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金庸
① 想幫朋友問一下,怎麼樣買金庸的版權呢
金庸的版權由其繼承人繼承50年,如果需要可以聯系金庸先生的繼承人。
② 金庸小說版權
版權是這樣算的,出版商跟作者聯系,出版多少都要事先說好.比如一版出二十萬本,然後付其版稅.現在的通行標準是8%,韓寒和郭敬明拿得就是這個.但名作家不同,不可這樣算.
若這一次出版的二十萬本銷量極好,出版商又會和金庸聯系,再次出版,版稅另算.當然不一定是同一個出版商.
電影,電視,也是如此.
③ 金庸那些書的版權還在他本人手上嗎
您好!金庸作為作品的創作者,享有作品的版權,但若其轉讓了版權除外。此外還需注意版權的保護期。
《著作權法》第九條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④ 想將金庸的一部武俠小說拍成電視劇需要支付多少版權費
以前香港將金庸的一部武俠小說拍成電視劇支付了多少版權費
央視那是特殊 金庸就准備將版權送給他們的 本是一片好意 哪知就這么被張紀中個鳥人糟蹋了
⑤ 是不是每次翻拍金庸的電視劇,都要給金庸版權錢
今年沒有,03射鵰也不是tvb拍的,好像自從99年倚天之後tvb幾乎就不翻拍金庸劇了,據說是版權問題。巡禮片中有個《食為奴》劇情有些像鹿鼎記,但估計不會拍的。
⑥ 金庸的小說是否不再有著作權
有著作權的
金庸曾親口說過,現在版權侵權問題很嚴重,有很多書籍、影視作品什麼的都涉及他書中的東西,包括借用他書中人物的名字,搞個故事新編什麼的,這也屬侵權。至於盜版就更不用說了。本來這都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只是不想斤斤計較而已。
⑦ 問個問題,是不是每次改編金庸劇都要給金庸版權費
這個要看改編者與金庸的約定了。首先,改編權原則上肯定是屬於金庸自己的,要想改編他的作品,肯定要先徵得他的同意。一般都會針對改編簽合同,對改編進行具體的限制。一般情況下,各個版本的金庸劇肯定是不同的人跟他簽的,所在實踐中應該是每次改編都有版權費。
極端的情況是,一個製片人跟金庸簽訂了一份,合同中約定一次性買斷改編權的,這種情況下即使製片人多次改編,也無需再另付費。
⑧ 金庸為什麼一元錢把<天龍八部>的版權賣給中央電視台啊
在世紀之交,根據金庸小說改編的電視劇,也在各大電視台長期熱播,以致一輪一輪地播起來。金庸的小說,早被港台的媒體多次改編成影視作品,但是金庸都很不滿意。金庸評價這些改編作品的時候說:「看到這些電視劇,就好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給人家打一樣。」金庸偶然看到了中央電視台拍的《三國演義》、《水滸傳》這些影視作品,他覺得很滿意——其實大陸觀眾對這些作品還是不大滿意的——金庸說如果自己的作品能拍成這樣就很滿意了。所以,金庸以一元錢——一個象徵性的價錢,把版權賣給了中央電視台,這是非常空前的一個舉動。對大陸拍的這些電視劇,金庸的評價還是比港台電視劇高,但是大陸的觀眾仍然充滿了意見。比如說《射鵰英雄傳》、《笑傲江湖》,大家都是很不滿意的,尤其是對那些主要的演員。在演金庸作品電視劇的時候,暴露了中國演員的文化素質是何其之低。在電視劇中背誦起碼的古文都背錯,背《岳陽樓記》都會背錯,笑話迭出。盡管電視劇水平如此低劣,收視率卻仍然很高,這充分說明金庸小說的影響和震撼力。
⑨ 在喜馬拉雅讀金庸有版權問題嗎
其實,有聲讀物侵權在業內是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平台會主動購買版權,但主要是用於PGC製作,平台很少兼顧UGC的版權,這方面侵權問題一直存在。」而金庸的作品肯定會擁有版權的,因此,無論在哪個平台,都擁有版權!而作為新世紀的我們,也應該重視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