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知識產權
❶ 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隨著網路的不斷發展和普及,人們對網路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但是,由於人們對網路知識產權的模糊認識,網路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侵權行為。那麼,對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呢?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一、法律手段美國在1789年開始實施的《憲法》第一章第八條第八款指出,國會有權保障著作家和發明人對各自的著作和發明在一定的期限內的專有權利,以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此後,美國又先後制訂了《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互聯網法》和《軟體專利》。為了全面執行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規定的各項義務,1994年12月8日美國政府制訂了《烏拉圭回合協議法》,對知識產權法律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對網上知識的保護是通過版權法來進行的。在原有體系中,從技術角度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本身並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單純地對技術保護措施進行解除一般並不違法。即只要有足夠的技術手段,能夠進入網路中那些絕密資料庫並進行瀏覽是不違法的。除司法保護,美國還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製度保護網路知識產權。二、技術手段技術方面的保護是我們接觸較多的,例如我國大都採用的附帶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盤、對軟體拷貝或使用進行限制等技術措施等,但同時也給開發工作增加了負擔,給用戶使用帶來不便。網路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新興的知識產權,與一般的知識產權有一些不同,它還具有以下特性:1、開放性一般的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專有權,在空間上的效力並不是無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其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而網路知識產權是沒有國界的,由於互聯網的特性,網路上的信息可以被全世界的人共享。2、共享性一般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專有性的民事權利,它同所有權一樣,具有排他性和絕對性的特點。而網路信息資源由於其數字化、網路化、分散開放性特徵,所以其信息是公開、公知、公共的。3、瞬間性知識產權是有時間性的,一般的知識產權跟網路知識產權相比,其周期相對來說要長很多,網路上的信息基本上每天都在更新,而且其信息量也是相當巨大的
❷ 互聯網專利如何申請
可以得到專利保護的軟體主要包括(不限於):
(1)工業控制軟體,如控制機械設備動作;
(2)改進計算機內部性能的軟體,如某軟體可以提高計算機的虛擬內存;
(3)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軟體,如數碼相機圖像處理軟體。
軟體技術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直接提交專利局,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辦:
1)將專利申請文件(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專利請求書(包括發明名稱、申請人、發明人及其相關信息等)、專利申請費(即,交給專利局的官費)提交到專利局。由此可獲得申請日和申請號,這些都作為未來專利局審查的唯一編號。官方的受理通知書會在申請日之後兩周內下發。
2)專利局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需要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復。審查最終合格後,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表明同意授權。
3)申請人進行授權登記後專利授權公告生效。
發明需要2年多時間授權。
❸ 網路知識產權的侵權方式有哪幾種
(一)網路侵害人身權
(1)侵害名譽權
個人用戶可能通過電子郵件、博客和BBS發表過激言論而侵害他人名譽,而在電子商務領域,商家間通過侵害名譽權達到不正當競爭的目的,也可能因交易發生矛盾而誹謗污衊,侵犯商家名譽權。但如何界定網路名譽侵權的標准,比較一致的觀點認為應比傳統社會寬容。因為網路特有的開放性和寬容性對於知識的傳播、經濟的發展具有特殊的意義;網上的語言環境與網下的語言環境大不相同,在網路特定的氛圍里,語言具有即時性和隨意性的特點,通常在網下可能被認為是名譽侵權的語言在網上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2)侵害隱私權
我國以前一直沒有正式提出隱私權的概念,對於隱私權的保護一直參照民通意見的規定參照名譽權的損害來處理。《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也將隱私權作為一個正式的人格權的概念定正式提了出來。網路侵權隱私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本身不違法,言論自由是一種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對他人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評價是公民正當行使輿論監督的體現。這種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只要沒有超出正常的范疇,都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人肉搜索有其積極的一面,如對社會不良行為進行曝光,是人們對互聯網世界的懲惡揚善,但是網友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往往會採取過激的譴責手段,超越道德的邊界,演變成對他人人格隱私和尊嚴的侵犯。比如,如果發布不實信息,可能構成誹謗他人名譽權的行為;而如果披露他人本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個人信息,可能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
(二)網路侵犯知識產權
(1)侵犯著作權
大眾使用網路,主要目的就是獲取、發布和傳播信息,而這些信息,很多都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因此,在網路環境中使用作品的行為,比如上傳、下載、搜索、鏈接等,就必然涉及著作權和鄰接權的保護問題。實踐中,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網路侵權行為中最常見的形式,也是律師實務中值得關注和研究的新興課題。網路著作權侵權的常見形式通常有以下幾種:
1、與上傳作品有關的侵權;
2、與鏈接有關的侵權;
3、與復制網頁有關的侵權;
4、與搜索引擎有關的侵權。
(2)侵犯商標權
在網路中,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商標標識,引人誤認的,還有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尤其是在使用他人馳名商標的情況下。一般的,行為人可能是在注冊、使用域名的過程中侵犯了他人商標權,也可能是在網路內容中使用了他人商標而構成侵權。
(3)不正當競爭侵權
不正當競爭案件的種類十分復雜,通常表現為:利用域名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利用網路廣告等手段進行虛假宣傳,利用網路侵害競爭對手商譽,通過網路侵犯他人商業機密,以及使用網路技術手段實施網路攻擊,採取不正當的技術措施影響對方軟體的正常下載、安裝和運行等。
❹ 當代信息系統技術和互聯網對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提出了挑戰
隨著3G網路的鋪開,移動互聯網的時代正在到來。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第2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3.84億,手機網民一年增加1.2億,達2.33億人,占整體網民的60.8%,移動上網已成為我國互聯網用戶的新增長點。「如何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全面到來之前,總結和反思傳統互聯網存在的知識產權問題,研討未來發展可能出現的情況。」在3月23日由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主辦的「2010年移動互聯網知識產權論壇」上,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玲表示了她對移動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所面臨挑戰的擔憂。
與傳統互聯網面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相比,移動互聯網所帶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大體相同,但也給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帶來了新的挑戰。
手機上網是移動互聯網的一個重要形式,而MOBI手機域名遭搶注就成為不少企業所面臨的煩惱。萬永告訴記者,以前互聯網的域名、商標曾引起過搶注,而現在的移動域名再次出現搶注,這跟企業的商標,著作權都會發生沖突。而根據媒體報道,早在幾年前,包括如少林寺、雙匯等知名單位的手機中文域名都已經為人所搶注。此外,手機上網的用戶在三年內就有望超過普通互聯網用戶,用戶數量的增多,以及隨時隨地上網的便捷,以及和其他數碼設備的結合,都可能導致侵犯知識產權事件的增多。
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巡視員許超告訴記者,由於互聯網涉及面太廣,對版權作品攝取更是海量,這樣傳統版權交易的模式就顯得不適應。「在傳統的版權交易模式中,版權擁有者和出版者是很清晰的,但是互聯網不可能按照這一模式去運作,因此網路內容提供者網路服務商就面臨著一種抉擇,要麼不涉及內容,要麼鋌而走險。在違法成本很低的情況下,當然後一種更有誘惑力。另一方面,我們現在整頓或者規范網路化的行為,主要是依據2006制定和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而這個條例制定的時候參考吸收了國外一些成熟的做法,但這些做法產生於上個世紀末,不是21世紀。」
對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劉曉軍法官表示,如果從法律層面上考慮,不管是移動網路還是非移動網路,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問題還不是特別大。但是從實際操作上看,就面臨著一個如何固定證據的問題。由於網路接觸性強,很容易被篡改和變通,訴訟參與者在固定證據上就面臨著較大的困難。
顯然,在互聯網時代,各類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還沒有一個較為圓滿的解決制度,移動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又將這些問題進一步放大,而要解決知識產權保護的難題則需要在相關制度上進一步完善。
電子信息技術發展對傳統知識產權制度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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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隨著以微電子、計算機和通信技術為核心內容的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人類社會的信息化程度正在飛速提高,對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這場信息革命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人們的工作方式、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這種廣泛的社會影響也對傳統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戰,並對業已建立的行為准則和道德規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所牽涉到的法律問題也是多方面的,例如:支持發展信息產業、培育信息市場的立法;保護計算機系統以及數據的安全,禁止通過資料庫互聯網路對國家、企事業單位的計算機系統以及其中存儲的信息進行具有犯罪目的的入侵行為的立法;為採用EDI技術進行電子貿易所需要的法律;制止通過計算機互聯網進行民事侵權行為的法律,等等。因此,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法律制度,則是關繫到保障和促進信息技術乃至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一、電子信息技術發展對知識產權制度提出的新要求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出現了諸如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軟體盜版等新問題,這就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當今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人出。保護標2住國際化和保護水準高程化.
❺ 我國互聯網企業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英語: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
2.從企業來講,企業要主動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積極向有關部門申報各項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創造自己的品牌形象,發揮知識產權的無形力量。
3.同時,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保障自己的權力下,也要維護自身權利。在發現有侵權或其他侵犯公司權益的違法行為後,不要迴避,要積極應對,主動出擊。利用知識利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
❻ 什麼是互聯網知識產權信息檢索
聯機檢索資料庫是來傳統意義上檢索知識自產權的重要手段。隨著網路信息資源的日益豐富 ,更多的用戶被吸引到互聯網中搜索所需要的各類知識產權信息 ,尤其是互聯網中的免費知識產權信息。這對聯機服務商造成較大的沖擊 ,成為聯機服務商面臨的一大新難題。
❼ 互聯網知識產權.商城的作用是什麼
互聯網知識產權.商城的作用是用於轉讓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轉讓介紹
由於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形式,所以,按照知識產權的種類不同,知識產權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商標權轉讓、著作權轉讓以及其他知識產權轉讓四種形式;從知識產權的具體權能來看,知識產權轉讓包括所有權的轉讓和使用權的轉讓。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法,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都確立了相應的知識產權轉讓規范;在知識產權市場交易實踐中,知識產權轉讓行為也越來越活躍,從而使知識產權利用率大大提高,也給知識產權權利人帶來了轉讓收益。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來說,通過知識產權轉讓,可以為企業創造利潤,從而增強企業經營效益。
參考資料:http://ke..com/item/%E7%9F%A5%E8%AF%86%E4%BA%A7%E6%9D%83%E8%BD%AC%E8%AE%A9#1
❽ 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手段
騰訊安全靈鯤知識產權保護系統已經在監管部門得到深度應用
對於網路假冒偽劣產品、影視音樂文學作品等重點對象的著作權侵權等行為打擊
現已與知識產權、版權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地部門形成了合作,幫助各級部門發現侵權違規活動,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推動構建健康清朗的網路環境
❾ 網路知識產權是什麼公司收到網路知識產權續費通知
都是騙子,國家根本沒有互聯網品牌這種東西,唯一合法且受保護的品牌保護只有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的商標。只要注冊了商標,無論線上和線下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❿ 什麼是互聯網專利哪些互聯產品可以申請專利
什麼是互聯網專利?哪些互聯產品可以申請專利?專利法中沒有明文規定哪些互聯產品可以或者不可以申請專利,原則上任何互聯網產品都可以申請專利,但可能會因為不合專利授權條件而被駁回,導致企業浪費了時間、金錢、公開了產品秘密也得不到專利的保護。什麼是互聯網專利?哪些互聯產品可以申請專利?什麼是互聯網專利?哪些互聯產品可以申請專利?因此,我們從互聯網產品涉及的哪些技術方案不會被授予專利權開始分析吧:首先: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技術方案。這個比較容易理解。違反法律規定的:病毒木馬、破解軟體、賭博詐騙、暴力色情類等,違反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搶火車票類、騷擾廣告類、游戲作弊類、貼吧論壇自動注冊發水貼類等。當然以上的這些互聯網產品中涉及的技術也是要區分對待的,如果這個技術僅僅只能夠用到這些產品中實現專有的用途,那自然這技術也不會被授予專利權。另一種情況,這些技術還可以用到其它正面用途的產品和目的中,那麼只要專利申請文件中只表述其正面用途,還是可以得到專利認可的。這里舉個例子,利用手機定位建立你和附近人的聯絡,這種技術可以用來陌生人交友,也可以用來發騷擾小廣告甚至詐騙,這種技術並無正反面,關鍵看怎麼用,自然申請專利也是OK的。我國專利法中,雖未明確規定商業方法類的創新方案不能獲得專利權,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的商業方法類專利申請都被以屬於智力活動規則為由駁回。這種方案包括網路的競價排名、亞馬遜的一鍵購物、支付寶的第三方平台等等。此外,比如打車類軟體加價叫車的方案、將網路游戲中道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賣給玩家等,這些商業模式上的創新通常也難以通過審查。一些方便快捷的專利查詢網站或者專利查詢平台如下:1、國家知識產權局平台 2、智慧芽專利查詢平台 3、智慧芽專利查詢平台提供專利檢索、分析、管理的一站式信息服務平台,公司致力於讓全球更多組織、機構了解並更高效的使用專利 4、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設有專利申請、專利審查、專利保護、專利代理、PCT、集成電路、文獻服務、要聞動態、法律法規、國際合作等知識產權事務。 5、專利查詢是專利申請前的一個程序,它不是必須的,卻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檢索報告可以讓申請人避免所要保護的權利不與在先申請的專利權利相同或相近,保證所申請的專利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