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音樂版權
1. 網易雲音樂有索尼音樂版權嗎
不會是泰勒斯威夫特的歌吧?想聽的話可以開通酷狗音樂的音樂包,8元3個月可下載收費歌曲300首,個人認為就音樂播放器里還是比較劃算的
2. SONY現在持有MJ自己音樂的版權和母帶權各是什麼時間歸還
除了小時候在Motown時期(1969-1976)的音樂版權留在了Motown,還有幾首捐出去的歌曲版權,MJ的所有音樂版權都屬於他自己,SONY一直在壓榨他,還眼饞他的ATV版權目錄,他不會那麼傻,自己版權還讓別人擁有,SONY只擁有MJ在SONY時期(1976-2003)發行的歌曲母帶權,至於何時歸還,你應該去問SONY內部人士,這是商業機密。
3. 周傑倫以前的唱片公司是索尼么,現在是什麼,自己么,
您好!很高興為您作答。
現在簽的是傑威爾公司,也是他自己開的.但唱片經紀公司還是新索。
希望您能夠採納~
4. 索尼Sony音樂擁有的全球音樂版權是怎麼回事
擁有旗下歌手版來權,比如在歐美地區源擁有邁克爾傑克遜,Westlife,布蘭妮,碧昂斯,麥莉·賽勒斯,亞瑟小子,詹妮弗洛佩慈等,在亞洲則有周傑倫,黃渤,楊丞琳,蕭亞軒,羅志祥,中島美嘉,初音未來等。再加上2012年4月19日,索尼音樂娛樂以22億美元收購百代音樂版權公司 (EMI Music Publishing),索尼也因此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音樂庫
5. 為什麼Michael會有貓王和披頭士的音樂版權
MJ在八十年代以4500萬美元抄左右的價格拍買下披頭士所有的歌曲版權和部分貓王的歌曲版權,後來這些歌曲版權的價值一路攀升。
91年MJ與sony簽署了一份價值十億美元的合同,主要條件是MJ帶著披頭士與貓王的歌曲版權加入sony公司,並且MJ要向sony提交六張新的專輯,而sony當即支付1億美元給MJ,並且分給MJ 50%的sony股份。這里的50%sony股份是指美國sony影音公司50%的股份,而不是整個sony集團。
在MJ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sony了,sony的大老闆也就是創始人是日本人盛田昭夫,美國sony公司只是他們的一個子公司,所以說sony是MJ合資創辦是錯誤的。MJ離開摩城之後加入的ECIP公司就是sony旗下的一個子公司。
6. 索尼音樂娛樂公司的爭議問題
索尼貝塔斯曼合並爭議2006年7月13日,位於盧森堡的歐盟初審法院推翻了歐盟2004年對索尼音樂(Sony Music)和貝塔斯曼公司(BMG)合並案的批准,使得索尼貝塔斯曼(Sony BMG)這家全球第二大唱片公司面臨被拆分的危險。歐盟初審法院在這項歷史性判決中表示當時批准這筆並購的歐盟委員會僅僅對並購的後果進行了非常草率的檢查,委員會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來從法律上證明「並購前兩者一起不存在主導市場的地位,而並購後亦不存在此種可能」。歐盟法院的判決意味著索尼音樂(Sony Music)和貝塔斯曼公司(BMG)將重新向歐盟提交並購計劃。歐盟委員會將重新審查日本索尼音樂和德國BMG的合並。
XCP防拷軟體爭議2005年10月,任職於Sysinternals的Mark Russinovich揭露了索尼貝塔斯曼(Sony BMG)所銷售的音樂CD,使用了一種稱為rootkit黑客技術,在未知會使用者的情況下,安裝數位版權管理軟體(DRM)到使用者的電腦中。這套軟體是由英國公司First 4 Internet所開發,稱之為Extended Copy Protection(簡稱XCP)軟體,一般使用者難以偵測與移除。在許多國家當中,這在未告知使用者逕自安裝軟體是違法的行為,並且造成使用者系統的嚴重安全危害問題,同時影響使用者系統的效能。
索尼貝塔斯曼最初提供的移除軟體,在移除rootkit之後又安裝了另一個稱為dial-home的程式。這造成了另一個更大的安全危害,並且使得索尼貝塔斯曼遭受更大的爭議。索尼貝塔斯曼最後終於提供了一個真正的移除軟體,並且回收交換含有XCP的音樂CD。同時,索尼貝塔斯曼也因此面臨了數件相關的法律訴訟案。
2006年11月,Sony BMG在陸續與美國各州的法庭和解,承認於音樂CD上安裝了反盜版的技術後,將支付一年425萬美元的金額給39州政府作為和解,還需賠償每位因為以電腦收聽該公司光碟遭到毀損的消費者175美元。
7. 音樂共享版權何時開始
因為國家版權局《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限定的緩沖期到期,各大數字音樂平台日前對自身平台版權不明歌曲進行了清理。不過,雖然同樣是積極擁護正版音樂版權,不同音樂平台在應對版權清理前的布局和舉措還是不盡相同,騰訊系、海洋系和網易雲音樂都選擇了抱團共享版權,阿里系則不帶任何人「玩」。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體現了雙方對音樂版權獨家化和去獨家化的不同態度,也彰顯開放與閉門單干兩種不同的心態,當然也是兩種不同發展思路的博弈。 強強聯合的QQ、酷狗,關起門來單乾的阿里 經過多次版權更迭,騰訊、海洋、阿里國內三大主流互聯網音樂平台今年的版權格局已經基本確定。其中,騰訊系的QQ音樂獨家代理了華納音樂、索尼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等200多家版權方的內容,擁有1500萬首歌曲版權;以酷狗音樂代表的海洋系和太合麥田、海蝶、豐華、種子音樂等海內外600家版權方達成合作,現有歌曲版權達到2000萬首;阿里則擁有滾石、華研、寰亞、BMG等公司的版權,版權歌曲數量目前無官方統計,但應該超過250萬首。 從版權公司陣容上對比,三大陣營可謂各有特色、難分高下;從數據上看,海洋系的酷狗和騰訊系的QQ音樂曲目數量遙遙領先。在國家版權局「劍網行動」的激化下,曲庫實力雄厚的QQ音樂和酷狗音樂反而選擇了相互抱團轉授權,數量上相對弱勢的阿里系卻選擇獨善其身,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論調。結果自然可想而知,前兩者雖然清理了部分非版權歌曲,但由於占曲庫比例較小,整體影響較小。而據不少媒體報道,阿里音樂「蝦米音樂、天天動聽受到沖擊較大,曲庫幾有被清空的趨勢」,可謂是傷筋動骨。 那麼QQ音樂、酷狗音樂為什麼會選擇抱團,阿里卻寧願傷元氣也要選擇關起門來單干?其實,這源於兩種不同的發展思路。 騰訊、海洋的大布局和阿里的小算盤 早在此前和網易雲音樂達成合作的時候,騰訊相關負責人就表示,雖然和其他平台合作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用戶流失,但仍希望和其他平台共同將市場做規范,形成新的生態,將整個市場做得更精細化。言外之意,版權共享對平台的影響微乎其微,產品體驗做得好,根本不用懼怕用戶流失。這種天之驕女式的灑脫和快意,無疑源於騰訊強大的社交產品體系如QQ、空間、微信的支撐,也預示了QQ音樂未來將走的社交為王、體驗為主的道路--內容並非QQ音樂最關心的最終旨歸,而只是聚合流量的一種手段。 擁有7億用戶、但沒有強大社交產品支撐的酷狗音樂敢於選擇抱團這條路,既有用戶體驗的考慮,但更多的,也是行業生態的考量。在酷狗音樂有關負責人看來,行業新趨勢應該是用戶、音樂人、音樂網路公司多方共贏的局面,作為連接音樂人和市場的互聯網音樂平台有義務倡導「去獨家化,相互授權」的共贏機制,共同建立健康的網路音樂生態圈。相互授權的模式,不僅可以避免用戶下載多個APP的困擾,提升用戶體驗,也方便每個音樂人的作品擁有更多為人所知的機會,這對平台也是一種良好的促進,進而形成一種良性生態循環。 相比較而言,阿里音樂的態度則顯得有些自我和任性。抱定關門單干理念的同時,新晉CEO宋柯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評論,認為「兩個陣營你各選一個,基本上就能完成你的聽歌需求了。雖然有點麻煩,但下兩個APP也沒多大事兒。只是為了未來能讓大家更好地享受到音樂服務。」這段話不僅矛盾,聽起來怎麼都感覺有種當初360逼QQ用戶二選一的味道。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你會接受阿里的這個算盤嗎?作為一個蝦米資深用戶,筆者還是挺不能接受的,近期確實有對很多歌都聽不了的蝦米棄療的打算了。在就這個問題采訪網友時,不少網友第一反應也是,「如果功能有很多不同七八個都不成問題,別說兩個。關鍵我就聽個歌,幹嘛要下這么多?」有的網友則直言:「有時間糾結站隊問題,不如把產品做得更獨特一點,別抄來抄去。」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從互聯網音樂平台的角度來說,因為有各自利益的考量,都各說各理。但若從消費者角度和行業角度看呢? 移動互聯網時代消費者APP使用習慣和PC時代不同,PC時代有「瀏覽器+搜索引擎」的組合就可以包打天下,而移動互聯網時代,一個APP幾乎就等同於一個生態圈,退出一個音樂APP再轉去另一個APP的時間、習慣和社交成本都太高。用戶渴望的,往往是「一站到底」、包打天下,讓用戶做「選擇題」的做法,既矯情又不明智。 有自己的發展思路無可厚非,但開放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音樂行業已經步入正版化發展階段的情況下,致力於打破平台與平台的藩籬,以開放的姿態擁抱版權合作,給用戶更多選擇權,才是大勢所趨。產品體驗的優化和創新,最終還是要回歸到用戶的需求本源,如果一項創新要建立在用戶忍耐各種不便的基礎上,本身就是對提升產品用戶體驗初衷的背離,也是對移動互聯網開放精神的背離,即使承諾再美,無疑也會令人生疑。
8. 羅志祥加入索尼音樂以後,他的MV在音悅台還會不會有啊之前的全部因為版權問題不能放
現在還有的啊!
而且,如果因為版權不能播放,直接分享到站外,在站外即可觀看。
不用擔心的~\(≧▽≦)/~啦啦啦
如果需要問清楚,建議還是問問客服。有需要請追問的啊~\(≧▽≦)/~
9. 哪個軟體音樂版權最多
版權多的音樂軟體:酷狗音樂、咪咕音樂、酷我音樂、QQ音樂、蝦米音樂。
1、酷狗音樂
酷狗音樂盒是目前國內使用人數最多的音樂播放器之一。酷狗2017最新版集歌曲、mv、下載、在線播放、歌詞等功能於一體,支持多種音樂播放格式,提供最新的音樂資訊,強大的流行音樂搜索和完美的音樂播放為你帶來美妙的音樂體驗。
5、蝦米音樂
蝦米音樂是專業的音樂內容發現及消費平台,依託曲庫全、分類細,同時致力於扶持原創音樂,蝦米音樂集合了市面上酷狗音樂、QQ音樂、網路音樂、天天動聽、酷我音樂以及多米音樂等眾多音樂播放器優點於一身,找不到的歌曲均能在蝦米音樂輕松獲得。400萬高品質曲庫強烈震撼你的耳朵,試聽、下載一鍵操作。
10. 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的爭議問題
XCP防拷軟體爭議
2005年十月,任職於 Sysinternals 的 Mark Russinovich 揭露了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SonyBMG)所銷售的音樂CD,使用了一種稱為 rootkit 黑客技術,在未知會使用者的情況下,安裝數位版權管理軟體(DRM)到使用者的電腦中。這套軟體是由英國公司 First 4 Internet 所開發,稱之為 Extended Copy Protection (簡稱XCP)軟體,一般使用者難以偵測與移除。在許多國家當中,這在未告知使用者徑自安裝軟體是違法的行為,並且造成使用者系統的嚴重安全危害問題,同時影響使用者系統的效能。
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最初提供的移除軟體,在移除 rootkit 之後又安裝了另一個稱為 dial-home 的程式。這造成了另一個更大的安全危害,並且使得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遭受更大的爭議。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最後終於提供了一個真正的移除軟體,並且回收交換含有XPC的音樂CD。同時,索尼BMG音樂娛樂公司也因此面臨了數件相關的法律訴訟案。
2006年11月,Sony BMG在陸續與美國各州的法庭和解,承認於音樂CD上安裝了反盜版的技術後,將支付一年425萬美元的金額給39州政府作為和解,還需賠償每位因為以電腦收聽該公司光碟遭到毀損的消費者17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