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標識
⑴ 商標和標志有什麼分別的
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志。而標志可以是很多種,可以是注冊過的商標,也可以是未注冊的商標。
⑵ 商標與標識有哪些區別
1、所指的范圍有所不同標志設計是泛稱和通稱,所有特定意義的圖形符號和文字元號都可以叫做標志。
商標設計是:是用於商業領域具有商業目的和商業價值的標志。標志在商品或商品包裝上使用稱商標,以法定注冊為准,它受到法律保護。它屬於標志設計中的一種。
2、權利的取得不同標志(logo)作為美術作品不用注冊登記,設計完成即自動獲得著作權。商標必須經過國家相應機關注冊才能取得商標權。
3、權利歸屬不同
標志(logo)的設計師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公司都要委託設計師設計標志(logo),那麼標志(logo)作為委託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
(1)約定歸委託人所有;
(2)沒有約定,歸設計師所有。商標只屬於商標權人所有,這是知識產權范疇。
4、保護的法律不同標志(logo)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受《商標法》保護。標志(logo)可以注冊為商標。
這個商標同時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保護,這意味著標志(logo)和商標受保護范圍是不同的。標志(logo)的保護范圍不如商標廣。如果被侵權,受保護的力度也不同。商標的保護力度大於標志(logo)。
例如:標志(logo)的著作權屬於設計師,標志(logo)被侵權,實際損害了標志(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設計師才有權起訴。而商標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
5、受保護的期限不同標志(logo)作為美術作品受保護的期限一般是50年。商標注冊後保護期為10年,可以無限期的續展。
⑶ 商標與標識有哪些區別
由於我國商標注冊管理的不完善,判斷和審查方式的落後,導致現在很多公司標志和機構標志未注冊。所以理清商標與標志的關系,有助於判斷你是否需要注冊商標。 一、什麼是商標?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二、標志與商標的區別 1、所指的范圍有所不同 標志(logo)設計是泛稱和通稱,所有特定意義的圖形符號和文字元號都可以叫做標志(logo)。 商標設計是:是用於商業領域具有商業目的和商業價值的標志。標志在商品或商品包裝上使用稱商標,以法定注冊為准,它受到法律保護。它屬於標志(logo)設計中的一種。2、權利的取得不同標志(logo)作為美術作品不用注冊登記,設計完成即自動獲得著作權。 商標必須經過國家相應機關注冊才能取得商標權。3、權利歸屬不同 標志(logo)的設計師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公司都要委託設計師設計標志(logo),那麼標志(logo)作為委託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A. 約定歸委託人所有;B.沒有約定,歸設計師所有。商標只屬於商標權人所有,這是知識產權范疇。4、保護的法律不同標志(logo)受《著作權法》保護; 商標受《商標法》保護。標志(logo)可以注冊為商標。這個商標同時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保護,這意味著標志(logo)和商標受保護范圍是不同的。標志(logo)的保護范圍不如商標廣。如果被侵權,受保護的力度也不同。商標的保護力度大於標志(logo)。例如:標志(logo)的著作權屬於設計師,標志(logo)被侵權,實際損害了標志(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設計師才有權起訴。 而商標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5、受保護的期限不同標志(logo)作為美術作品受保護的期限一般是50年。 商標注冊後保護期為10年,可以無限期的續展。延伸閱讀:什麼是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認定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立案標准
⑷ 商標和品牌區別
品牌與商標是極易混淆的一對概念,一部分企業錯誤地認為產品進行商標注冊後就成了品牌。事實上,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有時,兩個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時卻不能混淆使用兩個概念;品牌不完全等同於商標,商標也並不完全等同於品牌。
商標(TradeMark)是指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組合的生產者、經營者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區別於別的商品或服務的商品標記。當商標使用時,要用「R」或「注」明示,意指注冊商標。
品牌(Brand)是一個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品牌名稱(BrandName)、品牌標志、商標(BrandMark)和品牌角色四部分。品牌名稱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語言稱謂(可以讀出)的部分———詞語、字母、數字或片語等的組合,又稱「品名」。品牌標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認出、易於記憶但不能用言語稱謂的部分———包括符號、圖案或明顯的色彩或字體,又稱「品標」。
⑸ logo和商標的區別。
商標一般是指一個企業的名字或者產品的名字,而logo就是用簡單有意思形象的圖形來表示公司或者產品,或者說是一個產品或公司的標志。logo是標志的意思,並不一定是商品標志,也可以是組織標志、徽章、個人標志等等。
從法律上講Logo與商標具有很大的區別:
1、權利的取得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不用注冊登記,創作完成即自動獲得著作權,而商標必須經過國家相應機關注冊才能取得商標權。
2、權利歸屬不同
logo的設計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普通公司都要委託設計者來設計logo,那麼Logo作為委託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約定歸委託人所有,或者沒有約定,那麼就歸設計者所有,而商標只屬於商標權人所有,這是知識產權范疇。
3、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受保護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標可以無限期的續展,受保護的時間是無限的。國外有人發出這樣的警告:「我們的世界看來將要被淹沒在logo的海洋中,但是,商標正經受挫折,甚至被忽略掉。」看來logo並不僅僅是中國人的時髦,似乎也成為世界的時尚。
4、保護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受《商標法》保護。Logo可以注冊為商標,那麼這個商標logo和同時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保護,這意味著logo和商標受保護范圍是不同的,logo的保護范圍不如商標廣。
如果被侵權受保護的力度也不同,當然對商標的保護力度比著作權大。這里還將引發其他一個問題,如果logo的著作權屬於設計者,那麼如果logo被侵權,實際損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設計者才有權起訴。而商標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
(5)商標與標識擴展閱讀:
性質:
1.識別性
關於識別性要求必須容易識別,易記憶。這就要做到無論是從色彩還是構圖上一定要講究簡單。
2.特異性
所謂特異性就是要與其他的LOGO有區別,要有自己的特性。否則設計的LOGO都一樣。
3.內涵性
設計LOGO一定要有它自身的含義,否則就算做的再漂亮,再完美也只是形式上的漂亮,卻沒有一點意義。這就要求LOGO必須有自己的象徵意義。
4.法律意識
關於LOGO的法律意識一定要注意敏感的字樣、形狀和語言。
5.整體形象規劃(結構性)
LOGO不同的結構會給人不同的心理意識,就像水平線給人的感覺是平緩、穩重、延續和平靜,豎線給人的感覺是高、直率、輕和浮躁感,點給人的感覺是擴張或收縮,容易引起人的注意等。
6.色彩性
色彩是形態三個基本要素(形、色、質)之一。LOGO常用的顏色為三原色(紅、黃、藍),這三種顏色純度比較高,比較的亮麗,更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色彩為工業設計學科中必須研究的基本課題。色彩研究涉及物理學、生理學、心理學、美學與藝術理論等多門學科。
⑹ 商標和品牌的區別
品牌和商標是極易混淆的一對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在企業的營銷實踐中,品牌與商標的基本目的也都是為了區別商品來源,便於消費者識別商品,以利於競爭。但品牌並不完全等同於商標。
⑴商標是品牌的一部分
商標是品牌中的標志和名稱部分,便於消費者識別。但品牌的內涵遠不止於此,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易於區分的名稱和符號,更是一個綜合的象徵,需要賦予其形象、個性、生命。品牌標志和品牌名稱的設計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但要真正成為品牌,還要著手品牌個性、品牌認同、品牌定位、品牌傳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內容的完善。這樣,消費者對品牌的認識,才會由形式到內容、有感性到理性、完成有未知到理解、購買的轉變,形成品牌忠誠。
⑵商標屬於法律范疇,品牌是市場概念
商標是法律概念,它強調對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品牌是市場概念,它強調企業(生產經營者)與顧客之間關系的建立、維系與發展。商標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現在通過商標專用權的確立、續展、轉讓、爭議仲裁等法律程序,保護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護商品質量,維護商標信譽。在與商標有關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商標顯現出法律的庄嚴與不可侵犯。品牌的市場作用表現在:品牌有益於促進銷售,增加品牌效益;有利於強化顧客品牌認知,引導顧客選購商品,並建立顧客品牌忠誠。⑶商標掌握在企業手中,而品牌有利於消費者的。
商標的所有權屬於企業,屬於注冊者,而品牌是屬於消費者的,它只存在於消費者的頭腦中,當消費者不再重視你的品牌時,品牌就一無所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