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域名
A. 域名和商標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商標和域名都具有標識性和排他性,並且都具有廣告宣傳的功能。但是,域名和商標之間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一、兩者適用的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來標識商品或服務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務上;而域名是用來標識計算機用戶的,計算機用戶不是商品。
二、兩者標識性的基礎不同
商標的標識性源於其顯著性,當不同法律主體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根本不同時,二個或二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標可以同時獲得注冊。
域名的標識性是由它的唯一性保障的。不論法律主體從事的業務屬何種類,也不論是否分別處於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都不能注冊相同的域名。
三、兩者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已注冊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或在申請商標注冊的地域范圍之外,或是超出注冊的有效期,其排他性滅失。
已注冊域名只要按時繳納維護費就可以在全球范圍內,無限期的與所有已注冊或將注冊的域名相排斥,既無地域性也無時效性。
四、兩者取得的原則不同
商標取得的原則因國家而異,有的國家採取注冊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用使用在先原則,有的國家採取混合原則。
域名採取注冊在先原則,不先注冊就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使用。
五、兩者的分類原則和基礎不同
商標注冊機構在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要求其按照相應的分類標准,明確記載申請商標注冊的商標所要標識的商品或者服務種類。
除因申請人的本身法律屬性而在選擇頂級域名或二級域名時受到限制外,域名注冊申請人無須申明其經營活動的內容,更不需要明確記載商品或服務種類。
六、兩者獲得途徑不同
商標注冊是由各國或地區的專門機構各自依據本國或地區法律獨立進行。商標注冊的審查僅以國家或地區為限,存在著處於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擁有相同商標的可能性。
域名注冊由處於不同國家的注冊機構各自獨立進行。只有當有關域名尚無人注冊時,該域名才能被注冊,因而每一個已注冊域名在全球范圍內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主體存在同域名分別主張權利的情形。
B. 商標域名的全面解釋是什麼呢
商標域名是指「商標」, 又被稱為網路商標,是國際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回分配機構(英文答全稱,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下稱ICANN)唯一認定用「商標」作為後綴的全球通用頂級域名,是互聯網上用於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企業或組織的顯著標志。
企業應當及時地將自己注冊商標申請成企業網站的域名,防止被別人搶先注冊,引起不必要的民事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將「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情形規定為「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就是我們常說的「商標域名」侵權問題。
C. 商標和域名有什麼區別
網路技術的出現和發展,使域名與商標之間產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系。其共同之處主要有四點。第一,兩者都屬於商業標志,具有識別功能。第二,兩者都蘊含著一定的經濟商業價值。第三,構成相互關聯。企業為了使商業標識一體化,往往將自己的商標作為域名的組成部分注冊使用。第四,二者均使用注冊制度及先申請原則。
但是從法律角度看,域名和商標之間又存在著區別:第一,域名的唯一性與商標的多重性有區別。第二,域名的全球性和商標的地域性有區別。第三,域名的無相似性限制與商標的相似性禁止有區別。第四,域名注冊原則、取得途徑與商標不一樣。
D. 什麼是商標域名
商標域名是指「.商標」, 又被稱為網路商標,是國際互聯網名稱內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英文容全稱,Internet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下稱ICANN)唯一認定用「.商標」作為後綴的全球通用頂級域名,是互聯網上用於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企業或組織的顯著標志。
2014年5月22日,國際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發布消息稱「.商標」寫入全球互聯網根域名系統(DNS)。正式納入全球互聯網域名體系,面向全球開放注冊與使用。
E. 商標域名是什麼
商標域名是指「.商標」, 又被稱為網路商標,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唯一認定用「.商標」作為後綴的全球通用頂級域名,商標域名即「.商標」是互聯網上用於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企業或組織的顯著標志。
互聯網需要一個標示品牌商標的標識,讓品牌商標在互聯網上獲得應有的保護與應該,彰顯品牌商標的價值與權益,引導消費者與用戶在互聯網上通過品牌商標辨認商品與服務,阻止網上品牌商標遇侵權,仿冒詐騙等不正當競爭者推銷低劣或不同的商品與服務。
(5)商標域名擴展閱讀
商標法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F. 域名與商標有什麼區別
域名與商標有什麼關系?域名與商標在構成要素、表達方式和作用上有一定的聯系。域名在其命名符號的排列、組合上有固定的程式化的要求,即按照一定的規則,採用層次結構分級設置,在三級域名的位置上,一般由申請人的英文名(或者縮寫)或者漢語拼音名(或者縮寫)來表示,比如在「.com」、「.gov」、或者「.org」 、「.net」前面的域名「microsoft」「sipo」、「wipo」、「263」等即為三級域名,它表示注冊人本身。在三級域名的位置上絕不允許兩個完全相同的域名存在,正是這個三級域名將不同的域名注冊人區別開來。域名的表達方式具有全球唯一性的特徵,其基本功能是將不同的企業或者不同的域名使用人區別開。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是由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的。我國許多企業的商標是由英文或者漢語拼音組成,即使是用漢字組成的商標,也可以用漢語拼音來表示,域名一般是用申請人的英文名(或者縮寫)或者漢語拼音名(或者縮寫)構成(即圖形、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等目前還不能作為域名注冊和使用!)。商標的基本功能是將不同企業提供的商品區別開,商標與商品不可分離。域名與商品沒有直接的關系。由於人們使用具有一定意義的字元來表示域名,使得域名在相當程度上具備了標識的作用。而商標的主要作用就是標識作用。為了使本企業的商業標識一體化,企業將其商標作為域名的組成部分注冊使用,這樣不僅可以有效地利用自己的商標信譽,而且可以吸引原來的客戶,在網上擴大企業和商標的知名度。當人們希望在互聯網上了解某個企業時,可以用該企業的商標進行域名檢索,從而在網上查訪到該企業的網
G. 商標與域名沖突時要怎麼辦
1、 結合國際法規,域名與商標不能存在二者之間擴展的外延性。商標的相關權力應由商標權人佔有和使用,域名的相關權力則由域名注冊人佔有和使用。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兩種截然不同的規則。兩種標識所標志的主題是不同的,自然不能將適用於一種標識的制度適用於另一標識。不能因為你是商標權人,就一定應當把你的權利擴延到域名權利,反之亦然。筆者認為,對於域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均實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我國也是如此;而對於商標,則不能因為網路的興起,就全盤推翻現有的制度,也不能否定整體管理機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 區分界定「惡意」與「非惡意」的界限,自覺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如前所述,區分「惡意」與「非惡意」應謹慎對之,綜合考慮商標注冊人和域名注冊人正當權益。妥善把握「在後注冊域名與在先注冊商標的沖突」和「在後注冊商標與在先注冊域名的沖突」中的實質,才能得當處理沖突。同時筆者認為,一個域名和一個商標相同,只要先注冊人按程序申請,並且是在「非惡意」的情形下注冊和使用該域名或商標,就不應當屬於侵權。因為他遵循了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下最基本的原則——既誠實信用原則,現階段對於域名注冊雖然沒有在法條中列明此原則,筆者個人認為,也必然會成為網路空間的基本原則之一。那麼域名注冊人、商標注冊人若惡意注冊或使用,必然會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必然會構成侵權。3、 建立民事責任承擔原則。就此,我們從「在後注冊域名與在先注冊商標的沖突」角度來談責任承擔問題。如果域名注冊人使用該網站進行損害商標權人權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某網路的中文域名與某產品的商標名稱相同,其雖經合法注冊,但其從事宣傳、介紹、銷售與在先擁有商標權人的同類產品的活動。這種行為足以使公眾造成一定的混亂,誤認為該網站上的商品與商標的權利人有一定的聯系。或者其他有惡意損害該商標形象的行為等。所以類似這種情況的出現,即使商標並非「馳名」,其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一樣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譬如,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和賠償經濟損失以及禁止用戶的不正當的商業使用。反之對於「在後注冊商標與在先注冊域名的沖突」的情形亦然如此。4、 例外原則在傳統的商標制度中,有一項特殊的制度,就是馳名制度,其比一般商標的保護更有力一些。對馳名商標,要求該商標不能被用在任何可能導致「誤認為」的商品或服務上。鑒於此種情況,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似乎就可以延伸至域名領域。例如在2000年6月荷蘭的「宜家」與北京國網公司域名糾紛案中,荷蘭的英特艾基系統有限公司擁有的「宜家」品牌,不僅在國際上聲譽非常高,而且將」ikea」這一品牌在中國也注冊了商標。最後法官除了使用國內現有法律外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首次引用了國際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條列,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並撤銷該域名④。從而可見馳名商標的優越性。
H. 域名和商標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域名和商標都是知識產權中的一部分。企業名稱(商標+域名)一致的話,是非常有利與企業推廣和發展的哦!
1、域名:作為現在互聯網+ 的企業宣傳入口,非常的重要。但是也僅此而已,法律保護范圍比較狹窄。
2、商標:做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重中之重,再小的個體也應該有自己的品牌。而這個品牌就是指的商標保護。
提示:域名在現在對與企業非常的重要,如果域名和企業商標一致,就非常完美。如果企業沒有商標而域名非常簡短,可以嘗試將域名申請注冊為商標。
建議:可以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顧問幫您一起審查和注冊,提高注冊成功幾率。
I. 什麼是商標域名
域名又稱網址,是一個主體通過計算機在網際網路上登錄的地址。隨著全球范圍內網路業務的迅猛發展,域名越來越成為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基本手段,其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蘊涵的商業價值也越來越高,成為網路世界中重要的無形財產。
現實中許多企業為了利用網際網路獲得更好的商機,往往會利用已有的商標等作為域名注冊,使商標、商號等已取得的信譽在網路世界中延伸;同樣,將域名注冊為商標,也有利於加強商標或商號的保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