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
1.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對房產證上的70年住宅使用權有影響嗎
房子是永久產權,只要它不倒,永遠屬於你!
土地是有限使用權,商業用房土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去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延期使用,重新交納一定的土地使用費即可!
2. 請問,我剛買新房見到合同上寫著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63年04月28日,是什麼回事才43年使用權
只是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子還是自己的,如果拆遷土地就沒補償了,房子還是有補償的。
3. 我的土地證上寫著住宅用地,但是有個終止日期是2046年12月30日。那是什麼意思房子是2009年
土地使用權年限: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是否補交土地出讓金,補交多少,尚沒有法律法規出台,敬請關注。
4. 土地使用證上寫地類是住宅,使用權類型是現讓,終止日期是2045年,是什麼意思
土地有商業、住宅和綜合用地,商業是40年,住宅是70年,綜合是50年。商品房買賣合同寫的年限不能代表土地證,以土地證上的期限為准。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到2045年,到期後,按現在的法規是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擴展閱讀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5. 請問,我剛買新房,現在見到合同上寫著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力2063年04月28日是什麼回事
你可能買到的是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大概是45年。要想弄明白你這塊地的使用權性質,去詢問賣給你房子的開發商就知道了,買房子不能魯莽,糊里糊塗買了,後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