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文字
首先,注冊商標的字體改變,很容易引發糾紛,且不利於商標權利的保護。《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其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就包括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 上述規定意味著,注冊商標的使用要嚴格限制在核准注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之內,改變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等,都不應當標示注冊標記,否則將有冒充他人注冊商標的風險;如果改變後的商標圖樣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將要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因此,注冊商標是什麼字體就應當使用什麼樣的字體,不可以隨意改變。很多注冊商標權利人為了商標更為美觀、具有特別性等,在使用注冊商標時會對字體進行改變,這種情況下,建議把改變字體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為一個新商標。 其次,在某些特別情況下,對商標字體的改變將不會構成冒充注冊商標,屬於自行改變,可自行選擇是否對改變後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比如,一些情況下,對注冊商標字體的改變並非對字體構成實質性的改變,這種變化是微乎其微的,如,注冊商標的字體與實際使用中的商標字體為手寫體與列印體。法律是允許這種情況出現的,故而一般不會作為假冒注冊商標來處理。但還是建議商標權利人要仔細斟酌,要考慮對改變字體後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 再次,注意謹防「撤三」風險。《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改變字體後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之後,其 與之前的注冊商標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注冊商標,商標權利人要注意對改變前後的兩個商標都進行使用,防止面臨「撤三」風險。 最後,字體改變後的新商標不注冊僅使用,商標法將不予保護。綜上所述,商標權利人一定不要隨意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如確需改變,就要考慮重新申請注冊。
『貳』 商標字體是什麼
商標抄注冊的時候,作為商標的文字所使襲用的字的樣子,比如楷體。宋體、黑體什麼的,或者把字設計成藝術字等等。
無論商標使用什麼字體(前提是不侵犯該字體的版權),注冊為商標後都受商標法保護,別人使用別的字體也不能注冊成功,用作商標也會侵權
『叄』 文字可以注冊商標嗎
(1)文字商標注冊後,他人可以再注冊相同的拼音商標。也就說,在分類表第三大類的肥皂商品上注冊單獨的「天府」文字商標後,他人可將天府的拼音「TIANFU」作為商標再在分類表第三大類的肥皂商品上注冊(馳名商標除外)。
目前,國家商標局對相同的文字商標和拼音商標不判近似商標。因此,企業注冊文字商標後,可考慮再將拼音商標作防禦性的保護注冊,以加強對自身商標權利的保護。
(2)外國文字在中國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也可與中文、圖形、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等組合注冊商標。但是它同樣應遵循《商標法》關於商標注冊的禁止性規定和要求。《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六款規定:「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說明含義」。
因此,以外文或含有外文的商標申請注冊時就多了一項需說明其含義的義務。一般來說,如企業的商品銷售定位包含外國人或今後要進入國外市場,則應注冊中文商標的同時,再注冊英文商標,即前面講到的商標注冊中要有前瞻性和防禦性。
『肆』 怎麼設計文字商標
(一)文字的可讀性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視覺傳達中向大眾傳達作者的意圖和各種信息,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考慮文字的整體訴求效果,給人以清晰的視覺印象。
(二)文字的個性
文字的設計要服從於文字商標風格特徵。文字的設計不能和整個作品的風格特徵相脫離,更不能相沖突,否則,就會破壞文字的訴求效果。一般說來,文字商標文字的個性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端莊秀麗、堅固挺拔、深沉厚重、歡快輕盈、蒼勁古樸、新穎獨特。
(三)視覺性
在視覺傳達的過程中,文字具有傳達感情的功能,因而它必須具有視覺上的美感,能夠給人以美的感受。字型設計良好,組合巧妙的文字能使人感到愉快,留下美好的印象,從而獲得良好的心理反應。
(四)創造性
根據文字商標主題的要求,突出文字設計的個性色彩,創造與眾不同的獨具特色的字體,給人以別開生面的視覺感受,有利於作者設計意圖的表現。設計時,應從字的形態特徵與組合上進行探求,不斷修改,反復琢磨,這樣才能創造出富有個性的文字,使其外部形態和設計格調都能喚起人們的審美愉悅感受。
『伍』 注冊商標字體有哪些要求
1、作為商標構成要素的數字,也是2001年新《商標法》的新規定。構成商標的數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2、一般來說,單個字母或數字由於缺乏顯著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數採取審查制度的國家都是不能注冊的。因此,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字母或者數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標。
3、不同語言的文字或數字之間可以互為組合,文字的組合可以使用有含義的詞語,也可是生造的無任何含義的詞語。
4、文字商標不得使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5、我國審查商標時,除漢字(包括漢語拼音)、英文文字構成的商標是按照文字的含義直接檢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劃分圖形要素分類後,作為圖形來進行檢索的。
6、除漢字,漢語拼音,英文及英文字母外,其他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字母在申請注冊商標時,應附加說明系何種文字及相應的含義,否則,均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義解釋,或作無含義解釋。
因此,如果沒有特殊需要,文字商標應選擇漢字(包括漢語拼音)或英文文字為首選。
7、文字商標中的文字字體,可以是印刷體、書寫體或美術體等,當文字字體以某種圖案形式變形表達時,這種商標就已脫離了文字商標的本來面目而成為了圖形商標。
『陸』 什麼是文字商標呢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專品與他屬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文字商標是指用漢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
『柒』 注冊文字商標應注意什麼
1、文字商標的構成主要是文字和數字,在2001年開始,我國對於文字商標注冊的要求就已經全面打開,不僅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也可以使用中文,甚至英文的大小寫字母都可以用作商標注冊。
2、一般情況下人們都不會注冊單個字母的商標,一來是因為顯著性比較缺乏,二來是因為太過於單調,所以現在很多國家都不能夠注冊,因此現在想要注冊文字商標,必須要求兩個字母以上。
3、文字商標不得使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4、選擇非漢字和阿拉伯數字的文字注冊商標時,應當添加上相應的注釋,否則舊回憶相近的中文或英文含義作為解釋,但大多數人為了簡便,或者是沒有特殊需求的都會以數字和漢子作為當選。
5、文字商標的字體沒有限制,無論是印刷體還是美體,都是可以用來注冊的,當文字字體以某種圖案形式變形表達時,這種商標就已脫離了文字商標的本來面目而成為了圖形商標。
6、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時,除了漢子、英文構成的商標是直接按照含義來檢索的,其餘的文字都需要劃分為圖形要素分類,以圖形的方式進行檢索。
『捌』 什麼是文字商標
1.文字商標就包含漢字、英文、字頭、數字、等等
2.文字商標更多的指向漢字和英文
3.漢字商標一般比較容易通過
4.原創英文也是比較好注冊
5.有問題可以搜搜「天津商標注冊王老師」
『玖』 注冊商標後,商標文字別人還能用嗎
不同行業是可以注冊的,一個商標只在同一類別受保護,如果是同行業的,別人用你注冊的商標,這種情況是侵權的,不同行業是不可以告別人侵權的,因為不同行業里是合法的。一標一類,一個商標只在同一類別受保護。其他類別人家是可以注冊的。馳名商標45類別都受保護。別人用你注冊的商標,並且產品類似的話,肯定是構成侵權的,你可以要求人家停止使用。再者通過民事訴訟。或者要求工商查處。
申請商標是為了自己的商標得到保護,那麼就有個商標保護的范圍,商品按照一定的規律總共分為45個大類,一般的人可以由於費用等問題,所以不可能申請全部保護,只能選擇一部分自己覺得應該保護的類別來申請商標保護。
那麼這里大家應該就比較明白了,沒有申請的別人照樣還是可以申請的,你沒有申請的方面有些商家不申請就自己用這個商號的(此時還不可以叫商標)情況的這個我們在平時生活就見到過很多,用了也不一定有問題。中國好多的百年品牌經營了幾百年都沒有申請商標也不是用了幾百年,但是我們一定不能忘記注冊商標,不然就真的是白白的給他人做了嫁衣。
『拾』 文字商標注冊後 字體可以隨意改變嗎
首先,注冊商標的字體改變,很容易引發糾紛,且不利於商標權利的保護。《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其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就包括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上述規定意味著,注冊商標的使用要嚴格限制在核准注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之內,改變商標圖樣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等,都不應當標示注冊標記,否則將有冒充他人注冊商標的風險;如果改變後的商標圖樣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將要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因此,注冊商標是什麼字體就應當使用什麼樣的字體,不可以隨意改變。很多注冊商標權利人為了商標更為美觀、具有特別性等,在使用注冊商標時會對字體進行改變,這種情況下,建議把改變字體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為一個新商標。其次,在某些特別情況下,對商標字體的改變將不會構成冒充注冊商標,屬於自行改變,可自行選擇是否對改變後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比如,一些情況下,對注冊商標字體的改變並非對字體構成實質性的改變,這種變化是微乎其微的,如,注冊商標的字體與實際使用中的商標字體為手寫體與列印體。法律是允許這種情況出現的,故而一般不會作為假冒注冊商標來處理。但還是建議商標權利人要仔細斟酌,要考慮對改變字體後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再次,注意謹防「撤三」風險。《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改變字體後的商標重新申請注冊之後,其與之前的注冊商標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注冊商標,商標權利人要注意對改變前後的兩個商標都進行使用,防止面臨「撤三」風險。最後,字體改變後的新商標不注冊僅使用,商標法將不予保護。綜上所述,商標權利人一定不要隨意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如確需改變,就要考慮重新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