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年限
注冊商標期限是幾年?注冊商標期限什麼時候續展?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所以,注冊商標期限為十年,十年到期不續展則注銷該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也失去商標專用權.
根據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我國規定的注冊商標期限保護期是較長的,也就是說,對注冊商標的保護是較為充分的.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十八條的規定,成員國對於注冊商標的保護期限,包括商標的首期注冊及續展注冊的有效期都不得少於七年.
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具有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所以時間性是商標專用權的特點之一.商標權的時間性是指商標經商標注冊機關核准後,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定的注冊商標有效期間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一法定期間又稱為注冊商標的保護期、有效期.
注冊商標期限結束之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會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有效期屆滿後,商標權人如果希望繼續使用注冊商標並使之得到法律保護,則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續展.如果不發生導致商標撤銷的訴訟,商標注冊人只要按時履行續展手續,就可以將注冊商標無限期地保護下去.在這一點上,商標權不同於同屬知識產權的專利權和著作權.
㈡ TM商標使用年限是多少
商標注冊使用年限為10年,10年之後可以續展,每次續展的時間為十年。根據《商標法》版第三十七條規定,注冊商權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屆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商標的期限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㈢ 商標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一件注冊商標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之內不用管他了,期限到了,再交納續展費用。續展是2000元,期限也是10年
㈣ 商標注冊後保護期限是多少年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如果注冊人想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則須重新提出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