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標法
1、查詢。商標的查詢可以避免與注冊商標與申請注冊中的商標相同或者類似,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2、將資料提交;
3、審查。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後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託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4、公告。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便會在德國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個月為異議期。
5、注冊。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商標將會被核准注冊。
Ⅱ 什麼是德國商標注冊
1、現行的德國商標法最初制訂於1968年,經1979年和1987年兩次修改。1979年修改時增加了保護服務商標的內容。商標法的實施細則是1986年修改生效的。 新的德國商標法於1995年1月1日生效。修改後的商標法包括;商標必須在審查後立即注冊。注冊商標將給予公告並且在3個月內可以對該注冊商標提出異議。這條重要的法規使得商標所有人即使在商標尚處於被異議時也可以對侵權行為起訴。新的商標法還包括保護理標志的施行法規。
2、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基於注冊。在德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依法申請注冊。
3、目前,德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德國於1995年12月20日認可《馬德里協定議定書》,該議定書於1996年4月1日在德國境內生效。
4、德國採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但是,申請注冊商標時,一個申請可以包括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只是申請人應當按類別的多少繳納規費
Ⅲ 注冊德國商標申請有哪些相關的條件
1、德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是必須基於注冊的;
2、根據德國的商標法,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為任何國家或者是地區的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工商業者或者是自然人。
Ⅳ 德國商標注冊流程是怎樣的
一、辦理注冊德國商標申請條件
1.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基於注冊;
2.根據德國商標法,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商業者或自然人。
二、准備並提交注冊申請材料
1商標注冊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為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清晰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即可;
3.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為法人的申請地址需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
4.商標名稱、指定商品/服務類別及具體項目;
5.清晰的商標圖樣12份,不大於29.7cm*21cm,若申請保護顏色,還需20份彩色圖樣,經證明的原屬國商標注冊證副本,對給予德國公民特權的互惠國家公民無須認證;
6.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向德國專利局提交申請後兩個月內提出,准予德國服務商標優先權申請的,在德國提出申請時享有同等待遇。
三、德國商標注冊流程
1.查詢——查詢欲注冊的商標名稱及圖形,確認能否注冊
2.提交資料——准備注冊所需資料,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
3.申報——由律師申報到德國商標局
4.受理——商標局下放受理通知書
5.審查——審查員進行實質審查(有問題-駁回-針對性復審)
6.准許注冊——復審無問題
7.公示——有無異議(異議期3個月內)(有異議-答辯)
8.核發商標注冊證書
四、德國商標注冊申請時間
1、受理所需時間:4周左右;
2、注冊所需時間:9-12個月。
Ⅳ 申請德國商標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德國商標的流程:
由申請人向德國專利局申請商標內注冊,由商標注冊官對提交的商標申請容文件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符合德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一切順利的情況下,申請人會在6周之內收到答復文件、受理日和受理號。若該商標申請在審查程序中出現商標局核發補正通知、審查意見的情況,或者進入特別程序,出現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復審的情況,商標申請最終獲准注冊則需更長一些時間。進入到商標公告異議期,商標局向社會公開其商標,如果在3個月內沒有遭他人異議,將會被核准注冊,並下發商標注冊證書。
Ⅵ 怎樣在德國申請一個德國商標
德國商標注冊流程:
申請人將申請文件提交至德國商標局,由商標局對內提交的申請文件容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將會被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對於未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商標局將會通知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對商標文件進行修改。通過的商標將進入到實質審查,審查該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若該商標文件存在問題,將通知商標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商標文件進行修改並且重新提交至商標局,未存在問題的商標文件將進入到商標公告期,商標將會刊登在商標官方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標公告期內對商標文件提出異議,經過異議裁定或者在公告期內不存在異議的商標文件將會被核准注冊並下發商標注冊書。申請人向德國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一般在6周之內收到答復文件、受理日和受理號.商標申請在法定的必經程序非常順利的情況,一般約需6-9個月。
Ⅶ 申請德國商標的流程是怎樣的
由申請人向德國專利局申請商標注冊,由商標注冊官對提交的商標申請文件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符合德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一切順利的情況下,申請人會在6周之內收到答復文件、受理日和受理號。若該商標申請在審查程序中出現商標局核發補正通知、審查意見的情況,或者進入特別程序,出現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復審的情況,商標申請最終獲准注冊則需更長一些時間。進入到商標公告異議期,商標局向社會公開其商標,如果在3個月內沒有遭他人異議,將會被核准注冊,並下發商標注冊證書。
Ⅷ 關於德國商標的概述你都知道哪些呢
關於德國商標的概抄述:
1、現行的襲德國商標法最初制訂於1968年,經1979年和1987年兩次修改;
2、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基於注冊;
3、在德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依法申請注冊;
4、德國採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
5、德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德國於1995年12月20日認可《馬德里協定議定書》,該議定書於1996年4月1日在德國境內生效。
Ⅸ 注冊德國商標採用的是什麼原則
德國現行的商標法於1995年生效,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基於注冊,德國的商標法規定商標是指一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的用以將其產品和其他人的產品區分開來的標記,而服務商標是用以把一種商業性服務和其他人的同種商業性服務加以區分的標記。因此,任何一個有顯著性並且不屬於下述不能注冊范圍內的商標,均應當可以申請注冊。德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Ⅹ 德國商標法的德國商標法
德國不允許把履行商標注冊手續當作一種壟斷商標權的手段,即允許只注冊不使用。在注冊後連續五年未在貿易活動中使用則將其注冊商標撤銷。不過,專利商標局並不主動檢查商標是否使用,也不會主動去撤銷未使用的注冊商標。僅在第三者以未使用為理由對商標的有效性提出爭議時才檢查是否使用,決定是否予以撤銷。
德國於1979年以後對服務商標予以注冊保護。另外對證明商標也提供注冊保護。
德國在商標國際保護方面參加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制裁商品來源的虛假或欺騙性標志的馬德里協定》、《保護產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里斯本協定》和《尼斯協定》等國際公約。
以下是中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