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商標
1、登記注冊的依據不同
注冊商標是依照商標法規定進行注冊,具有唯一性。而企業名稱依照公司法,在我國依照企業登記方面的法律,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之後,可以受到一定的保護。
但這種保護只限於企業名稱本身,保護不到企業的產品,企業的產品遭到仿冒侵權,一般很難從企業名稱登記的法律中獲得保護。
2、專用權范圍不同
企業名稱不是區別不同企業的商品或勞務的標記,它區別的是產品的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所以,法律上並不要求企業名稱具有商標那樣的顯著性,在相距很遠的地方,兩個企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稱.實際上不會導致公眾的誤認,因而是允許的。
而對於商標,如果兩個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市場上就會造成產品來源的混淆,進而導致消費者在產品選擇上的誤認,因而應予以避免。
3、取得方式不同
在我國,對商標實行自願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的原則,其做法是除按規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標採取自願注冊原則,即注冊的享有專用權,未注冊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專用權;而對企業名稱,未經核准登記的名稱不準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稱權。
4、權利特徵和內容不同
商標權是工業產權,只具有財產權的特徵,不帶有人身性,而企業名稱權是一種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特徵的權利。所以,企業名稱權一般不允許單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2. 商標和公司名字有什麼關系
商品商標與公司商標的區別:
1、二者的使用方式、宣傳效用不同
商品商標:由於商品商標所要區別的是有形的商品,所以它可以通過印刷、粘貼等方法直接綴附的商品上。它和商品的結合是非常緊密的,隨著商品一起流通,隨時供人鑒別、認識。其宣傳效果是和商品同時起作用的,往往人們拿到商品,也就同時看到商標了,因此商品商標比較便於社會公眾的識別。
公司商標:公司商標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標志作為企業CIS戰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最廣泛、出現頻率最高,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
2、二者商標變更的方式不同
個人注冊商標變更:個人注冊的商標注冊地址一般是個人身份證上的,身份證信息一般不會發生改變,除非特殊情況,所以個人注冊商標比較穩定,鮮少會發生變更事項。
公司注冊商標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後需要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商標變更申請。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3、二者欲加以區別的對象不同
商品商標:商品商標所要區別的是某種商品,它一般都有有形的,表現有某種物品。如"飛鴿"牌的商品商標,它所要區別的是自行車這種商品,使這一品牌的自行車與其它品牌相區別。
公司商標:公司商標所要區別的是某家公司,它一般是要貼近公司的形象,要考慮公司的經營范圍等很多方面,所考慮的方面也和商品商標有區別。
商標的分類
過去的商標法只保護商品商標,根據商標所有人所處的位置不同,可以將商品商標進一步區分為製造商標和銷售商標。
製造商標(MANUFACTURE MARK)
由生產廠家為自己出產的商品直接注冊或使用的商品商標。大部分的商標都屬於製造商標。
銷售商標(COMMERCE MARK 或 PRAVITE LABEL)
自己不生產,只負責揀選、分銷商品的商場注冊或使用的商品商標。
3. 商標和公司名稱的區別!
商號就是公司名稱!
注冊商標和公司名稱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上的區別:
公司名稱:是一個公司的名稱,對一個企業將來的發展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公司名稱它不僅關繫到企業在行業內的影響力,還關繫到企業所經營的產品投放市場後,消費者對該企業的認可度
注冊商標:是指已獲得專用權並受法律保護的一個品牌或一個品牌的一部分。注冊商標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標志。
(2)名稱構成的區別: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一般有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注冊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4. 關於公司和商標的關系
注冊商標需要有一定的資格,即有公司或個體戶的營業執照,其中個體戶是可以用負責人的個人名義去申請,公司申請的則商標權是屬於公司的。一個公司可以擁有多個注冊商標。
5. 商標和公司名字有什麼關系
公司可以作為注冊商標的主體,商標可為公司擁有或自然人擁有。
一個公司可以沒有商標。
一個公司可以有多個商標。
自然人也可以有一個或者多個商標。
幾個公司或者自然人可以共同擁有一個商標。
公司擁有的商標可以是圖形,可以是字母,可以是與公司名稱一樣的文字,可以是與公司名稱不一樣的任何文字,也可以是以上諸要素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