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
『壹』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企業專利申請材料的完整提交是企業專利權被順利授予的基礎
1、決定專利權被順回利授予的條件答很多,有企業發明專利自身新穎性、實用性、創造性的條件,也有企業積極配合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材料的影響.
2、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專利局對專利申請的審查,對國家專利局要求提供的專利申請材料要積極提交,以便國家專利局對專利申請的材料可以快捷、方便、專業地審查.
『貳』 侵犯專利權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專利侵權的解決途徑:
一、協商解決
即專利權人與侵權行為人之問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解決是在侵權行為已經發生的情況下, 專利權人已經掌握了一定證據如在市場上買到侵權產品或者得到侵權產品的銷售廣告和說明等, 初步認定侵權行為成立, 侵權行為人和專利權人都同意協商解決為前提而採取的一種行之有效的途徑通過協商解決的辦法解決專利糾紛最後所實現的結果大致有三種情況①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並賠償專利權人的損失②雙方簽訂許可協議, 使侵權使用轉為合法使用③協商不成。
二、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
在當事雙方有一方不同意協商解決, 或就協商解決條件達不成共識或未經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專利權人均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調解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是我國專利制度的一大特色它是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 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依據當事人的請求, 並依照簡易的民事訴訟程序及有關法規、法律, 以中間人的身份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時候, 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當事人對專利管理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 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人發現侵權行為後, 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走哪一條途徑, 完全由專利權人自己決定在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注意到不是任何一級、任何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專利權人在起訴之前先要弄清哪個法院有管轄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及大連、重慶和青島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是審理專利案件的一審法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為二審法院。專利侵權案件通常由人民法院的經濟審判庭負責審理。
『叄』 侵犯專利權如何解決侵犯專利權的解決途徑一般有幾種
在自己的專利權被他人侵犯的時候,專利權人一定要學會冷靜的處理,避免因對方的侵權行為造成更大的損失。選擇恰當的解決途徑,對糾紛的處理是很有幫助的。那麼侵犯專利權的解決途徑一般有幾種呢?侵犯專利權的解決途徑一般有幾種依相關法律規定,因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專利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若發現別人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時,此時可以根據法律中規定的一些解決途徑來處理。
『肆』 發現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怎麼辦
所謂侵犯專利權是指依法保護的有效專利權遭到侵犯.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對專利權的侵犯可分為對專利標記權的侵犯及對專利權人的獨占實施權的侵犯.對專利標記權的侵犯,可能構成假冒他人專利實施權的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對這種侵犯行的法律定義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這里有兩個條件:其一是,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其二是,是否實施了專利,任何人或者單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只要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實施了上述為中的任意一種,均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當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發現有侵犯自己專利權的行為時,應當採取以下措施:1.確認侵權事實的存在並分析自己專利的可靠性.對侵權的標的物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取得證據,以確定侵權事實的存在.同時要仔細在確定自己的專利權是否存在被宣告無效的可能.2.查清侵權的具體情況和遭受損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權行為人所侵權的程度,包括生產規模.使用情況.銷售渠道.銷售數量.價格.據此測算出所受經濟損失的額度以及侵權行為人的單位,姓名,地址等等.3決定對策.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結合自己的實際,採取相應對策:(1)若自己有能力實施或已實施,並希望繼續獨占市場的,應採取堅決制止該侵權行為的措施,根據掌握的確鑿的證據所測算出的經濟技術益損失程度,堅決要求予賠償;(2)若自己不具備實施能力,或雖自己能夠實施,但仍希望他人有償實施時,可通過法律程序補訂許可證合同,把侵權行為轉化許可實施協議.4.可以採取的具體步驟:(1)自己或代理人一道直接與侵權交涉,在不損害自己權益的情況下協商解決;(2)如協議不成,又確有必要,可請求專利管理機關予以調處;(3)若對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不服,可在限定的期限內向人法院起訴.
『伍』 侵犯專利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侵犯專利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現在不管是企業或是個人,對專利的重視程度都在逐漸加深,但是與此同時,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也越來越多,那麼侵犯專利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侵犯專利權的法律後果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注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侵犯專利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一) 侵權行為的民事制裁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二)侵權行為的行政制裁專利法對侵權行為中的假冒他人專利、泄露國家機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規定了行政責任。另外,我國專利法第五十八條和五十九條還對侵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規定了行政責任。(三)侵權行為的刑事制裁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侵權主要給予民事制裁,但有時也需要刑事制裁。專利法第五十八條中明確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 什麼是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所謂侵犯專利權是指依法保護的有效專利權遭到侵犯.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對專利權的侵犯可分為對專利標記權的侵犯及對專利權人的獨占實施權的侵犯.對專利標記權的侵犯,可能構成假冒他人專利實施權的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對這種侵犯行的法律定義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這里有兩個條件:
其一是,除法律另有規定之外,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
其二是,是否實施了專利,任何人或者單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只要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實施了上述為中的任意一種,均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當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發現有侵犯自己專利權的行為時,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確認侵權事實的存在並分析自己專利的可靠性.對侵權的標的物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取得證據,以確定侵權事實的存在.同時要仔細在確定自己的專利權是否存在被宣告無效的可能.
2.查清侵權的具體情況和遭受損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權行為人所侵權的程度,包括生產規模.使用情況.銷售渠道.銷售數量.價格.據此測算出所受經濟損失的額度以及侵權行為人的單位,姓名,地址等等.
3決定對策.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結合自己的實際,採取相應對策:
(1)若自己有能力實施或已實施,並希望繼續獨占市場的,應採取堅決制止該侵權行為的措施,根據掌握的確鑿的證據所測算出的經濟技術益損失程度,堅決要求予賠償;
(2)若自己不具備實施能力,或雖自己能夠實施,但仍希望他人有償實施時,可通過法律程序補訂許可證合同,把侵權行為轉化許可實施協議.
4.可以採取的具體步驟:
(1)自己或代理人一道直接與侵權交涉,在不損害自己權益的情況下協商解決;
(2)如協議不成,又確有必要,可請求專利管理機關予以調處;
(3)若對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不服,可在限定的期限內向人法院起訴.
『柒』 侵犯專利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知道專利權受到法律保護,而嚴重的侵犯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人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法律中規定的侵犯專利權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對此,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侵犯專利權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一、侵犯專利權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專利侵權的行為是常見的,侵犯專利權就是通過假冒、擅自銷售等方式對專利權人合法所有的專利進行侵犯,那麼專利侵權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1、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2、民事責任(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3、刑事責任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二、專利侵權的取證方法權利人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最為有利可行的取證方法,尤為重要。其主要方式如下:1、自行取證和委託律師調查取證由於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准確會有一定的難度。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為當事人做出適當的選擇。一般說來,律師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方便得多,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往往也會對律師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准備的有效措施。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2002年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證據保全的,依照其規定辦理。這就為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確定了一個合法依據。最高法院2002年1月實施的司法解釋《關於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商標權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最高法院2001年7月1日實施的《關於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16條也規定了訴前證據保全。最高法院2002年10月15日實施的《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其中有一項就是: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可見,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保全措施後,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同時申請人還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基於此當事人往往在提起專利侵權,商標侵權和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同時,提出一份調取證據申請,調取的證據通常又分為三類:(1)保全被控侵權產品(2)調查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以便確定賠償額(3)調取被控侵權人存在侵權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有兩種運作方式:一是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在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以及有關程序事項時,法院應當主動依職權調查和收集證據,而無需當事人提出取證申請。二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取證。在法院主動依職權調取證據的范圍被縮小了以後,當事人提出證據調查的申請變得日益重要。如果缺乏當事人及時提出的證據調查申請,法院一般不主動調查證據。在當事人提出證據調查申請後,法院是否啟動調查取證的機制還取決於法院的審查判斷,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的該項申請符合法院取證范圍之時,法院才有義務調查取證,否則法院應當駁回該項申請。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應當注意兩點:一是申請調查的證據范圍,必須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項申請必須注意舉證時限。法院通常採取的措施是對易拍照的被控侵權產品採用拍照的方式,或採用記錄下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的方式,對易於調取的書籍、商標實物等採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對於被控侵權人的財務賬冊往往因侵權人的阻撓或隱藏而極難得到。5、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我國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五章對調查取證有專章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查處案件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依職權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採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涉嫌侵犯製造方法專利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場演示。涉及產品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抽取樣品。不管採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只有客觀真實的證據才有證明力。千萬不能篡改、偽造證據,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