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注冊網站
❶ 網站著作權怎麼申請
保護網站的著作權一般從兩個方面進行:
1、網站的程序(代碼)申請軟體專著作權;
網站的軟著一定屬要注冊,需對該網站的一個完整的功能模塊申請版權,比如說支付模塊單獨申請,訂單模塊單獨申請這樣。切記不要對一個單獨功能模塊的功能點進行申請,否則需要補證或重新提交申請。
2、對網站的界面和設計風格申請匯編作品。
對網站的主要風格界申請匯編作品版權,對網站的設計風格和基調進行保護
❷ 網路上的申請版權網站是官方承認的嗎
主要看你申請版權是用來做什麼,有版權登記的意識是好事,給自己留下一個原創者的證據。但是很多人覺得版權登記就是防止別人抄自己,這是一個誤區。版權保護的正確完整的做法應該是侵權前預防,侵權後能解決,而不是只做登記就高枕無憂。登記的時間比較長,而且是人工審核,現在第三方電子存證的技術都很便利,比如原創寶的原創存證,是通過技術手段創作完第一時間固定證據,有很多自媒體遇到的侵權問題也都通過原創寶解決了。
❸ 網頁如何申請版權保護
通常來有兩種方式即申請人自可以到所在地的版權局進行注冊申請,也可以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當然,你也可以偷懶找版權登記的代理機構為你辦理,但那樣可能費用就要高一些。而小編在這給大家介紹去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因為這種目前比較權威,並且能保證全國各地通用。
先來看看詳細的申請注冊流程:
1、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
2、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繳費
4、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
5、登記機構受理申請
6、審查
7、製作發放登記證書
8、公告
❹ 網頁如何申請版權
申請版權所需材料如下:
填寫申請表
《計算機軟體登記申請表》填寫指南:
(一)軟體名稱欄: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全稱。各種文件中的軟體名稱應填寫一致。
2.簡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
3.分類號:按照國家標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編號。
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版本號。
(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體開發者將該軟體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日期。
(三)首次發表日期欄:指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體公之於眾的日期。發表是指以贈送、銷售、發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未發表的軟體不填此欄。
(四)軟體開發情況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獨立開發:即單獨開發的軟體。
2、合作開發:指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填此項同時應提交合作開發合同。無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3、委託開發:指委託開發的軟體。應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託開發合同。無委託開發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4、下達任務開發:指由國家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應提交相關證明。
(五)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體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
(六)繼受取得權利欄,在三種繼受的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始取得權利的不填寫此欄):
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經過公證的遺囑或法院判決書等。
2、受讓是指經過原著作權人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明確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和終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情況。申請者應提供合法的承受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和法院判決書等。
❺ 正規的版權注冊網有哪些
我來說說
我自己用的版權注冊網叫版權家,就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戰略合作夥伴。
用這個網站的話主要就是申請流程很快
拿到的證書當然也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正規證書,可以保護自己的版權。
❻ 為什麼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注冊不了用戶
一個大神級的網站,如果濤寶這樣難用,怕是馬雲早就破產了
❼ 網站可以申請版權嗎
可以,軟體著作權也是屬於版權的一種,你們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所需材料
填寫申請表
《計算機軟體登記申請表》填寫指南
(一)軟體名稱欄: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全稱。各種文件中的軟體名稱應填寫一致。
2.簡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
3.分類號:按照國家標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編號。
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體的版本號。
(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體開發者將該軟體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日期。
(三)首次發表日期欄:指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體公之於眾的日期。發表是指以贈送、銷售、發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未發表的軟體不填此欄。
(四)軟體開發情況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獨立開發:即單獨開發的軟體。
2、合作開發:指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填此項同時應提交合作開發合同。無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3 、委託開發:指委託開發的軟體。應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託開發合同。無委託開發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4 、下達任務開發:指由國家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應提交相關證明。
(五)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體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
(六)繼受取得權利欄,在三種繼受的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始取得權利的不填寫此欄):
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經過公證的遺囑或法院判決書等。
2、受讓是指經過原著作權人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明確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和終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情況。申請者應提供合法的承受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和法院判決書等。
(七)權利范圍欄:權利范圍是指著作權人取得的權利是全部還是部分。取得部分權利的,應當註明具體權項,選擇填寫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等或其他權利。
(八)軟體用途和技術特點欄:
1、軟體用途和技術特點欄(需要說明以下五點)
a.登記軟體的適用行業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簡要說明(不超過600字)
b.登記軟體的開發和運行的硬體環境(機型及CPU)、軟體環境(操作系統、支持軟體的名稱及版本號)、分類號(查我方提供表)、軟體版本號(若不是原始版本號如,V1.0,還要提供原始版證明,見我方提供的證明);
c.登記軟體的編程語言及版本號,程序量(總條數)
d.登記軟體的創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
e.登記軟體的零售價或者報價
f.軟體的全稱(所有文件統一名稱)、開發完成日期、發表(公開)日期;申請人、版權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說明關系;
g.著作權利范圍:全部還是部分(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等部分權利)。
h.簽署委託代理書(我方提供)。
i.注意:源程序或文檔中不要出現外國公司名和人名。
(九)申請者欄:
1、個人申請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如護照等)的復印件。
2、法人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同時加註聯系人的姓名、電話。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3 、法人分支機構和法人內部組成部分應由法人開具證明。
(十)代理者欄:
1、個人代理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與軟體申請者簽定委託代理授權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者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在電話欄中加註聯系人的姓名。應提交與軟體申請者簽定的委託代理授權書。
( 十一 ) 軟體鑒別材料交存方式欄,鑒別材料是指軟體程序和文檔。交存方式有三種選擇:
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 30 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 60 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一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於 50 行,文檔每頁不少於 30 行。選擇一般交存不再填寫本欄其他內容。
2、例外交存:在欄中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並提供相應材料。
3、封存:分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樣品兩種。選擇封存源程序的,應填寫頁數。選擇封存樣品的,應提供光碟。
(十二)申請人保證聲明欄: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格各項內容、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是否真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因提交不真實的申請文件所帶來的法律後果。核實無誤後,個人申請者簽名或者加蓋名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者,由單位加蓋公章。簽章應為原件,不得為復印件。
鑒別材料
軟體著作權登記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擬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證明文件
1.作為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2.擬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軟體,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3.經原軟體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體上開發的軟體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4.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是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軟體著作權登記鑒別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擬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軟體源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2.擬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擬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標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4. 擬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軟體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封存
軟體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