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版權技術
❶ 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優缺點
DRM技術無疑可以為數字媒體的版權提供足夠的安全保障。但是它要求將用戶的解密密鑰同本地計算機硬體相結合,很顯然,對用戶而言,這種方式的不足之處是非常明顯的,因為用戶只能在特定地點特定計算機上才能得到所訂購的服務。隨著計算機網路的不斷發展,網路的模式和拓撲結構也發生著變化,傳統基於C/S模式的DRM技術在面臨不同的網路模式時需要給出不同的解決方案來實現合理的移植,這也是DRM技術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探索的課題。
❷ 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介紹
數字版權保護技術(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即DRM)就是以一定的計算方法,實現對數字內容的保護,其具體的應用可以包括eBook、視頻、音頻、圖片、安全文檔等數字內容的保護。 在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方面,網路傳播事業部的研究內容主要有:DRM體系結構研究、數字內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數字內容傳輸過程的安全性、數字內容的可計數性、數字版權的權利描述及控制、用戶身份的唯一性及其適應用等。
❸ 數字版權保護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不是靠作品吃飯的話,一般人可能確實對這個不是那麼了解,數字版權保護實際上就相當於給你的數字作品比如文字啊、圖片之類的上了一把保護鎖,這樣別人就沒那麼輕易地盜取你的作品了。版權家在版權服務這一塊做的蠻好,搞原創的朋友都喜歡上版權家,為自己的作品申請作品登記證書。
❹ 目前我國涉及到數字版權方面的法律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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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音樂版權的難度也日益增加。盡管目前我國數字音樂版權保護方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但由於當前網路虛擬市場尚不規范,網民的守法意識還未完全形成,執法力度、執法環境都還有待改善,在數字化技術的巨大沖擊下,部分消費者淡忘了知識產權規則,從而產生一系列的侵權行為。
❺ 數字版權保護技術
數字化和互聯網技術被廣泛應用前,對版權保護對象:圖書、音像製品等傳統作品的保護基本上通過相關法律和一定的機構來實行。新的環境下,傳統的版權保護方式已難以解決上述問題,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應運而生。
1.數字版權管理
DRM是指採用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在內的系統解決方案,在保證合法的、具有許可權的用戶對數字媒體內容(如數字圖像、音頻、視頻等)正常使用的同時,保護數字媒體創作者和擁有者的版權,並根據版權信息獲得合法收益,而且在版權受到侵害時能夠鑒別數字信息的版權歸屬及版權信息的真偽。
目前,市場上存在眾多的DRM系統。根據保護的對象,可以分為針對軟體的DRM系統和針對電子書、流媒體等一般數字內容的DRM系統;根據有無特殊的硬體,可以分為基於硬體的DRM系統和純軟體的DRM系統;根據採用的安全技術,可以分為基於密碼技術的DRM系統、基於數字水印技術的DRM系統以及兩者結合的DRM系統。
2.數字版權管理技術
(1)密碼技術。
密碼技術旨在實現對數字內容的訪問控制。具體做法是對需要進行版權保護的數字內容進行一定強度演算法的加密,擁有密鑰或許可權的用戶才能使用。
密碼技術主要用於數字內容的保密性和可認證性的應用,主要為數字內容秘密性服務、身份認證、不可否認性認證、數據完整性認證等。
1)加密技術:加密技術應用於對數字內容進行保密。
2)數字摘要技術:內容提供者使用一定演算法(如單向散列函數)對需要保護的內容生成一段數字摘要,並將這段內容安全存放。使用者在獲取內容時首先使用相同的演算法生成一段摘要,然後將其與獲取的原摘要進行對比以驗證數字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如果兩段數字摘要相同則證明內容完整准確,如果不同則證明內容被篡改。
數字摘要技術應用於驗證數字內容的准確完整性,用於驗證購買的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3)數字簽名技術:數字簽名技術主要採用公鑰密碼體制,簽名者利用自己的私鑰對信息進行簽名,驗證者利用簽名者的公鑰進行驗證。
採用數字簽名的技術可以保護簽名者對數字內容的版權,也可以保證簽名者無法抵賴簽署過的信息,同時也保證驗證者也無法偽造他人的簽名。
(2)數字水印。
基於密碼技術的版權保護,許可權、簽名與受保護的數字內容通常相互分離,無法抵抗不良用戶對數字內容版權的破壞,往往需要在用戶端添加安全模塊,如智能卡、DRM代理等,提高了用戶成本,使得其實際安全性依賴於終端的安全性。而在基於數字水印技術的版權保護中,版權信息、許可權、簽名等都被作為水印嵌入到了數字內容中,與內容融為一體,如果要破壞他們的聯系,就必須破壞內容的可用性,從而有效防止了不良用戶對版權的破壞。
3.圖書館數字版權管理技術應用
(1)訪問控制。
資源的知識產權問題是構成數字圖書館中對內容和服務進行訪問控制的主要原因。訪問控制服務提供了一種將多個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的機制。訪問控制主要包括授權、認證、實施訪問許可權。認證的主要手段包括Password/ID,restricted IP和CA(Certifying Authority)三種。當主體對課題訪問時必須考慮:訪問是有限的,不宜在任何場合下永遠保留主題對課題的訪問權;遵循最小授權原則,不能進行額外的訪問;訪問方式應該予以檢查,也就是說不僅要檢查是否可以訪問,還要檢查允許何種訪問。
(2)版權管理和計費。
第一代數字版權管理(DRM)主要通過安全和加密方法來解決未授權的非法拷貝,即鎖定內容並限定它的發布許可權於付過費用的用戶。第二代DRM已經貫串了描述、識別、交易、保護、監測和跟蹤的數字版權全部過程。在知識產權管理的三個重要模塊中:產權創建、管理和使用,DRM定義了協作和交互操作模塊的角色和行為規范,理想情況下這些模塊將全部構件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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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數字版權的國內現狀
目前我國數字出版市場雖已取得巨大的進步,但是中國出版業由傳統的出版模式向數字化模式轉型的道路不會平坦,版權問題隨時可能影響該行業的健康發展。
關於數字版權保護,由於數字出版是以技術開發與版權增值為核心的產業,版權保護是其發展的核心問題。在美國,版權產業是其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因和信息經濟的驅動力,可以說,沒有版權保護,就沒有好萊塢的全球市場。在我國,由於數字技術對傳統版權保護帶來的沖擊,數字作品的版權不能得到充分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每每受到傷害,再加上為數相當多的網民缺乏良好的版權保護意識以及正確的數字消費觀等,導致數字出版產業鏈不完善,無法進行正常的產業循環,數字出版業難以得到健康發展。以上是我們在數字出版領域之間還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事實證明,圖書數字化以後,盜版極其容易,復製件與原件一模一樣,而且復制幾乎沒有什麼成本,這就使得網路出版的版權控制更加困難。一些新出版的暢銷圖書很快被做成電子書在網上流傳,但這往往是一些個人網站未經授權擅自製作的,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因此,目前很多出版社都不願意讓自己出版社的圖書數字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對數字出版中盜版問題的恐懼。版權的法律保護問題解決不好,即使產業本身具有發展潛力,出版社對數字出版也只能是敬而遠之。盡管目前比較流行的數字版權技術DRM是採用下載計費、數字底紋加密和硬碟綁定等措施實現對網路出版物傳播范圍的控制,它可以嚴格控制電子圖書的閱讀期限、閱讀次數,不經授權讀者不能將電子圖書復制給朋友,也不能列印,可以對網路出版物進行一些必要的版權控制和管理,但網路出版物形式多種多樣,製作技術手段不斷進步,硬體產品日新月異,很難形成一種通用的、有效的數字版權技術來徹底地保護各種網路出版物,並且保證其加密技術永遠不被破解。因此,數字出版領域的版權保護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出版社進入數字出版領域的障礙之一。對此,除了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外,也要在版權保護的技術方面加以突破和創新。
首先,「出版」是有許可權的;互聯網上發布資訊是很方便,方便到什麼人都可以發。於是不良信息、錯誤信息也遍布整個網路,有序的信息是財富,無序的信息是垃圾。更重要的是「出版」是有版權的。現在的網路資訊大多數是你抄我、我抄他,快捷的復制技術培養了一大批Google作者,藉助Google和Copy他們可以在幾天內完成一篇宏偉大作。出版商們敢將自己的吃飯傢伙發布在這樣的媒體上嗎?
所以數字出版首先因素:數字出版物只能看,不能無償傳播。(現在國內的一些原創文學網站已經採用了後續章節以圖片方式發布的方法)
其次,我國有關數字出版的法律依然滯後。我國有關網路出版的法律法規迄今為止只有兩部,這兩部法律對於發展日新月異的網路出版業來說,可謂「年代久遠」。因為法律的滯後,數字出版領域的版權糾紛由來已久,且呈愈演愈烈的趨勢。
話說白了,其實數字出版的迷茫性核心,是版權的歸屬性和利益分配問題。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滿足了媒體廣布要求(誰不想自己的作品多發),但損傷了媒體的贏利要求(誰願意自己的東西被濫發)。更何況,掌握著現代化的快速內容發布的非正規通道,利用非自產內容粘著住大量讀者,硬割去了大量的廣告份額,這才是出版數字化的傷心這處。
❼ DRM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概念
數字內容與傳統實物產品的最大不同,在於可以接近零成本地復制和傳播。如果是這樣,就沒有人願意為獲取數字內容而付費,從而破壞整個數字內容產業鏈。因此對於現在和未來的數字內容產業來說,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通過技術手段保護數字內容免遭非法復制、傳播。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即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正是為此而生。DRM技術的核心主要是兩項:一是數字加密;二是許可權控制。前者阻止了數字內容的非法傳播;後者則限制了使用數字內容的方式,如使用期限,可否列印,能否從電腦拷貝到手機上等。
❽ 數字版權管理技術都包括哪些
數字版權管理(drm)就是類似的授權和認證技術,它可以防止視頻內容的非法使用。drm主要採用數據加密、版權保護、數字水印和簽名技術。 (1)數據加密:它採用一定的數字模型,對原始信息進行重新加工,使用者必須提供密碼; (2)版權保護:先將可以合法使用作品內容的條款和場所進行編碼,嵌入到文件中,只有當條件滿足時,作品才可以被允許使用; (3)數字水印:把代表著作權人身份的特定信息、發行商的信息和使用條款嵌入到數據中。即使數據被破壞,只要破壞不嚴重,水印都有效,它能給作品打上水印記,防止使用者非法傳播。
❾ 數字版權加密保護技術的工作原理
DRM技術的工作原理是,首先建立數位元組目授權中心,編碼壓縮後的數位元組目內容,利用密鑰(Key)可以被加密保護(lock),加密的數位元組目頭部存放著KeyID和節目授權中心的URL。用戶在點播時,根據節目頭部的KeyID和URL信息,就可以通過數位元組目授權中心的驗證授權後送出相關的密鑰解密(unlock),節目方可播放。
❿ 數字版權管理的主要採用的技術
數字版權管理主要採用的技術為數字水印、版權保護、數字簽名和數據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