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專利
A. 小米因涉嫌侵犯專利被起訴,對小米有什麼影響嗎
據相關媒體消息,印度移動和視頻研發公司近日在印提起了針對小米的訴訟,理由是小米涉嫌侵犯其智能手機技術專利。該公司要求小米進行賠償。
理由就是涉嫌侵犯印度的相關智能手機技術專利。我看這根本就是莫須有的罪名,甚至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印度一直有個大國夢,現在很多方面上都被中國震懾,經濟上又是中國的企業遍地都是,加上美國最近也在排業,印度小跟屁蟲也在打配合。
印度仗著中國沒印度市場,我們拿他沒辦法,無下限的去中國化,一旦去掉 中國企業多年深耕的市場,就會很快被歐美企業侵蝕。印度就只知道天天嘚瑟,這樣的國家沒救了,中國也可以起訴印度涉嫌抄襲。印度起訴的理由竟是小米涉嫌侵犯其智能手機技術專利,這完全是沒有事實依據的美國式敲詐。小米在印度市場佔有率第一並穩超三星,如今對小米下手他們是有多自信,不出意外應該是和傳喚馬雲一樣的結果,這波碰瓷也要不了了之。
B. 「小米」如何成功捍衛知識產權
作為一家互聯網公司,小米一直十分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工作。
2018年3月份,IPRdaily聯合incoPat創新指數研究中心發布了「2017年企業發明授權專利排行榜(前100名)(點擊標題,查看全文)」,數據提取時間范圍為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數據提取的參考數據為在中國公開,小米以646件發明授權專利數量位居第32名。
而在2018年4月份,IPRdaily聯合incoPat創新指數研究中心發布了「中國互聯網100強企業發明專利排行榜」,數據范圍為截止2018年4月10日,全球公開公告的發明授權專利數量。小米則以歷年發明授權專利1415件的數量排名第五,同時也是前十名中唯一一家還未上市的企業。隨著共享經濟、人工智慧、網路直播等互聯網新領域快速發展,催生出諸多新模式和新業務,小米等「獨角獸」企業持續崛起,成為互聯網行業的新秀代表。
小米在專利方面可謂是下足了功夫。
而在商標保護方面,小米也特別注重全面保護。
在中國商標網僅以申請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檢索項,就可搜索到66頁結果共3257個商標項目。
這其中也不乏一些大眾津津樂道的黑米、紫米、蝦米、米飯、米線、米粒、玉米、爆米花、大麥、小麥等等與米有關的商標。
能把商標防禦做到這種程度,確實值得稱贊。
C. 小米獲得多少個中國專利獎
今年國產智能手機發展的異常迅猛,不過對於小米、魅族等手機廠商,專利是他們最大的短板,而這個短板將會制約其在國際市場的發展。
今天小米公司總裁林斌接受PingWest采訪時,首次公開透露了他們的專利情況,小米2012年之前擁有35項專利,2012年申請了257項,2013年申請了643項,今年申請了超過1300項,以上超過2235項均是發明專利申請。
此外,林斌還強調小米明年將新申請2000+項發明專利,這意味著,到明年年底,小米將總共擁有超過4000項專利。對於專利使用問題,林斌演示文檔中清楚地顯示:小米專利,只為防禦。
專利積累是個漫長的過程,今天早些時候的消息顯示,小米已經完成了新一輪的融資工作,其估值超450億美元,對於這樣的土豪的表現,出手購買或者收購相關的公司,完成必要的專利儲備才是快速解決專利問題的關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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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v和小米哪個專利數多
應該是小米。歐洲杯錢都花光告上去了。
E. 小米收購的諾基亞專利有哪些
2015年,據媒體報道,小米曾從大唐電信購買了移動晶元、基帶方面的專利。 2015年10月底,小米收購了博通公司31件通信專利。 2016年2月,小米從美國晶元巨頭 Intel 購買了332件美國專利,涉及存儲管理、控制邏輯、序列編碼等,覆蓋通信、電子器件和軟體技術領域。 2016年6月,小米通過交叉授權和轉讓的方式,獲得來自微軟的1500項專利技術,其中不乏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
F. 小米這幾年申請了多少專利你知道嗎
申請的不少,購買的更多。但是絕對數量,沒法跟華為的八萬多項相比。
G. 小米為什麼總被告專利侵權
一、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個最基本原則,也是首要原則。 全面覆蓋,是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將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必要技術特徵全部再現,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一一對應並且相同。全面覆蓋原則,即全部技術特徵覆蓋原則或字面侵權原則。如果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徵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則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即,若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覆蓋了被侵權專利技術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的,就可以確定侵權成立,侵權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反之,若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徵並沒有完全覆蓋被侵權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即被控侵權物的必要技術特徵與專利技術特徵相比缺少一個或一個以上,則侵權不成立。 在下述幾種情況下,視為被控侵權物全面覆蓋了專利的權利要求。 1.字面侵權。即從字面上分析比較就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必要特徵相同,連技術特徵的文字表述均相同。2.專利權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侵權物公開的結構屬於上位概念中的具體概念,此種情況下適用全面覆蓋原則,被控侵權物侵權。 3.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多於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也就是說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相比,不僅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特徵,而且還增加了特徵,此種情況仍屬侵權,因為適用全面覆蓋原則就是只要被控侵權物具備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特徵就算侵權,而不問被控侵權物是否比權利要求的多。 在實踐中,公眾可能對此有一些不理解,覺得被控侵權物的特徵多於權利要求,而且性能可能還要優於專利產品,為什麼還要算做侵權呢?這是因為專利保護的是智力成果,在後的產品如果是在專利產品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盡管可能性能要優於專利產品,但是由於使用了他人的專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須獲得他人的許可,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如果被控侵權物中的技術特徵比專利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必要技術特徵,則不構成侵權。因為權利要求中必要技術特徵所組成的技術方案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只有獨立權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均被利用才構成侵權。比如:獨立權利要求中實現一個方案需要A、B、C、D四個裝置或步驟組成,被控侵權方案僅僅利用A、B、C三個裝置或步驟組成,則表明被控侵權方案利用了較少的技術特徵實現了專利技術的目的和效果,這是一種技術的創新,比專利技術更先進,顯然不能被視為侵權。 由於專利侵權手段的復雜性和隱秘性越來越高,就我國法院目前的實踐來說,僅僅應用全面覆蓋原則認定被控侵權物侵權的案例也越來越少。因此,當適用全面覆蓋原則判定被控侵權物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應當繼續適用等同原則進行侵權判定。 二、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法院在判定專利侵權時適用最多的一個原則。它是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技術特徵經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徵相比,從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經過分析可以認定兩者是相等同的技術特徵。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1853年的威南訴丹麥德一案是美國最早使用等同原則判定專利侵權的案例之一。威南設計了一種呈圓錐形的,可以平均分配壓力的車廂,該車廂獲得了專利。丹麥德也設計了一種車廂,該車廂的車廂上部呈八角形,下部為到金字塔形。威南訴丹麥德專利侵權。一審法院認為,威南的專利權利要求規定車廂為圓錐形,丹麥德設計的車廂不是圓錐形,所以侵權不成立。美國最高院認為,專利權人不可能造出一個絕對的圓錐體;如果被告的車廂的形狀已經與圓錐體足夠接近,它的功能和效果和專利基本一樣,法院應該判定專利侵權成立。鑒於這個案子的特殊情況,法院應採取特別措施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這種特別措施後來被稱為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在我國專利侵權訴訟實踐中早已被應用,但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才在《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2001)法釋字第21號]中第一次對等同原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規定第十七條:「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所稱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徵所確定的范圍為准,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徵相等同的特徵所確定的范圍。」該條明確規定將專利侵權所適用的保護范圍不僅包括覆蓋專利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技術特徵,還擴展到與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技術特徵等同的技術特徵,即等同特徵。「等同特徵」又稱等同物,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徵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並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徵。 被控侵權物中,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技術特徵,是專利權利要求中相應技術特徵的等同特徵: 1.被控侵權物中的技術特徵與專利權利要求中的相應技術特徵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產生了基本相同的效果; 2.對該專利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通過閱讀專利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技術特徵。 同時,在適用本原則時還應當注意以下的幾點: 1.等同物代替包括對專利權利要求中區別技術特徵的替換,也包括對專利權利要求中前序部分技術特徵的替換。因為它們都是為完成發明目的而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徵。 2.適用等同原則判定侵權,僅適用於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的具體技術特徵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相應的必要技術特徵是否等同,而不適用於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整體技術方案與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是否等同。 3.進行等同侵權判斷,應當以該專利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為准,而不應以所屬領域的高級技術專家的專業知識水平為准。 4.進行等同侵權判斷,對於開拓性的重大發明專利,確定等同保護的范圍可以適當放寬;對於組合性發明或者選擇性發明,確定等同保護的范圍可以適當從嚴。 5.判定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中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是否等同,應當以侵權行為發生的時間為界限,而不是以專利申請日或者專利公開日為准。 6.對於故意省略專利權利要求中個別必要技術特徵,使其技術方案成為在性能和效果上均不如專利技術方案優越的變劣技術方案,而且這一變劣技術方案明顯是由於省略該必要技術特徵造成的,應當適用等同原則,認定構成侵犯專利權。 等同原則在適用時也不能機械的運用,尤其是對以下兩種情況不能適用: 1.自由已有技術,也稱公知技術。對於公知技術在公有領域中,任何人均有權無償使用。 不能認為使用公知技術會造成對他人專利的等同侵權。 2.在專利申請中專利權人故意排除的事項,即先適用「禁止反悔原則」。 對上述兩種情況,如果適用等同原則將會造成給權利人以過分的保護。對社會公眾將帶來預想不到的不利後果,有害法律的穩定性。這與等同原則本來欲達到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總之,在專利侵權的技術判斷中確立等同原則,其目的在於防止侵權人採取顯然等同的要件或步驟,以取代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從而避免字面上的直接侵權,達到逃避責任的目的。但由於侵權手段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在具體運用中應當認真對比、慎重判斷。
H. 為什麼小米在國內不會受到專利困擾
已經被國內多家企業起訴了,比如酷派起訴小米專利侵權。
酷派起訴小米,小米公司侵犯了該公司專利如下專利: 專利號:ZL200610034036.7。
專利名稱:多模移動通信終端通話記錄界面系統的實現方法。 該專利申請與2006年,是一款發明專利。
I. 小米 酷派 什麼專利
酷派起訴小米,小米公司侵犯了該公司專利如下專利: 專利號:ZL200610034036.7。
專利名稱:多模移動通信終端通話記錄界面系統的實現方法。 該專利申請與2006年,是一款發明專利。
小米基本上沒有自主知識產權,更別提核心技術了,這就是一個另類的商貿企業。
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沒有核心技術,處處受制於人。小米如此,比小米技術積淀雄厚上萬倍的中興,同樣也是如此。
J. 小米稱專利糾紛保持全勝記錄,為何小米總是陷入專利糾紛
因為小米很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和市場上很多NPE進行了談判,持續地進行產權戰略合作,另一方面小米研發力度也很大,所以就會保持全勝記錄。小米陷入專利糾紛的原因就是在於和合作夥伴簽訂了許多交叉許可協議,這些協議有紕漏所以就有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