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成功率
Ⅰ 商標撤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如果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優質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很有可能會被其他人申請撤銷並進行再注冊。那麼關於商標撤三的技巧與流程是什麼呢,接下來企盈小編就帶您一起來看看吧。
一、申請撤三的技巧:
以誰的名義申請。一般不將實際需求者作為撤銷申請人,也就是說,他的商標妨礙你家商標申請了,你不要親自出馬。而是找一個跟你方沒有關聯的第三者作為申請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標,有利於提升撤銷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銷失敗了,還可以談轉讓和收購的問題;
申請撤銷的商品項目。如果爭議商標的申請人在申請的時候,是針對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進行了申請注冊,那我們在撤銷申請時,必須撤得干凈全面,如果在後續的復審程序中,注冊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證據,那你的勝算就又大了一點;
撤三申請的時間。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請」的時間節點,把商標爭取過來,最少是先爭取到你的名下,成為商標的新申請人。目前相對穩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時提交注冊申請。正常情況下,商標會被駁回,駁回復審過程中撤三結果不能審結的,可以向商標評委書面請求中止審理,等待撤三結果確定後再做出審理。
二、申請撤三的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一份《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並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第二步:商標局受理
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後,給注冊人下發《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
第三步: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證據
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後,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一份「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第四步: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對於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決定或者維持決定,注冊人以及撤銷申請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後,需要怎麼證明對方「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商標呢」?其實,申請人是不需要證明的,需要商標所有人證明被申請撤銷的商標進行了實際的使用。
Ⅱ 關於商標撤三的幾條基本常識
「撤三」是指商標由於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向商標局遞交撤銷申請,其中當然也包括商標申請人。
如果您的商標不想使用了要注冊新的商標,由於近似商標的限制,可以先撤銷舊商標之後再申請新的,這樣可以提高新商標的成功幾率。不過也不是新商標就完全可以申請成功的,因此建議您謹慎申請。
如果您是要購買該商標,不妨讓出讓方出示近期使用過該商標的證明,這樣才能避免該買到的商標就被競爭對手或他人申請撤銷,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Ⅲ 商標撤三申請提出後,商標局已經受理,這時候還可以撤回對該商標的撤三申請嗎
這個時候是無法撤回遞交的文件的,只能通過放棄或進行重新遞交申請,注冊的時間流程是跟撤三的差不多的,如果這個時間內及時申請商標有在先申請的情況下,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Ⅳ 商標撤三具體是什麼意思可以規避嗎
商標撤三」全稱「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當商回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後答,該注冊商標就會面臨著商標被撤銷無效的危險。
如何應對:
第一種是真的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的,那麼不管做什麼都是無用功,請放棄掙扎。
第二種情況是商標一直有在使用,未有過持續三年為使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商標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應。當商標被提出撤三申請後,商標局會給注冊人下發《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這個時候商標持有人可以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若是證據不能夠使商標局信服,收到撤銷商標決定書,商標持有人不服這個決定的,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Ⅳ 商標撤三要多長時間
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了商標撤三申請後,商標局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9個月內做出決定;若是案情復雜或是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會延長3個月的時間,即12個月。《商標法》第49條第2款中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收到申請後,將通知商標注冊人限期提供使用證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這么無效的,撤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