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證書
專利證書一經發放,除非有錯誤,專利局是不給變更的,也不能補辦,發生權利變更情況的,只能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也就是說專利權轉讓以後,專利局不再發新證書,要證明是權利所有人,需要專利局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根據《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需履行的手續:
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准;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貳』 專利證書授權之後,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
專利證書授權之後,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申請專利最大的喜悅就拿到專利證書,什麼是專利證書?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滿足頒發授予專利權條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是一種法律證明文件。專利授權證書可以實施轉讓和許可,因此只要一證在手便可以做好許可相關專利事項的辦理。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我國專利證書分為三種,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專利證書是專利局頒發的證明專利權的文件。專利申請經審查、批准後,專利局應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專利證書主要記載發明創造的專利名稱,專利號,發明人、設計人的姓名,專利權人的姓名、名稱,權利保護范圍,授予專利的時間等等。假如一項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辦理專利登記手續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只向第一專利權人頒發一份專利證書,其他共同權利人需要專利證書的,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證書副本。對同一專利權出具的專利證書副本數目不能超過頒發證書時共同權利人的總數。一般而言發明專利證書比較難獲得,因為需經過重要的實質審查,其他專利證書獲得比較容易點,但是容易被無效;專利通過審查時要全面的根據知識產權局的指示來做,例如要做好辦登後續,這個非常重要,假如沒有做好就直接視為放棄專利;辦登之後也不是做就一勞永逸了,後續還要做好專利年費的繳納工作。
『叄』 擁有專利證書就獲得了專利權嗎
取得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認識誤區。然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申請之前已有發明人就同樣的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其在後申請仍可能會被授權。如果沒人提出異議,其專利權會暫時擁有。一旦有人對在後申請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那麼在後申請的專利必定會被無效掉。就發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其進行了實質審查,但無法確保發明專利審查部門對相關文獻的檢索沒有遺漏。所以取得專利證書,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准,並不意味著專利權真正有效。
『肆』 專利除了擁有證書,還可以做什麼
專利擁有證書表示擁有專利權,可以做以下:
保護技術。技術發明被授予專利權之後就具有排專他性,可屬以防止他人模仿和侵犯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
無形資產,可以授權許可、轉讓獲取費用,可以質押融資等。一項純技術一旦被授予專利權就變成了工業產權,形成無形資產,具有了價值。經專利局審查授予專利權的技術發明,是國際公認的無形資產,專利權可以通過授權的方式獲得使用費,可以進行質押以及抵押貸款等。
政策獎勵。各地政府均出台有相應政策,對專利申請者進行獎勵與補助。企業擁有專利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基金等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必要前提條件(信息來源自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
等等。
『伍』 專利授權後、多久才能得專利證書
在不經專利代理機構申報專利的前提下,專利授權後,11--15天可拿到專利證書。專
經過代理機構屬申報專利的前提下,專利授權後,中介機構11--15天拿到專利證書,再郵寄給申請人,需要增加1--3天的時間。
發文日期,就是專利局郵寄出專利證書的日期。
『陸』 得到了專利證書就獲得了有效的專利權嗎
拿到專利證書就來擁有了專利自權,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
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准。
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獲得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麼你的專利會百分之百地被無效掉。也就是說你並沒有取得有效的專利權。
就發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它進行過實質審查,但誰也不能保證發明專利審查部門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所以得到專利證書,並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准。只有在你的專利有效期內沒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無效宣告但復審委員會經過復審後維持了你的專利權,此時你的專利才是真正有效的專利。
相對來說,發明專利的權利穩定性還是高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也就是說發明專利更不容易被無效掉。
『柒』 什麼是知識產權證書
1、專利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2、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3、綜上,知識產權是包括專利權的。
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滿足頒發授予專利權條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即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是一種法律證明文件。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證書。發明專利證書首頁記載以下內容:發明的名稱、發明人姓名、專利號、專利申請日、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即申請人姓名或名稱)、授權公告日、時任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簽字、國家知識產權局章等。專利證書還包括有專利授權文本。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以及授權五個階段。發明專利的授權過程比較漫長,通常從遞交申請開始,多則一兩年,少則半年,才能獲得授權,從而拿到發明專利證書。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捌』 專利證書和授權證書是一樣的嗎
是不一樣的。
專利的審查流程中,只有「專利證書」,該證書就是專利授權的憑證,能夠證明授權當日該專利的法律狀態和著錄項目信息(包括專利權人、發明人等等一些事務性的信息)。「專利證書」的內容包括:扉頁(就是您提供的圖片)、單行本(就是網上公布的授權文本的紙制文件)。
專利的審查流程中沒有「授權證書」這種文件。專利申請在經過審查可以授權的時候,專利局會發出兩個通知書:授予專利權通知書,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有時候,上述兩個通知書合並成一個發出。其中:「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的意思就是表示該專利申請可以授權了。
「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就是通知您如果想要獲得專利授權,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費用,一般包括「年登印費」,是指授權授年的年費、登記印刷費、印花費。專利權人在規定期限內繳齊所有費用之後,專利局才會將專利在網上公告(授權公告)並發出專利證書。
(8)專利技術證書擴展閱讀:
1、請求辦理的條件:
辦理專利證書副本的請求人只能是頒發證書時的共同專利權人,不能是第一專利權人。
(1)不再出具專利證書副本的情況
①專利權終止後;
②頒發專利證書後,因專利權轉移發生專利權人變更的,不再向新專利權人或者新增專利權人出具專利證書副本;
(2)可更換專利證書的情況
①專利權權屬糾紛經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解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後,專利權歸還專利所有人的,在調解或者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以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合格後,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②2006年7月1日之後頒發的專利證書如有損壞,專利權人可以退回損壞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③專利證書中存在列印錯誤,專利權人可以退回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2、請求辦理所需材料:
(1)提交共同權利人或本案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原證書首頁復印件。
(2)共同權利人當面、郵寄方式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共同權利人委託他人來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共同權利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玖』 只要申請了發明專利都可以拿到專利證書嗎
專利都是要審核的,審核通過後,才可以下發專利證書。
發明專利的版審核需要經過權 受理、初審、公示、實審、授權這五個階段。
專利申請提交後會下發受理通知書,受理後專利進入初審。初審會審核專利的格式是否符合規定,費用是否繳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如果初審沒有問題,專利就會在知識產權局官網進行公示(可以申請提前公示),進入實審後,主要審核專利是否有相似的專利申報過,專利本身是否具有新穎性,創新性,是否可實施實用,如果專利有說明不明確的,或者不完整的,需要發明人答復審查再次說明。通過實審後專利就會授權,專利局會下發授權通知書,在繳納登記費和第一年的年費後,專利的證書就會下發了。
『拾』 專利證書
00800993.7
名稱 利用顏色表示、記錄、再現和傳送計算機對象的方法,用於記錄和/或再現的裝置、記錄媒體以及編制代碼的方法
申請號 00800993.7
申請日 2000.05.24
公開(公告)號 1310826
公開(公告)日 2001.08.29
分類號 G06K1/12;G06K7/12;G06K19/06;G06C5/00
主分類號 G06K1/12
申請(專利權)人 谷電機工業株式會社
發明(設計)人 谷興衛
代理人 蔣世迅
專利代理機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地址 日本東京
國別代碼 日本(JP)
范疇分類
優先權 1999.5.24 JP 182235/1999
摘要
一種在工業或日常生活中等,在一個計算機內部或通過一個計算機處理的計算機對象,如文本、圖形、數學公式、圖像、音頻以及其它數據和信息,利用顏色或顏色數值被表示、記錄、再現。顏色用作一種媒體用於表示數據或信息,注意是顏色的特性。這有助於對付激增的記錄量。顏色還可用於編制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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