擔二十五元(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由喬某負擔二十五元(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代理審判員
代理審判員
二 ○ 一 三 年 三 月 七 日
書記員
② 怎麼確定貓認主人了
1、咕嚕咕嚕地叫
貓咕嚕咕嚕地叫有很多原因,如果它在蹭你時這樣叫,表示它版真的很愛你。
2、舔你權
舔你像舔其它貓一樣,這表示信任和好感。當人撫摸它之後,它會舔自己,「品嘗」人的氣味。這種氣味是我們不能聞到而貓能察覺的。
3、尾巴
貓尾巴直豎是表示非常強烈的好感。你會發現當貓接近它不認識的人或貓時,尾巴是垂下的。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貓咪不會撒嬌。正相反,它們其實是特別會撒嬌的,當然了,它們撒嬌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它們絕對不會跟一個陌生人撒嬌。很顯然,是為了跟主人要好吃的。
③ 貓咪的所有權歸誰
面對這個問題的話,我個人覺得想要證明貓咪的所有權歸你,你就必須證明這個貓咪是你自己找到的,而且公司沒有付給你任何的費用,讓你尋找這個貓咪,同時的話,你必須支付公司的一部分費用,就是承擔撫養貓咪的費用,但是你也可以通過讓公司歸還貓咪給公司產生的經濟價值的方式,來抵償貓咪的撫養費用。
④ 流浪貓,法律問題
不會啊,動物抄侵權由襲飼養人負責,您對貓沒有所有權,不是飼養人,但是您是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如果您自己班上的孩子被貓抓傷,而您對此有過錯,家長就可以找學校承擔責任,那麼學校就會找您,所以您必須保證在這種情況下自己無過錯,也就是說如果孩子們總是逗貓,您得在公開場合提醒他們危險的存在,如果在集體活動中遇到貓,您不要對孩子們疏於照顧。
⑤ 小貓咪突然到處拉屎了,還因此挨打了,該怎麼撫慰它和教育它呢
1)您給他預備貓廁所了么?一般來說,有了這個,貓咪有排便需求的時候會自己去上廁所的,貓貓是很愛干凈的動物;
2)如果有了廁所,還這樣到處拉屎的話,您家裡有幾只貓?貓咪是有領域所有權歸屬感的動物,如果別的貓排過便佔領過那個地方,他就不願意在那裡方便了,因為感到受到了其他貓的威脅,所以最好只有一隻貓。如果有兩只以上,最好分別設置廁所。我們家兩只貓就是這情況,經常有一隻貓會把尿撒在床上,因為廁所里已經被另一隻貓的尿撒過了,他只有通過這種方式佔領其他地盤了。
3)如果上述的情況都不是,請帶上小貓到達最近的寵物醫院,咨詢寵物醫生,對貓咪進行體檢,看看貓咪是否得了什麼疾病,對症下葯及時治療,盡到您的監護職責。
⑥ 貓咪這12種你遇到過幾種
呼嚕嚕嚕嚕~
相信很多養貓的朋友都聽過貓咪那種特有的呼嚕聲,分為好幾種情況,如果貓咪看到你或者你觸碰它的時候,恭喜你!因為這是喜歡你,表示它很滿足!
嚕嚕嚕
2.嗷嗷嗷嗷嗚~
你的貓咪一定這樣叫過——長長的喵~,尾音帶著顫音,最後變成了可憐兮兮的「嗚嗚」聲,那是貓貓在向你撒嬌哦,快去抱抱它吧~也可以拿玩具逗逗它或者是最愛的小魚干滿足它吧~
偷瞄主人* *
3.無聲的叫
不知道各位鏟屎官們有沒有注意過,你的貓會看著你張開嘴發出沒有聲音的叫聲?其實呢並不是這樣的,因為貓咪這個時候發出的是高音頻的叫聲,已經超過人類所能接受的頻率,所以會覺得沒聲音。也有可能是在打哈欠?哈哈哈
快來陪我玩~
【肢體語言篇】
1.豎起尾巴迎接你
豎起尾巴的這種行為是貓貓在表達歡迎的情緒,試想你上了一天班,一天學回到家後看到走過來的它是不是很欣慰~
喵~
2.瞪著眼睛看著你
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當你很傷心,很難受的時候,貓貓跑到你身邊瞪著圓溜溜的眼睛無言地看著你?不要覺得它只是好奇,其實它在很真的觀察你,因為它在擔心你,如果它歪著頭看著你,這是它在努力了解你的情況,雖然它並不一定懂。喵~
主人你怎麼啦?
3.四腳朝天對著你
你的貓咪有沒有四腳朝天,把它最脆弱的小肚皮對著你?
如果有,恭喜你!你已成功取得了它的信任喲~看來它真的很喜歡你呀。
這個時候可以去摸一摸揉一揉,嗯~
呼叫主人~
4. 眯起眼睛瞪著你
這種情況一般有3種情況哦。1 是在向你示好,表達喜愛之情。2 是在吸引注意,想要人去撫摸它,陪它玩耍或者是肚子餓了要吃的~ 3 是在宣誓它的所有權哦!
你不來哄哄我嗎
5.撅起屁股對著你
相信很多鏟屎官都遇到這種情況,擼貓正爽著呢,突然它轉身撅起PP對著你的臉~
很多鏟屎官都會一臉懵逼吧 /???
其實啊這個意思是它希望你給它清潔一下。只需要輕輕沖它PP吹氣就好啦,它會很享受這種清潔方式的哦~(如果它放屁的話...妙不可言吶哈哈哈~)
goodbaby]
6.用小舌頭舔你
你有沒有被你的貓貓舔過手頭發呢?那種澀澀的感覺有沒有讓你「心猿意馬」!
只有貓貓在認同你,喜歡你的時候,它會把你當成自己的媽媽或者同伴對你做出舔毛的動作。不要介意哦,因為它很喜歡你!盡情享受吧~
⑦ 貓為什麼喜歡在人腿上蹭來蹭去
當某天自己氣味被其它氣味覆蓋時,貓咪再此巡邏到這,可以聞出來,以提高自己警惕,有東西入侵到自己地盤了。
貓咪圍繞主人的腳丫子蹭時,可能也是在宣誓,這個兩腳獸是朕地盤兒的子民,屬於朕的。假如你家貓咪經常這樣蹭你,很可能說明它們認可你在它們領土上活動,而且受到貓咪保護,作為主人這是莫大的榮耀啊。
我們理解貓咪的這種行為是心情好高興的表現,只要你覺得這樣想感覺舒服,不礙事。
⑧ 如果撿到一隻貓,貓主人要求當事人返還貓咪,但當事人拒不返還,此時的貓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什麼訴訟請求
如果貓的主人知曉該貓系自己遺失的貓,向撿到貓的當事人證明自己是貓的原主人,並提出了返還貓的請求,但是當事人拒不返還,是有可能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的。以下根據貓的價值,分兩種情況:
第一,貓的價值較大。可以嘗試以侵佔罪來起訴,侵佔罪入罪要求數額較大,一般指5000元以上。但是不同的地方,認定的標準是存在差異的。比如上海2萬元才能夠認定。如果貓的價值符合當地侵佔罪的起訴標准,是可以通過侵佔罪來起訴對方的。
第二,貓的價值不夠大。可以放棄刑訴,以民事訴訟的方式,可以嘗試以返還不當得利或返還原物的理由來起訴對方。
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自己准備好各種證據材料,包括對貓享有所有權的證明,對方如今事實佔有了貓的證據以及對方拒不返還的證據。
⑨ 把流浪貓帶回家養違法嗎
不違法。
流浪貓屬於無主動產,可以依先佔取得所有權。
用大白話講,就是這玩意沒有主人,誰先拿走就是誰的。
⑩ 院內一老太太因閨女伺候月子而還鄉,將此前養的貓丟棄院中成為無主流浪貓,我養了,問所有權問題。
一年多了,個人認為,貓,你就養著吧,再要回去不夠地道。如果老內人就是要,協商一下,再給他容另外買一隻,也不用多少錢。
如果仍然堅持,就是有點胡攪蠻纏了。你就堅定貓不是她的,親戚朋友送的、買的就行。
一隻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