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徵文
『壹』 公司的徵文自己有著作權嗎
非律復師解答:從你描述的制情況看,你寫的該歌詞不屬於職務作品,可以看作受委託創作的作品(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著作權屬於你。
1.你還有這個歌詞的著作權,包括署名權。
2.如果公司修改歌詞,要經過你的同意。
該公司不署名而將其說為某同仁的原創,侵犯了你的署名權。但是這可能會導致你進入兩難境地,即如果維權,可能在工作上會受影響;如果不維權,這種侵權行為將繼續持續。面對這種兩難境地,建議你從最好的方面去思考解決問題。如果目前的工作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那麼建議你想開點、看開點,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在該公司工作對你來說可有可無,那麼你就可以大膽維護自己的應有權利。此外,你也可以通過公司的其他人去給你溝通協調一下,畢竟是製造部嘛,要懂得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也要懂得保護他人的知識產權。
『貳』 參加起點小說徵文的作品的版權歸屬
我國著作權法從保護作者權利的角度出發,對委託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進行了規定。
一、受託人和委託人可以自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託人的意願,另一方面是為了方便委託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其歸屬的僅限於著作財產權,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權。著作人身權只能屬於受託人。
二、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著作權屬於受託人。這是因為受託人接受委託創作完成作品,是委託作品的作者。基於保護作者、鼓勵創作的立法目的,在無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應當被賦予受託人。當然,受託人在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託作品提供給委託人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約定的范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范圍,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現實中,有些藝術攝影企業為了壟斷顧客日後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對顧客的藝術照有著作權,拒絕履行上述義務,扣留照片的底片。對這種行為,顧客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2)受託人行使著作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託人的正當使用。比如受託人接受委託設計商標標識後,不論委託人是否將該商標注冊,都不得再以侵犯發表權為由阻止委託人在其商品、服務上使用該標識,也不得許可委託人的競爭對手使用該標識。
我國《著作權法》第17條對委託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作出了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該條規定允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這使得相較於其他各國著作權法,我國《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具有十足的中國特色。對於該條規定,人們可以得出截然相反但卻都「合理」或者都「不合理」的兩種解釋。
當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不明確或者沒有訂立約定著作權歸屬的合同時,我國《著作權法》第17條在解釋上不存在悖論,悖論只存在於委託人和受託人有明確約定的情形,即雙方約定著作權屬於委託人的情形。分歧在於如何理解「著作權屬於委託人」的約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不僅包括財產權而且還包含人身權。因此,「著作權屬於委託人」是指委託人可以享有包括人身權在內的整個著作權,還是指委託人僅享有著作財產權?對此可以有兩種理解,一是將「著作權屬於委託人」理解成委託人僅享有著作財產權,即委託人通過合同受讓了著作財產權;二是將「著作權屬於委託人」理解成委託人享有全部的著作權,即委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原始取得了著作權。下文將分別對這兩種解釋予以分析。
第一種解釋是委託人僅享有著作財產權。「著作權屬於委託人」只能理解成委託人享有著作財產權,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權。具體理由體現在如下五個方面。
第一,我國法律嚴格遵循大陸法上著作人身權不得轉讓原則,而且這一原則的運用幾乎達到了極端的地步。歐洲大陸法國家的著作權法尚允許在作者死亡後其直系親屬繼承某些人身權,①而在我國,無論是《繼承法》、《民法通則》還是其司法解釋均不允許著作人身權的繼承。此外,據參加《著作權法》起草工作的同志回憶,在該法的起草過程中,有些起草人堅決反對著作權的轉讓,其理由是:「著作權是一種人權,不能轉讓。特別是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絕對不能轉讓。」 由於我國法律與學理均禁止著作人身權的轉讓,因此,可以斷定享有人身權的著作權人一定是作者,否則,其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權緣何而來?在誰為作品作者的問題上,我國向來採納大陸法上的「創作人為作者原則」,《著作權法》第11條第2款關於「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的規定,體現的正是這一原則。依據該條款的規定,委託作品的受託人理應成為作者,因為他是作品的創作人;委託人不是創作人,他怎能成為作者?在委託人不是作者且在著作人身權不能轉讓的情形下,委託人如何能夠享有包括人身權在內的整個著作權?
『叄』 有獎徵文要求作品原創,而且提交作品時要做版權聲明,版權聲明怎麼寫,寫文章的什麼地方
看來你參與的這個活動,主辦方很認真。
有獎徵文例如可以是徵集估計詩詞名句大全,這就不是原創了。
另一種是徵集原創文章類。
詩詞歌賦學術論文,都可以徵集。
要求原創投稿應征,你就應該附上一篇文書,可以另起一頁單獨寫成聲明文書,也可以在作品後面,正文之後註明附段非正文,用單獨一段說明是原創。
你的作品聲明,要聲明自己原創,禁止抄襲,要聲明如果已經入圍而不獲獎,禁止主辦方發布,或可以發布。
『肆』 有獎徵文的版權歸誰
版權,屬於出版者;
著作權,屬於作者。
樓主關心的徵文活動涉及的著作權及版權,要看徵文活動事先公布的要求。
『伍』 第四屆全國大學生版權徵文比賽的結果在哪裡看
國家版權局網站
『陸』 有誰知道《我與知識版權》的徵文怎麼寫呀
我與版權 版權知識大全
、著作權合同糾紛及其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司法審判。
二、著作權的行政管理:
由政府設立的著作權管理機關通過行政行為、代表國家對著作權實行管理。國家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三、著作權的集體管理:
指通過著作權人自願加入的和法定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幫助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以及通過民間調解的方式處理著作權糾紛。
如何辦理計算機軟體登記
一、申請者及其身份證明
(1)法人單位申請者--證明(表格1份),同時選擇性的提交以下文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A2紙)
--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1份,A2紙)
--民間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復印件(1份,A2紙)
--台灣:營業執照復印件公證書(如:當地法院,1份,A2紙)
--香港:營業執照復印件公證書(1份,A2紙)
--外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1 份,A2紙)
(2)個人申請者--保證書(表格1份)
--將申請者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在A2紙上(1份)
--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1份,A2紙)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1份,A2紙,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
(3)非法人單位申請者--保證書(表格1份)
二、計算機軟體登記應提交的申請文件
1、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申請表(表格1份) (注意:申請表中④軟體開發者情況一欄,單位職工職務開發軟體此欄應填單位名稱,⑦欄,申請者需要例外交存時填寫此欄)
2、軟體說明書(表格1份)
3、源程序1份,A2紙。按前、中、後各連續20頁,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第60頁為模塊結束頁。頁的左側留出20MM,每頁不少於50行,在頁的右上角列印頁號1-60)。
4、文檔1份,A2紙(如:用戶手冊,操作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等)。按前、中、後各連續20頁,共60貢。不足60頁全部提交。第60頁為模塊結束頁。頁的左側留出20MM,每頁不少於30行,在頁的右上角列印頁號1-60。
5、酌情提交以下申請文件
(1)申請登記軟體為原創軟體的版本說明(表格1份)
(2)證明文件(1份A2紙)。若申請者存在以下情況,需提交以下文件:
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合作開發協議書1份(A2紙)
委託開發--委託開發協議書1份(A2紙)
下達任務開發--任務書1份(A2紙)
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應負那些責任?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1992年7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首次在我國明確了追究侵犯著作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七年以下徒刑。
專有出版權與出版資格及圖書出版者的關系
作為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了出版之經營范圍而獲得了出版資格的出版社之類"圖書出版者",可以通過圖書出版合同之約定而取得相應作品的專有出版權,"在合同約定期間享有專有出版權"。但是,難道就能因此認為"專有出版權只為圖書出版者所專有"嗎?不能。
第一,專有出版權是著作權財產權中的一部分權利,是復制權與發行權的組合權利,其初始歸屬於作為原始著作權人的作者,是一種可以依法處分,可以依法轉移的民事經濟權利。著作權人可以依法將其許可給圖書出版者,也可以將其許可給其他民事主體(現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只能將專有出版權授予圖書出版者,也並未明文禁止不得將專有出版權授予其他民事主體);著作權人還可以依法授予被許可方再授權,即由被許可方再許可第二人出版或專有出版相應作品的權利。這是民事經濟權利自由處分的基本原則,應當同樣適用"專有出版權"這一民事經濟權利。
『柒』 徵文比賽稿子版權
你沒有和他們簽協議,可以投。版權歸作者
『捌』 版權徵文大賽什麼時候將作文發上去
生公開徵文!
「格倫杯」方洲新概念全國中小學生創意作文大賽於2014年創辦,由華語教學出版社主辦,致力於文學人才的挖掘與培養,推進創意寫作在新時代語文教學改革中的積極作用。截止2015年大賽,已有30餘萬學生、1000餘所中小學校參與大賽,覆蓋全國除港澳台外的所有省市。
2016「格倫杯」方洲新概念全國中小學生創意作文大賽將繼續秉承「自由表達,創意先行」的理念,為同學們提供無限的創意空間。大賽不限主題,不限文體,同學們可充分發揮想像,盡情抒發!
一、組織原則
本次大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大賽組委會將嚴評參賽作品,嚴控營私舞弊、抄襲作假等有損大賽形象的事件發生,如有違反比賽原則的單位和個人,組委會將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組織單位
『玖』 小學生版權保護徵文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知識產權的對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拾』 2015版權徵文比賽結果什麼時候出
「拒絕盜版,從我做起———中學生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日前在滬啟動。
由上海市委宣傳部、上海市版權局、團上海市委聯合舉辦的「拒絕盜版,從我做起———中學生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將於今年4月至12月期間,在全市中學生中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宣傳活動。
據悉,活動期間,學生將通過召開主題班會、課外調查等形式開展系列活動,學習版權知識,提高版權保護意識。
同時,本次活動還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學生「我與版權」主題徵文、演講比賽,舉辦中學生版權知識競賽和以保護版權、抵制盜版為主題的中學生flash動畫創作比賽等活動,還將製作面向中學生的版權保護知識專題片。
在啟動儀式上,400多位中學生代表向全市中學生發出了「支持正版,拒絕盜版,從我做起,共同守衛我們的精神家園」的倡議,並獲贈了本次活動的指導性讀物《版權,我懂:中學生版權教育讀本》。
上海市版權局表示,版權保護水平的提高有賴於社會公眾意識的提高。在中學生中開展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對提升全社會公眾版權保護意識有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據悉,「拒絕盜版,從我做起———中學生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也將在全國范圍同時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