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業務
Ⅰ 版權分銷屬於什麼類型業務,應該上什麼稅種
版權分銷一般就是一些公司向著作權人購買獨家作品版權後,又將該作品版權再分銷給其他公司,然後從中賺取差價的模式。如A網站獨家購買了一部電視劇的網路版權,然後將該電視劇的網路播放權又銷售給B網站、C網站、D網站……N多網站,從中賺取差價。
依法納稅是法定義務,一旦發生銷售行為都必須納稅。
至於,是屬於什麼稅種,我就不清楚了。個人感覺,1和2的稅種比較對應。
1、流轉稅: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
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
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
農林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Ⅱ 著作權與版權的聯系與區別分別是什麼
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Ⅲ 專利和版權的區別是什麼
專利和版權的區別:
1、專利保護延及思想,版權只保護表達形式,專利保護的是技術和產品外觀設計。
2、專利保護技術方案,版權趨向於文學作品,版權保護的是作品文字性東西。
3、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4、權利客體范疇不同: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5、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復雜。
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50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3)版權業務擴展閱讀:
著作權與專利權有著明顯的區別,在通常情況下容易區分,但在藝術品和圖形的保護中,著作權與專利權卻存在交叉。例如,設計權和著作權可能在保護實際藝術品中重疊。解決這些沖突的國際慣例,是由各國的國內立法決定的。
版權是計算機程序、文學作品、音樂作品、照片、電影等的版權的合法所有權。除非轉讓給另一方,版權通常被認為是屬於作者的。大多數計算機程序不僅受版權保護,而且還受到軟體許可證的保護。版權只能保護思想的形式,但不能保護心靈本身。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設計不受版權保護。
專利權,簡稱專利權,是指發明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在一定期限內實施特定發明的專有權利,是一種知識產權。我國於1984年頒布了《專利法》,1985年頒布了實施細則,明確了有關事項。
Ⅳ 如何做好版權工作
鄭潔 作為一個以引進、輸出出版物為己任的出版從業人員,版權專員的工作內容涵蓋面很廣,任務也十分艱巨,怎樣才能把出版社的版權工作做好呢? 第一,認清國內版權貿易發展的現狀:存在巨大貿易逆差 圖書的輸出與引進是中國文化走向世界的一個重要環節,近年來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巨大的貿易逆差也是很明顯的。歸結起來主要為:一是文化上的差異,使得我們與國外有交流障礙;二是科學技術在某些方面沒有國外發達,也造成一定影響;三是翻譯方面的問題,中文譯為英文或其他語言難度較大,成本較高;四是出版市場機制不夠健全,圖書的商業運作不成熟。國內版權貿易的這一狀況,要求版權專員必須對中國與外國的差距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但又不能妄自菲薄,而且必須在大環境中抓住國家給予的便利條件和優惠扶持政策,例如,可以充分利用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牽頭的「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申請翻譯等費用的補助。 第二,了解版權經紀人和版權代理的區別:版權經紀人空缺,給出版社的版權專員添加了新的工作內容 起源於英國的出版經紀人制度,已經有125年的歷史,在歐美等發達國家這項制度已經發展得很成熟。而國內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出版經紀人,大部分從事出版版權中介工作的人和機構實際上發揮的只是代理的作用,就是比較直接單純地把找到的作品推薦出去,沒有真正重視作品與作者的整體包裝與後續的開發,沒有真正去經營一部作品或者一個作者。 國內的版權代理和真正意義上的版權經紀人之間的這種差距,給出版社的版權專員添加了新的工作內容。版權專員們應該嘗試著做版權代理做不到的那些工作,不僅能促進自家圖書版權的輸出,也有助於篩選到更好的海外版圖書。 版權專員的工作一般是整理本社的圖書信息,把合適的書稿推薦給代理機構、海外出版機構,或者搜集海外出版信息,聯系購買符合中國圖書市場的海外版圖書版權。除了這些基本工作之外,更應該從圖書的營銷角度出發,充分了解本社圖書的內容和市場價值,為那些可以向外推薦的圖書量身訂做詳細的市場價值分析以及包裝營銷建議(或此書在國內銷售時的成功經驗)。在賣出版權後,還需要跟蹤圖書在海外市場銷售的總體情況,做好跟蹤記錄,以備參考。 對待適合本社引進的出版物,版權專員也應充分了解其內容、作者和在海外市場的反響,結合本國的市場狀況做出評估報告及營銷計劃,以供海外出版機構和本社參考。如能成功引進,對引進圖書的出版流程及營銷運作也應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反饋信息的搜集。 這些雖然看似普通,卻是版權代理容易忽視的工作,版權專員需要自覺地為自己的出版社考慮到,自覺地向外國版權經紀人學習,真正地為本社優秀圖書做出漂亮、合身的「嫁衣」。 第三,熟悉本社的作品:哪些書適合推出去 自家的圖書自己應該最清楚。及時掌握本社的新書信息,搜集圖書的銷售情況,分析市場走向,挑選出那些適合海外市場口味的圖書,是版權專員們的基本工作內容。這需要與各個編輯部門打好交道,隨時了解出版動向,把新書的資料整理好,從中篩選出適合進行版權貿易的圖書。但是,賣版權不一定是要最新出版的圖書,對那些已經出版一段時間,並在市場上取得銷售佳績的圖書,更應該重點關注。這就要求版權專員與發行部門密切聯系,獲取第一手資料。對確定要向外推薦的圖書的內容、賣點、作者情況都應充分了解,盡可能多地掌握其市場動向,才能「投其所好,有的放矢」地向外推薦圖書,為圖書「走出去」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四,多方搜集版權信息,關注海外出版動向,及時抓住有潛力的作品 多多關注海外出版動向,不僅瀏覽國內外出版相關信息,多閱讀新聞媒體的報道,而且還要重視版權代理提供的版權信息並快速做出反應。當前國內出版社引進版權主要還是通過版權代理這一途徑,他們給出版社提供的信息是大量的,更新也快,出版社對這些信息的篩選速度應該要快,第一時間表達出意向才能把握先機。所以,版權專員應隨時關注這些版權信息,及時把這些版權信息整理好,對自己覺得有潛力的作品,不妨馬上索要更詳細的資料,表現出興趣。 第五,提高個人能力,成為新形勢下的多面手 如今,現代出版業流程越來越復雜,版權貿易的工作內容也就更加廣泛。已不是傳統理解中的中文簡體版權,還包括中文繁體出版權、網路傳播權、影視改編權等。這使得同一作品,可能會形成多重銷售格局,作者和出版社可以多途徑地獲利。版權付酬方式也不再是單一的一次性付酬制,多了版稅制,甚至還有點擊分成制、廣告收益分成制等付酬方式,隨之而來的法律問題也越來越復雜。這就要求版權專員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不僅要了解圖書,了解市場,也要了解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對付酬方式與財務知識也應有所了解。
Ⅳ 國家版權貿易基地的業務范圍:
版權交易服務/版權資產評估/版權投融資服務/版權爭議調解/版權行業交流/版權人才培內養/版權產業集容聚/版權理論研究/《中國版權年鑒》 版權人沙龍
中關村版權聯盟
2009年12月11日,中關村版權聯盟正式成立。聯盟會員覆蓋產學研各個領域,涉及出版、音樂、影視、動漫、游戲、設計、網路技術、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代理等各個行業,包括出版和版權領域集體管理組織,研究機構,產業園區,產權交易所等單位形式。99家會員中,有86家北京單位(34家中關村區內),13家京外單位。
聯盟定期為會員發送版權信息簡報《版權視界》,組織版權人沙龍及論壇、講座等其他版權相關活動。 過去:文化企業經營中的知識產權法律問題/《著作權法》修訂與中國著作權保護/出版實務中的著作權法律風險防範/圖書版權貿易中的銷售技巧
未來:版權資產管理高級研修班 受國家版權局委託,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版權貿易基地聯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共同編輯出版《中國版權年鑒》,現已出版2009、2010、2011、2012共四卷。
年鑒作為唯一一部逐年記載和反映我國版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大型專業型工具書,為展示我國版權保護工作、版權產業發展和版權理論研究成果提供了一個平台。
Ⅵ 什麼是版權管理
著作權的管理就是指各種主體,為了維護著作權領域的秩序,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根據著作權管理的主體、管理的性質和方法的不同,可以分為著作權的行政管理、社會管理、集體管理。
著作權管理分類
一.著作權的行政管理
著作權的行政管理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對著作權進行的管理,這包括國家中央機關和省級機關對著作權的管理。在我國管理著作權的中央機關是國務院所屬國家版權局,其管理職權是: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與著作權行政管理有關的辦法;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指導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批准沒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代理機構,並監督、指導其工作;管理國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使用;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著作權管理工作。
省級管理機關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版權局,這類管理機關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行政管理辦法,普及著作權的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培訓著作權行政管理人員,調解處理著作權糾紛等。
二.著作權的社會管理
在我國,著作權的社會管理主要是指對具有全國性的有關著作權的事項進行綜合服務和管理的活動,其機構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該中心於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這是國家設立的綜合性的版權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宗旨是依照《著作權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維護作者的著作權和作品的使用者及傳播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創作,繁榮科學文化,促進版權事業和版權產業的發展。
該中心管理的下屬機構有: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中國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中國計算機軟體登記中心、《著作權》雜志社、版權鑒定委員會、法律部、綜合業務部、全國反盜版聯盟聯絡處(籌)、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中國攝影美術作品著作權協會(籌)等部門。
中國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是國家版權局指定的從事法定許可報酬收轉的工作機構。其基本職能是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開展法定許可報酬收轉工作。目前主要是收轉報刊轉載後作者地址不明的作品的稿酬。不屬於法定許可的稿酬,中心不予收轉。
三.著作權的集體管理
著作權的集體管理是實施著作權法的重要手段,是專門為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方便他人使用作品、保護著作權的專門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從事這種活動的社會團體。
1.著作權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
在國際上,著作權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有兩種,一是轉讓合同關系,二是信託合同關系。前者多為英美法系國家採用,後者多為大陸法系國家採用。在我國目前已有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與著作權人的關系屬於信託關系。我國《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著作權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2.我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我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日前有兩個,一個為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一個為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
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於1992年,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經民政部准予登記的獨立的社團法人,是我國目前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主要管理音樂作品的錄制權、表演權、廣播權。
協會實行會員制。「協會」開展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的主要內容有:進行音樂著作權人和音樂作品的登記和檔案管理;收取音樂作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費,並發放使用許可證;根據作品的使用情況向音樂著作權人分配作品使用費;對侵犯音樂著作權的行為提出法律交涉;受國家版權局指定,「協會」還承擔法定許可使用音樂作品使用費的收轉工作。在國際合作方面,「協會」於1994年5月加入了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在CIS國家和地區的協會簽訂了相互代表協議,並將協會(國際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錄)和WWI,(世界作品目錄),使中國的作品進入國際識別系統,一旦中國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權益便可得到保護。
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准,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委員會共同發起籌建。該協會是由各類文字作品(包括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社會科學等類別)著作權人和著作權相關人的權利人自願參加組成的、共同維護其著作權利及相關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目前,協會會員已近千人,登記各類著作權利2萬多項,各類作品使用者近200家。
此外,我國目前正在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積極籌建美術、攝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該機構將以委託集體管理和法定集體管理的方式,接受境內外美術、攝影作品著作權人的授權,代著作權人向使用者發放許可證並收取使用報酬;還將以版權代理方式開展版權貿易和訴訟代理;向使用者推介美術、攝影作品;為著作權人聯系使用者;為使用者聯系著作權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美術、攝影作品資料庫;開展美術、攝影作品網上展示活動,為廣大美術、攝影作品愛好者提供瀏覽、閱讀方便,為作品使用者提供查詢服務;協助著作權人舉辦美術、攝影作品展覽;組織境內外美術、攝影作者開展版權業務及版權貿易交流活動等。
企業著作權管理
著作權法頒布10年來,中國的著作權保護事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由於我國起步晚,著作權保護意識依然落後,侵權現象嚴重,權利落實難度較大,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網路等新興媒體平台的逐漸普及,著作權方面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國內企業還需進一步提高著作權保護的意識,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2]
1.企業著作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著作權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對著作權基本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少,版權保護意識淡薄;二是沒有版權管理的機構、專兼職人員以及相關制度;三是企業雖有相關部門開發創作作品或委託他人、與他人合作開發創作作品,但權利歸屬混亂不明晰;四是企業版權資產沒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無形資產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企業往往在付出沉重的代價之後才認識到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企業著作權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著作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制定一系列著作權管理制度,企業設有知識產權部門的可由該部門負責企業著作權日常管理工作。
企業著作權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著作權的歸屬管理;著作權、鄰接權合同管理;著作權糾紛管理;著作權經營管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網路著作權的管理等。
做好企業著作權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第一,可以防止他人侵犯企業的著作權,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第二,在企業的科研開發及生產經營活動中,提高著作權意識,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一旦涉及侵權案件,能為自己作出合理的抗辯。第三,做好著作權經營管理工作,可以使著作權為企業帶來收益。版權產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著作權中蘊藏著巨大的財富,著作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Ⅶ 鯨版權包括哪些業務
鯨版權是一站式版權服務平台,提供版權確權、版權管理、全網監測、數據、版權保護以及交易服務。
這套服務基本涵蓋版權流通的每一個過程,即使是不懂版權專業知識的運營人員也可以在一個平台完成一站式版權管理。得到、三節課、優酷等知名內容企業都藉助鯨版權實現了自有版權的管理、交易及保護。
Ⅷ 版權代理業務是否需要注冊特定的經營范圍
獨家代理協議在有效期類,版權所有人不能直接向其它影視公司自行轉向作品,如果協議中有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經紀公司還沒促成成功交易的情況下,你可以自行找影視公司,那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