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合作
專利的實施有以下多種方式,你可以選擇其中的一種來實施:
一、自己實施:自己辦企業進行生產和銷售,但這要自己有資金有市場才行。
二、轉讓給別人實施:即將專利賣掉給別人,此為一次性交易。此時專利權已轉給了別人,這種情況只能是別人實施,而你自己則不能再實施,除非在轉讓時有特殊約定。
三、許可給別人實施:此種情況是專利權還是你的,只是許可別人實施而已,你每年收取許可費。具體又可分以下幾種許可類型:
1、獨占使用許可:獨占使用許可是指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時間和地域限制范圍內,對許可人(專利權人)的專利技術享有獨占使用權,並且被許可人是該專利技術的惟一使用人,許可人(專利權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實施專利。根據這種許可方式,許可人(專利權人)雖然可以獲得較高的專利技術使用費,但也束縛了許可人(專利權人)自己的手腳。這種獨占使用許可合同,因為許可人(專利權人)不實施專利,對專利產品的市場是否受到侵害並不關心,因此,一般要規定被許可人有直接起訴制止專利侵權行為的權利,包括許可人(專利權人)和任何第三方的侵權行為。
2、排他(非獨占)使用許:排他(非獨占)許可方式,規定許可人(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分享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人(專利權人)不得再允許第三者實施其專利。許可人(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共同佔有市場,通過專利技術的實施,獲得經濟利益。這種排他(非獨占)許可合同,一般要規定許可人(專利權人)要有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的義務,如果許可人(專利權人)不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則允許被許可人有制止專利侵權行為的權利。
3、普通使用許可:普通實施許可是許可方(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技術多次許可他人使用的許可貿易方式。即你所說的同時跟多個公司或老闆合作的方式。這種許可方式,許可方(專利權人)除了允許被許可人實施其專利外,還可以允許第三方使用其專利,許可方(專利權人)自己仍然保留其專利的使用權。這種許可合同被許可方一般沒有直接起訴制止專利侵權行為的權利,但可以要求許可人(專利權人)要有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的義務,如果許可人(專利權人)不履行義務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則被許可人有終止合同的權利。這種許可方式的好處是有利於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但如果許可人(專利權人)只考慮收取專利實施許可費用,沒有限制地簽訂這種實施許可合同,會導致專利產品的生產過剩,影響被許可人的利益。
至於許可費用得多少,或者占股份的多少,則是雙方約定的。因為不同的專利,其價值和市場是不同的。這要與投資方共同商談才行。
Ⅱ 我有一發明專利,怎樣尋求合作
首先,你要保抄護好自己研襲發的專利技術和產品,例如,可以申請國家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獲得專利證書後,就能擁有合法的證明去進行授權合作或技術轉讓。
其次,當你自己穩拿專利證明,你就可以去尋求你的合作人(你可以有針對性地找你專利技術同行業的公司,也可以尋找與你專利產品發展前景有聯系的公司,列舉名單後可以逐一去詢問和洽談),當然如果你的專利產品和技術非常出眾,也會有人找上門,約你面談,所以這個時候,你就要去分析對方的底細了,合作方的意圖最終是為了什麼?他用的合作方式是否妥當,是否平等、公正(注意,這里指的是合作雙方應該符合一般的合同法要求,考慮清楚合作方的真實情況,以防被詐騙)。
接著,當你確定好合適的人合作,那麼就開始談判具體的專利合作細節,目前主要有兩種:授權和賣斷。
Ⅲ 個人專利怎樣與企業合作
1·尋求與該項專利技術有關的企業進行溝通,洽談後形成合作;
2·委託政府機構等部門進行專利成果的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及知識產權成果科等部門;
3·委託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進行檢索,尋找好的合作夥伴。
Ⅳ 專利合作…有哪些合作的方式
1專利共享合作,就是出讓其專利,你可以持有一定的產品專利。2專利獨享合作,你擁有專利權,但產品的生產權利可以歸其公司所有。3股份出讓制度,可以全部出讓專利,自己則持有一定的公司股份。成為股東。4可以自己創辦股份公司。擁有其專利。吸收資金。尋找合作夥伴。給予其股份。自己成為最大的股東。
Ⅳ 個人專利如何與廠家企業合作!!!急
可以通過如下的方式找廠家合作:
專利是通過尋找企業或者尋找一些創業報紙,專利中介機構,網路平台進行轉讓,如佰騰技術商城、中國應用技術網等途徑轉讓,引導投資人購買專利,如頗具好評的三方合作模式,這些都是為找到廠家合作提供有效的途徑》
專利和廠家合作要注意以下幾點:
1、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
2、技術成熟,有樣品,有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看。
3、有詳細的策劃,並寫好相關策劃書。
4、專利已經授權,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轉讓。
Ⅵ 什麼是專利合作開發
專利合作開發是指
1.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2.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委託開發與合作開發在專利權上的不同點:
1、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2、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3、專利權的權屬政策是保護專利權的基礎,專利制度的核心是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合理保護專利權所有者和發明人的利益,明晰產權是保護專利權的第一步,調整科技開發和成果轉化中各當事人技術、經濟利益關系的重要杠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