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民法典房屋使用權

民法典房屋使用權

發布時間: 2020-11-21 19:19:32

Ⅰ 民法典中房屋租賃合同規定

受疫情影響,長租公寓企業現金流受到沖擊,行業損失很大,抗風險能力比較弱的長租公寓企業會遭遇很大經營風險,有的企業甚至故意劍走偏鋒,最後「撈一把」再走人,但整個行業也在探索更穩健的商業模式,對沖疫情帶來的風險。近段時間,除杭州之外,成都、西安、上海、合肥、廣州等地均出現長租公寓爆雷事件,多地出台風險提示,建議消費者謹慎選擇住房租賃企業、認真確認租金價格、建議使用合同示範文本,那麼民法典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呢?

Ⅱ 民法典(草案)亮點:房屋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民法典(草案)》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權屬證書
第三百六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規定辦理。

Ⅲ 民法典關於房屋產權的法律證據有哪些

您好,能證明具有房屋產權的主要是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1.《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2.《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此外,新實施的《物權法》對於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行為有了不同於以前的規定。其中包括:房屋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房產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屋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哪些
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佔有
是指所有人對物的實際控制的事實狀態。佔有權即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
所有權的佔有權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通常把佔有分成不同的種類,以區分不同的佔有狀態。
第一、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所有人佔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權過程中親自控制自己的財產。非所有人佔有則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實際控制和管領所有物。
第二、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這是對非所有人佔有的進一步分類。合法佔有是指基於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佔有權利。非法佔有則指無合法依據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佔有。
第三、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這是對非法佔有的再分類。善意佔有是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惡意佔有則指非法佔有人在佔有時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佔有為非法。
使用
使用權是指依照物的屬性及用途對物進行利用從而實現權利人利益的權利。所有人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存在的基本目的,人們通過對物的使用來滿足生產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當然的使用權,另外,使用權也可依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移轉給非所有人享有。
收益
收益是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收取物所生的物質利益。收益權即民事主體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權利。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兩類。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關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天然孳息在沒有與原物分離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則需依據一定的法律規定進行。
處分

Ⅳ 《民法典》對於居住權與所有權的具體關系

你與你父親的房屋屬於共有,各佔50%,共有人對房屋都有共同管理的權利。房屋交給外人居住,應經全體共同共有人(按份共有的,由三分之二以上份額共有人)同意。你父親未經你的同意,他擅自對外簽訂永久居住權合同,可到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益。至於若想處理屬於你的50%房產部分,法律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基於房產無法分割處理的屬性,在現實操作中很難實現,建議協商處理,以和為貴。

Ⅵ 巜民法典》房產權證的作用

父母贈予已婚夫妻房子受贈條件和原來一樣,如果父母贈與子女房產事先明確只是贈與子女一方的,子女的配偶在離婚時就無法分割房子的產權。

Ⅶ 民法典草案擬專門規定「居住權」嗎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8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住宅建設用地使回用權期答間屆滿續期的問題,草案對此作出了原則性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據了解,物權編草案在物權法的基礎上,按照黨中央提出的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了物權法律制度。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