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所有權證
❶ 國有土地證是啥性質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止2009年1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土地證,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證作用就是擁有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土地證上會註明該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使用者等相關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❷ 土地登記證書號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分別是哪個,有什麼區別
土地證書號都是印製在土地證上的,是國家對土地證的編號。土地證號查詢和土地證編號查詢都需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查詢,最低到縣級的土地局,無法在網路上進行查詢。
土地證書的全稱為土地權利證書,是指依法確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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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土地登記實行屬地登記原則。
申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依法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土地權利證書。但土地抵押權、地役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七條 土地權利證書包括: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集體土地所有證;
(三)集體土地使用證;
(四)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農用地使用權在集體土地使用證上載明;土地抵押權和地役權可以在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上載明。
參考資料
自然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
❸ 最新的房產證,上面有國有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還用辦理土地使用證嗎
房產證上標注的是土地上的建築的所有權,並不包括土地使用權,所以土地證還是要辦
❹ 關於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問題
據說土地使用證有70年的時間效力,沒有土地使用證房屋在買賣、變更和辦理抵押貸款時會受到巨大的阻力和影響,按照法律規定,購房後必須取得住房的《土地使用權證》,證權的交易、贈與、繼承等更名都需要持有《土地使用權證》進行產權登記。逾期不辦理不僅會受到處罰,還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建議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一個
辦理個人住宅用地國有土地使用證(個人土地使用權證)應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 房屋所有權證書復印件;
4、 原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來源資料;
❺ 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有什麼區別
就是人們常說的小產權吧,如果買房子的話,還是不要買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房子。
摘自網路:
小產權,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❻ 我國土地所有權證應該發放給誰國有土地所有權證是不是發給所有拿到國有土地的人
發給個人或單位的是土地使用權證書,發給農村集體的是土地集體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所有權證書應該是發給政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