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維商標
㈠ 立體商標是什麼商標,該如何審查
立體商標,是指由三維標志或者含有其它標志的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志。申請注冊立體商標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未聲明的,視為平面商標。
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志。(摘自: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准》)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單純的立體形狀: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
B.商品容器的立體形狀;
C.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
2)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B.商品的包裝或容器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
C. 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或者圖形商標。
㈡ 產品包裝申請三維商標有哪些好處
1、商標權具有獨占性與排他性,是一種專用權,申請商標能夠保證權利專屬於申請人。一旦有人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及服務商申請、使用近似或相同外觀設計申請立體商標,在先申請人或權利人可以直接發起維權,並要求他人立即停止使用近似或相同商標。
2、商標維權途徑廣泛,除了發起行政訴訟外,還可以向涉嫌侵權企業所在地工商主管機關進行投訴,通過海關備案進行邊境保護等。
3、商標作為常見企業無形資產,是企業奠定品牌的基礎之一,因此在經濟活動中其本身就具有價值性,可以進行許可或買賣。而同時,法定賠償數額也在不斷提高。
㈢ 什麼是三維標志商標
立體商標又叫三維商標,是以立體標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實體包裝物以立體形象呈現的商標商標。簡單的說就是以立體形狀的商標。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平面商標、顏色組合商標顏色組合商標被統稱為可商標,他的基本功能與平面商標平面商標一樣,區別商品商品來源或服務提供者。
㈣ 知識產權,商標法,第十二條「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
以下三維標志的禁止性注冊規定分別為:
1、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
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是指能夠使商品在功能上比其他同種商品更具有優越性的該商品的外型。再如一種開啟罐頭的刀,因其刀柄形狀設計得比其他同類產品的形狀更為合理,功能自然比其他的同類產品要好一些,使用起來更為方便。如果申請注冊的商標僅僅由這些形狀構成的,不予核准。
2、僅由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
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是指能夠使商品在使用時可以得到某種效果的圖形,利用該圖形產生的這種效果是其他同種商品所不具有的。如有一種紙制牛奶包裝盒,由於設計該外形時考慮到了儲存和運輸問題,使得牛奶在儲存和運輸時比其他的同類產品更為方便和安全,因此,該牛奶包裝盒的外形獲得了某種技術效果,這種技術效果是其他牛奶包裝盒所不具備的。再如,有一種裝液體的容器把手形狀,使得該容器比其他同類的容器更便於搬運,該容器把手的形狀也視為獲得了一種技術效果,而且,這種技術效果也是其他容器把手不具備的。同樣的是,如果僅僅由這些形狀作為商標申請注冊,不予核准。
3、由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
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是指如果從美學角度考慮,有強能影響或刺激消費者消費需求的該商品形狀。這些形狀可以是多個切面的寶石形狀,或時裝設計圖紙,或陶器、瓷器的外形,或裝飾物品的形狀等等。如果申請注冊的商標僅由這些形狀構成的,不予核准
㈤ 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有哪些區別
平面商標與立體商標同為我國商標法的保護對象,是我國商標法中對於商標形式的不同分類,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不同,立體商標由三維標志構成,從視覺的角度看,立體商標比平面商標更直觀,但是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與平面商標一樣,也要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不具有顯著特點的,不得注冊為商標。對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規定了三項限制條件:
1.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許將元宵、麻花的形狀注冊為元宵、麻花的商標,並獨占使用,等於剝奪了其他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元宵、麻花的權利,是不公平的。
2.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電動剃須刀刀片的形狀,是為達到一定的技術效果設計的,而不是為了與其他剃須刀相區別,不具有商標的功能,如果允許將這種刀片的形狀注冊為剃須刀的商標,並獨占使用,將有礙此項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3.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鑽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鑽石具有實質性價值必需有的形狀,這個事實對任何鑽石生產經營者來講都是不可改變的。如果允許將鑽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冊為鑽石的商標,並獨占使用,對其他鑽石生產經營者是不公平的。
禁止上述三維標志注冊為商標,對於維護公平競爭,推動技術進步和促進商標事業的發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㈥ 如何申請立體商標 立體商標申請注意事項
一、如何申請注冊立體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
立體商標,是指由三維標志或者含有其它標志的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
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志。申請注冊立體商標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未聲明的,視為平面商標。
根據《商標審查標准》的規定,
申請注冊立體商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商標圖樣。需要提交多視圖的,應當放在同一張商標圖樣中,且最多不得超過6幅。商標圖樣的長或者寬不得大於10厘米,不於厘米。
二、立體
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程序
根據《商標審查標准》的規定,立體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
(一)形式審查
主要審查申請人在申請書中是否聲明申請注冊立體商標以及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
(二)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主要包括立體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二條的審查、立體商標的顯著特徵的審查和立體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另外,應當注意的是,立體商標同樣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有關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的規定。
1、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二條的審查《商標法》第十二條規定,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1)僅有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是指為實現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採用的或者通常採用的形狀。例如:安全扣。
(2)僅有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是指為使商品具備特定的功能,或者使商品固有的功能更容易地實現所必需使用的形狀。例如:電源插頭、容器。
(3)僅有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是指為使商品的外觀和造型影響商品價值所使用的形狀。例如:珠寶、瓷器。
2、立體商標的顯著特徵的審查
立體商標僅有指定使用商品通用或者常用的形狀、包裝物或者整體不能起到區分商品來源作用,以及申請人提交的商標圖樣難以確定其三維形狀的,判定為缺乏顯著特徵。
(1)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形狀的,例如:擴音器、巧克力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形狀或者含有其他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的除外。
(2)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包裝物的,例如:糖果、化妝品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包裝物或者含有其他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的除外。
(3)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例如:眼鏡、香水等;但三維標志本身具有顯著特徵的除外。
3、立體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
立體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包括立體商標之間和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
(1)立體商標之間相同、近似的審查
A、兩商標均由單一的三維標志構成,兩商標的三維標志的結構、形狀和整體視覺效果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B、兩商標均由具有顯著特徵的三維標志和其他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組合而成,兩商標的三維標志或者其他標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C、兩商標均由具有顯著特徵的其他標志和不具有顯著特徵的三維標志組合而成,兩商標的其他標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但其他標志區別明顯,不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除外。
(2)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
A、立體商標由具有顯著特徵的其他標志與不具有顯著特徵的三維標志組合而成,該其他標志與平面商標具有顯著特徵的部分相同或者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B、立體商標中的三維標志具有顯著特徵,但在視覺效果上與平面商標具有顯著特徵的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㈦ (權創商標)三維商標怎麼注冊
一休知識產權為您解答。
三維標志商標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這是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中國的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一、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三維標志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本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這一規定表明,立體商標已納入我國商標法保護范圍。在實踐中,我國已經開始受理由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注冊申請。世界著名的「可口可樂」公司的可口可樂瓶就是一種典型的立體商標。
二、立體商標與平面商標不同,立體商標由三維標志構成,從視覺的角度看,立體商標比平面商標更直觀,但是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與平面商標一樣,也要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不具有顯著特點的,不得注冊為商標。本條對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規定了三項限制條件:
1.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許將元宵、麻花的形狀注冊為元宵、麻花的商標,並獨占使用,等於剝奪了其他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元宵、麻花的權利,是不公平的。
2.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電動剃須刀刀片的形狀,是為達到一定的技術效果設計的,而不是為了與其他剃須刀相區別,不具有商標的功能,如果允許將這種刀片的形狀注冊為剃須刀的商標,並獨占使用,將有礙此項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3.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為商標。如鑽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鑽石具有實質性價值必需有的形狀,這個事實對任何鑽石生產經營者來講都是不可改變的。如果允許將鑽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冊為鑽石的商標,並獨占使用,對其他鑽石生產經營者是不公平的。
禁止上述三維標志注冊為商標,對於維護公平競爭,推動技術進步和促進商標事業的發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商標法》第十二條 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㈧ 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
就比如說改錐,如果想要達到改錐的功能,那麼就需要是那樣的尖嘴形狀,這種就不能注冊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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