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的專利
⑴ td lte4g是中國專利嗎
不能說是中國專利,LTE標准有數萬件專利,愛立信、摩托羅拉、華為、專中興等都是主要貢獻者,只能屬說哪個企業佔有百分之多少的專利。
另外,專利權人看注冊地,華為、中興、大唐是中國企業,但他們的專利在全世界申請,在哪國申請,在哪國就有專利,有美國專利、歐洲專利也有中國專利
所以只能說:其中一大部分是中國企業或機構申請的專利。
另外不要迷信自主研發,自主研發同樣侵犯別人的專利權,現代的一切技術,任何人都不可能自己搞一套而不用別人的技術。
⑵ 華為有多少4G專利
2014年美國專利資料庫公布的信息顯示,2014年美國專利商標局授權專利數量共30。0678見,其中92%為發明專利
⑶ 4G專利與LTE專利是不是一回事啊
LTE就是我們常說的4G網路,LTE系統有兩種制式:FDD-LTE和TDD-LTE。
⑷ 關於4G核心專利數的統計,大家怎麼看
3G霸主
1985年,在美國矽谷成立了一家叫Qualcomm(高通)的公司。 這家公司把軍用的CDMA技術用於民用通信,推出了IS-95標准,成為與歐洲的GSM競爭的第二代移動通信系統。
在第二代的商業競爭當中,GSM還是取得了的勝利。但是在高通公司的創始人當中有一位世界級的科學家,叫做Andrew Viterbi,就是那位Viterbi解碼演算法的發明人,IEEE Fellow,並獲得了美國最高科技獎。在他的推動下,產業界相信了CDMA代表了無線通信技術的發展方向,因此第三代移動通信的三個國際標准,WCDMA, CDMA2000和TD-SCDMA都採用了CDMA技術。
高通在開發CDMA技術的時候,將大大小小的技術都申請了專利,專利的具體數字不是很清楚,一般說來是兩千項左右。其中最核心的有兩項技術,一是軟切換,二是功率控制。CDMA並不是高通的原創發明, 其發明人是大美女海蒂.拉瑪,關鍵的raker接收機技術也於1970年代發明。也就是說,在高通之前,基本的CDMA鏈路技術已經具備,高通解決的是應用於蜂窩通信當中的組網問題。Raker接收機, 功率控制,同頻復用,軟切換構成了CDMA系統的技術框架,其中高通把軟切換專利獲得USPTO授權載入了公司發展史。 當初除了高通之外,所有人都不看好CDMA的民用前景,所以高通壟斷了CDMA專利。美歐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非常大,當CDMA技術成為3G的唯一技術方向後,高通利用其專利收取了巨額的許可費用,從一家小公司發展成為行業巨頭,並取代Intel成為最大的IC公司。
業界把交給高通的專利許可費俗稱為高通稅。這個稅對不同的廠家是不一樣的,具體多少要看雙方的專利實力的對比,以及商業和政治上的多種因素。 對於一些終端廠商,高通稅可以達到手機售價的7%, 是整機價格的7%, 而不是利潤的7%,簡直就是搶錢。
為了避開高通的專利牽制,歐洲廠家其實是蠻拼的。本來高通已經有了IS-95標准,既然3G大家都同意採用CDMA技術,3G的活交給高通幹了就行了。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會被高通死死捏住,歐洲作為2G的老大,是絕對不能忍的。於是歐洲國家聯合起來,又拉攏了中日韓成立了3GPP標准組織,制定3G的通信標准WCDMA,處處要跟高通搞得不一樣。
高通對3GPP是不屑的,CDMA技術的所有專利都是我的,你還能變出什麼花樣來?所以高通對3GPP的參與是消極的。但是歐洲打著國際組織的旗號,占據了道德的制高點,一個公司和國際組織對抗是不行的。 於是高通拉了幾個美國公司成立了3GPP2,制定CDMA2000標准。3GPP2雖然也是國際組織,但其實就是高通開的,大小事都是高通說了算,開放程度遠不及3GPP,所以2。
當然大家都很清楚了,3G還有第三股力量,就是中國的TD-SCDMA,也是在3GPP裡面。這樣就形成了WCDMA,CDMA2000和TD-SCDMA三國演義的局面,偏離了ITU提出的在3G實現統一標準的目標。
3GPP是眾人拾柴火焰高,在3G市場上占據了大部分的份額。高通一開始全力經營3GPP2,對3GPP並不積極,後來看到3GPP勢頭強勁,也積極參與3GPP的活動。主導WCDMA標准制定的諾基亞、愛立信,都宣稱自己擁有WCDMA百分之二三十的專利份額,而一些統計機構說高通只佔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專利。 但實際上,無論是愛立信還是諾基亞,都是要向高通繳納專利費的。 這是為什麼呢?
在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驅動下,媒體對專利也非常感興趣,但是一說到專利就陷入了誰誰佔百分之多少的語言格式。專利是最不能用數量來衡量的東西之一。只說有多少個專利, 就象數錢只數張數而不看面值一樣荒唐。 人民幣的面值最大100元, 最小1毛,相差1000倍。而一個專利的價值,大可以到數億美金,而小可以為負數,動態范圍比人民幣大得多。當然,專利的價值估計比較復雜,不象鈔票那樣印在臉上。
盡管高通在WCDMA上的專利數量沒有諾愛多,但還是要收它們的專利費。且不討論商業模式的問題,高通掌握CDMA的核心技術,這個大家都是承認的。那麼什麼叫核心技術呢? 由誰來認定核心技術呢?會有人說,核心專利不是在ETSI聲明嗎? 不是有專利評估機構嗎?還有人會認為是中央電視台說了算。其實這些都被利益方操縱,都不靠譜。
談論專利的時候我經常會用茶杯作例子。一個茶杯,大概有三項核心技術,可以這樣排列:1. 盛液體的容器,2. 杯座,3. 杯把。第一項是最核心的,漏水就什麼都不要說了。 茶杯要放在一個地方,所以需要一個杯座,要拿在手裡,需要一個把。 後兩項也是核心,但是如果不怕麻煩,也不是非有不可。比如說用化學燒瓶做茶杯,圓底可以找個架子放,沒有把可以拿著脖子,但是這畢竟太麻煩了。 茶杯一般還會有杯蓋,但是很多時候杯蓋砸了,平民百姓還是照用。還會畫個畫鍍個金什麼的,就更漂亮了,這些對於喝茶的功能來說就不是很重要了。 當然,我們不是談茶杯作為奢侈品或者藝術品的功能,從藝術品的角度能不能盛水倒不是很重要。
從茶杯的例子我們大概可以體會如何判斷核心技術,就是如果避開這項技術對整個系統的影響如何。 如果不能盛水,就變成籃子了,所以是最核心的。如果沒座沒把,日常使用太麻煩,所以也是核心,但是重要性低了一些。有了這三項,就完成了茶杯的基本功能。加個蓋子也很好,沒有它也能用,重要性又降低了一點,至於其他的,是圓的還是八角的,寫什麼字畫什麼畫,就不是核心技術了。
現在有一個口號,叫做「技術專利化,專利標准化」,一是強調專利的作用, 二是強調專利要寫入標准。當然,技術如果沒有專利,就是對人類做貢獻了,必須有專利才能在商業上獲利。如果專利寫入了標准,就成為標准必要專利,意味著只要標准實施了,專利就會被侵權,就可以主張權利了。 3GPP就是一個角斗場,各方合縱聯合,唇槍舌劍,熬夜加班,為的是將自己的專利寫進標准裡面。歐洲拋棄IS-95重新搞一個WCDMA標准,是產業競爭的需要,也是為了把自己的專利寫進標准。
但是高通已經搞出了一個基於CDMA技術的通信標准,並且進行了專利覆蓋,在CDMA的框架里搞是難以搞出核心專利的。就像別人已經做出了一個茶杯,能盛水,有座有把,連蓋和畫都有了,再搞一個也就是能寫個不同的字,畫個不同的畫,斷不可把座和把去掉的,否則就賣不出去了。 WCDMA標准本著故意不同的原則,也搞出了很多專利,但是沒有核心的,高通的核心專利軟切換和功率控制是躲不過去的,CDMA原理和raker接收機當然更是躲不過去,只不過專利已經過期了。
諾愛等廠家, 雖然沒有特別核心的專利,但是標準是它們主導制定的,專利也有一大把,它們的宣傳口徑就是我們制定的標准,專利當然是我們多,佔多少多少雲雲。而高通呢,由於掌握核心專利,天天在學術界說軟切換,功率控制如何如何重要。因為有大師Viterbi領軍,而且確實能說出花樣來,學術界都相信了。 而其他廠家,心裡雖然恨, 但是要在學術界混點名堂出來,也得說這幾樣,說點細枝末節的東西沒人理會。這樣一來學術文章上撲天蓋地都是軟切換,功率控制什麼的,想說人家不核心都不行。從這里你可以看出學術界的這種公開透明的體系對技術價值評判的重要性,沒有這個,你再有理也是說不清的。但是,從後來的發展來看,我認為3G里最重要的技術應該是Turbo碼和Alamouti碼。
所以, 即使在WCDMA標准上,高通也掌握了核心專利,所以能夠揮舞專利大棒到處收錢。而這些歐洲廠家,也可以欺負一下華為中興等廠家,華為是在HSDPA階段才開始參加3GPP的標准活動的。
技術是不斷發展的,一個通信標准要想有生命力,必須給大家指出發展前景是如何的輝煌,所以無論是3GPP還是3GPP2,都要不斷地描繪演進路線。WCDMA按照R99, HSDPA,HSUPA的路線演進,而CDMA2000向EV-DO的方向演進。本來大家都是按照既定計劃辦事,沒想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打亂了原來的進程。
4G變局
新殺入的力量是Intel,是IT(Information Technology)界人士,就是搞計算機互聯網那邊的。 現在有一個無人不曉的東西叫做WiFi,是IT界搞出來的東西。 在Wifi取得了成功後, IT界的野心膨脹,想進一步蠶食CT(Comunication Technology)的地盤。WiFi對應的標準是IEEE 802.11,是無線區域網協議,而用於搶地盤的標準是802.16,是一個城域網標准,說白了就是比區域網的覆蓋范圍大,在商業上的名稱是WiMax。
CT這邊是CDMA一統天下,而Wimax卻採用了OFDM技術。 說起來OFDM也不是什麼新技術了,是1960年代貝爾實驗室的Chang發明的,到1980年代建立了比較完整的鏈路技術框架,這個跟CDMA的發展歷程有些相似,從時間上大概晚了十多年。OFDM技術已經在ADSL,DVB等領域獲得了商用,並且1998年在ITU徵集3G提案的時候,也有幾個基於OFDM的提案,但是實在敵不過Viterbi老先生領軍的CDMA陣營,沒鬧出什麼動靜就被斃掉了。隨著CDMA技術的商用,其技術缺陷日益顯現,這時候OFDM又殺回了無線通信領域。
CDMA最大的弱點就是自干擾,為了克服這個缺點,多用戶檢測(MUD)技術成了當時的研究熱點。TD-SCDMA最核心的技術叫聯合檢測,就是多用戶檢測技術,而我所發明的頻域演算法至今都是業界效率最高的可商用演算法。
MUD的問題在於復雜度有點高,而且WCDMA和CDMA2000的系統設計對MUD的支持也比較困難,無法商業化。但是經過這么一番研究之後,發現MUD可以使容量加倍,反過來也可以襯托CDMA的固有缺陷。這個時候由於Wimax的攪局,OFDM進入了CT的視野,它通過循環前綴和頻域均衡等不太復雜的技術,有效地消除了用戶間干擾。也就是說, OFDM和MUD的效果是差不多的,但是復雜度小了很多。這個時候CT界的小夥伴門明白過來了, 原來大傢伙都被高通的這位Viterbi老先生給忽悠了。Wimax使用了OFDM技術,立刻使得CT的小夥伴們亞歷山大。
這時候出現了三股力量,一是技術上的澄清,二是高通的專利之困,三是Wimax的競爭,三股力量的合力使得3GPP在2004年底開始了LTE項目。LTE的英文是Long Term Evolution,就是長期演進的意思。 現在LTE已經商用了,就是大家所熟知的4G,但是剛提出來的時候為什麼羞羞答答地叫LTE而不是4G呢?
其實WCDMA一直在演進著,最初的版本叫Release 99,就是1999年的版本,後來的版本改變了命名規則,叫R4, R5, R6, R7, 每個版本都加入一些特性,但是CDMA的技術框架沒有變。到了LTE,要把CDMA幹掉而採用OFDM,實際上已經不能叫演進, 而是革命了, 正確的叫法就是4G。但是概念剛提出的時候要爭取到運營商的支持,運營商天性是守舊的,因為它已經在3G上投入巨資,當然不願意被革命掉,所以玩了個文字游戲叫長期演進。而實施商用的時候,面對的是用戶,當然是4G更高大上,消費者更願意買單。
3GPP啟動了LTE,高通掌控的3GPP2也啟動了UMB項目,算是應景之作。3GPP搞LTE是為了擺脫高通的牽制,高通搞UMB當然不想把自己幹掉。高通在業內已經賺得了流氓的惡名,和小夥伴們越走越遠,UMB沒人支持,日漸式微。最終高通還是明智的,把UMB停掉了。在3G時代,高通壟斷了CDMA的核心專利,並且IS-95標准在前,因此高通可以任性地單獨搞一個CDMA2000。盡管如此,在產業上還是處於劣勢。在4G時代,高通已經沒有了這種優勢,再任性下去是死路一條。4G的標准終於統一到了LTE,從這個角度看,高通是為產業做了貢獻。當然, LTE分FDD和TDD兩個模式, 但還是一個標准。
高通放棄了UMB,當然就全力參與LTE了。 做了這么多年的CDMA,而且相當成功,賺取了大把的銀子,肯定是很自戀的。 在這種公司當中,一般是容不下異己的力量存在的。 典型的例子就是柯達,明明是自己發明的數碼相機,結果老是讓人家當配角,結果被自己的發明革掉了命。在高通是CDMA派說了算,即使有技術專家研究OFDM也是討不到好的,因此高通在OFDM上是沒有技術積累的。 現在搞LTE要用OFDM,肚子餓了現種糧食哪來得及呢?
但是高通有大把的銀子,可以買飯來吃。 美國是一個創新型的國家,各種技術初創公司層出不窮。有一個公司叫Flarion,就是研究用OFDM做移動通信的,它們開發的系統叫做Flash-OFDM,翻譯成中文可以叫做"一閃一閃的OFDM"。高通公司相中了Flarion, 於2006年用8億美金收入囊中,當然是沖著它的專利去的。 一時間媒體輿論大嘩,高通又壟斷了OFDM的核心專利,大家又要為高通打工了。 其實媒體並不懂技術,咋就得出這個結論呢?媒體的邏輯很簡單:高通又不是傻子,如果沒有核心專利,幹嘛花8億美金啊? 這種由果及因的推理方法其是是蠻不靠譜的。人家柯達幾百億地賺,你以為是傻子么?還不是照樣倒閉了。
前面已經介紹了,OFDM並不是新技術,鏈路技術框架已經在1980年代就基本完備了。它已經用於ADSL和DVB,ADSL就是一個鏈路,DVB雖然需要組網,但是所有天線發射相同信號,本質上也只是鏈路技術。現在要用於移動通信,需要解決組網問題,這和高通在CDMA上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相同的。 Flash-OFDM是Flarion的商標,臉面上的東西當然就是最得意的東西,這個一閃一閃的Flash,就是Flarion解決OFDM用於移動通信的組網方案。
OFDM的中文名稱是正交頻分復用。既然是頻分復用,本質上就是FDMA了,這是第一代移動通信的多址技術,大家都是清楚的。 就是因為清楚這個, FDMA的弱點也成為對OFDM的擔心。FDMA要採用比較大的復用因子,而CDMA憑借同頻復用統一了3G的天下,OFDM要怎麼辦呢?Flarion提出了快跳頻的OFDM方案,現在歸類於干擾隨機化方案。
一個OFDM載波被劃分成了很多個很窄的子載波,有些子載波上的功率大,對相鄰小區的干擾就大;有些功率小或者沒有使用,干擾就小或者無干擾。但是在頻率復用的設計上要照顧到最壞的情況,就要求使用比較大的復用因子,降低了系統的頻譜效率。 而CDMA技術通過擾碼的隨機性使得干擾比較平均,所以實現了同頻復用。 受CDMA的啟發,通過快速的跳頻也可以使得OFDM系統的干擾平均化,這樣就不必照顧最差的情況,而按照平均情況進行頻率復用方案的設計,從而實現同頻復用。
解決了OFDM同頻復用的問題,Flarion應該是非常得意的,所以把這個方案作為自己的技術商標。高通也是看中了這個,才肯出那麼高的價錢。更為關鍵的是,採用了干擾平均化的思想後,高通的軟切換技術還可以繼續在LTE當中應用,這可是高通的命根子。
有人可能會很奇怪,為什麼這么湊巧,Flarion開發的技術這么對高通的脾氣?這是因為在3G時代高通的CDMA已經一統江湖,其大殺器就是同頻復用。Viterbi先生說,由於CDMA復用效率高,使得其頻譜效率是AMPS的20倍,這可真是把小夥伴們都嚇傻了。還有另外一位厲害的角色叫做David Tse,是加州伯克利的教授,他繼承了資訊理論鼻祖Claude Shannon的衣缽,是資訊理論的第三代掌門。在其名著《無線通信基礎》當中,他用資訊理論證明了同頻復用的效率最高。這樣,同頻復用就成了移動通信的標桿,是沒有人敢於懷疑的。然而同頻復用並不是專利技術,高通在此基礎之上建立了軟切換技術,成為了CDMA最基礎的專利。Flarion的Flash-OFDM,也是建立在同頻復用的基礎上的, 所以才和高通的技術體系如此匹配。
這些故事我在2004年的時候是不知道的。在這一年,我發明了軟頻率復用(softfrequency reuse)技術。 在這之前,我做了很長時間的TD-SCDMA的研究,我的頻域聯合檢測演算法就是在這個階段提出的。那個時候,TDS因為採用短擴頻碼而被指責無法實現同頻復用。而我已經相信,由於採用了聯合檢測技術,TDS應該採用復用因子3而不是同頻復用,原因是聯合檢測消除了小區內部干擾,鄰區干擾成為主要矛盾,通過較大的復用因子可以極大降低鄰區干擾,從而提高頻譜效率。2007年Wimax開始了, 一些同事在研究OFDM,我知道OFDM和TDS的復用方案應該是相同的, 但是復用3也不是什麼專利,遇到產品線的同事跟他們說一聲,他們也聽不進去。 直到有一天在西單的大馬路上,我突然想到了復用3隻適用於小區邊緣,而小區內部應該採用全部頻譜,這就是軟頻率復用方案了,趕緊申請了專利。後來的現場實驗表明,SFR可以有效提升小區邊緣容量,很多場景可以達到30%,有些場景甚至可以達到100%。
2004年11月,3GPP的LTE項目啟動,提出了增強小區邊緣速率的需求,而SFR技術恰好契合這個需求,就好像是因為華為有SFR專利而推動3GPP提出這個需求似的,其實推手另有其人。 我將SFR技術完善了一下,補充了理論結果,在2005年5月的RAN1 41次會議上提出了SFR技術,提案號是R1-050507,這次會議是3GPP LTE的第一次技術會議。十年以後,SFR被廣泛研究和應用,發展成為小區間干擾協調(ICIC)這一重要領域,學術界已經發表了近萬篇文章。SFR推翻了高通和D. Tse所建立的同頻復用的標桿,增強了頻率復用這一蜂窩通信的基石概念,成為移動通信新的基礎。
2005年8月份,針對LTE需要支持從1.25MHz到20MHz 6種帶寬的需求,我在提出了提案R1-050824,建議統一6種帶寬的采樣率和FFT點數,提高產業的規模效應。並且建議用一個IFFT承載多個載波,在基帶實現多載波的合路。這個方案可以叫做scalable OFDM,雖然極其簡單,但是極大簡化了發射機的結構,提高了產業的規模效應,也是LTE-A提出的載波聚合技術必須採用的方案,對LTE產業的影響是極其巨大的。可以說sOFDM是LTE最基礎的OFDM專利,商業上的重要性甚至比SFR還要高,因為SFR是系統側的,而此技術系統和終端都要使用。只是由於其過於簡單,一點就透,沒有什麼研究空間,影響力沒有SFR大。
採用OFDM作為多址技術是LTE的基調,地位太重要了,大家都來爭奪。愛立信推動了SC-FDMA作為LTE的上行多址方案,它是OFDM的一種變體,主要的技術理由是能夠降低峰均比,降低對終端功放的要求。 這個理由倒是成立的,但是後來的研究和實踐表明,SC-FDMA所帶來的對導頻設計的負面影響,要超過它的帶來的好處,其性能還不如OFDMA+簡單的削波方案,也就是LTE的下行多址方案。
有一個階段在「專利標准化」理念的指導下,大家都覺得只要進入標準的專利就是核心專利,其實蠻不是這么回事。 現在大家清楚了, 進入標準的專利叫標准必要專利,需要遵守FRAND原則,限制是比較多的。從近年來的美國法院的判例來看,標准必要專利的重要性在下降,禁售是判不了的,錢也賠得比以前少多了。 這裡面的一個大的背景是通信已經發展到4G,創新已經很難。雖然系統參數提高很多,但是專利都是一個個的技術點,多數是在以前方案上小的改動,沒有多少創造性。標准人員為了完成績效,拚命把垃圾專利塞入標准,降低了整個系統的效率,這個問題在3GPP已經很明顯了。 SC-FDMA就是愛立信通過運作進入LTE標準的,獲得了標准必要專利,卻拉低了系統效率。我一直有個觀點,對於標准必要專利,需要參照最高水平的已有非專利技術,超出的部分要給錢,如果沒有增益就不必給錢了。這樣大家就不必費力費錢地把垃圾專利塞入標准,鼓勵真正的創新,有利於整個行業的發展。
4G還有一個非常大的領域是MIMO,有開環和閉環方案。開環方案有Alamouti和CDD,主要用於廣播信道。Alamouti是經典技術,就不必說了;CDD存在比較大的缺陷,會被我提出的隨機波束賦形(random beamforming)技術所取代,論文已經發表在IEEE TVT上。閉環方案從商用情況來看還不太理想,從技術上來看沒有比較重要的原理性創新,象碼本設計,秩的反饋等等,是比較慣用的技術手段。
高通在LTE上一直受挫。首先LTE並沒有採用Flarion的快跳頻方案;在組網問題上逐漸收斂到了SFR;很要命的是,LTE決定不支持宏分集方案,就是把高通的軟切換專利網全部排除。這都是在LTE的study item階段發生的,高通在開始階段就失去了所有的制高點,它在3G所建立的技術體系被摧毀。這裡面的原因,一方面,大家對高通恨得牙疼,指導思想就是去高通化;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高通的技術確實不過硬。如果技術確實強,大的技術倒退在3GPP發生的概率還是很小的,如Turbo碼和Alamouti碼就在4G繼續使用。
⑸ 4G網路專利是美國的嗎
4G是第四代復移動網路通信技術的總稱制,裡面有很多很多技術,不能說整體是哪個公司的知識產權,就目前來講,美國一家名為InterDigital Communication(IDCC)持有的4G專利最多,其次,高通、三星、諾基亞、華為、中興都持有相當數量的4G技術方面的專利。
4G是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的簡稱。中國移動和4G採用了4G LTE標准中的TD-LTE。
TD-LTE演示網理論峰值傳輸速率可以達到下行100Mbps、上行50Mbps。TD-LTE是由中國主導的4G網路標准,技術成熟,具備了大規模推
廣的條件,目前已進入試用階段。到2014年 ,中國移動TD-LTE基站將達到35萬個 ,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TD-LTE 4G網路運營商。
⑹ 為什麼3g4g是高通的專利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根據你的描述,高通是處理器,3g和4g都是網路數據,屬於運營商的,兩者之間沒有關系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安徽電信祝您生活愉快!
⑺ 高通壟斷了4G的專利權嗎
高通4g有專利權的
集體性個東西
回答的變化的換個詞用的
⑻ 華為的4G專利都有哪些
您可去專利局網站輸入華為公司總成,里邊會有詳細的記錄信息,我剛剛也申版請了專利,選擇了好權多家,可以去山天大蓄知識產權去看看,去其他家看看,哪家合適就選擇哪家去做,一個好的公司直接影響自己專利申辦的速度和效率,自己申請又很繁瑣,耽擱時間事小,專利信息被泄露了就直接影響到自己了。
⑼ 2g至5g的專利都是誰的
2G主要是歐洲的通訊標准。
3G專利、4G專利大部分都掌握在美國高通手裡。
5G專利,高通、華為、中興、三行都有不少專利。
⑽ 誰能解釋下高通的3g,4g專利
在世界通訊聯盟研發3G、4G的時候高通有參與,所以有專利權。不過有的專利是它收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