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程序
A. 專利復審程序的審查流程是怎樣
(1)形式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請求人提交的復審請求書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請求復審的客體、復審請求的期限、復審請求人的資格、復審的費用、復審的理由、復審請求書的格式和內容以及必要時的專利代理委託書等。如果復審請求不是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提出的,或者提出復審請求的時間超出了法定的三個月期限,或者復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的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則該復審請求將不予受理。
(2)前置審查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起送交作出駁回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這種審查叫作前置審查。按照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3.1節的要求,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通常應當在自收到案卷後一個月內完成,作出「前置審查意見書」。
復審請求人在復審請求時提交修改文本的,前置審查時應當首先審查申請文件的修改是否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所指出的缺陷。符合規定的,以修改文本為基礎進行前置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堅持駁回決定,並詳細說明修改不符合規定的意見。
(3)合議審查在合議審查過程中,合議組對復審請求書、申請案卷和原審查部門的前置審查意見進行全面的研究。合議審查中,合議組一般僅針對駁回決定所依據的理由和證據進行審查。
但是,合議組在合議審查中發現審查文本中存在足以用在駁回決定作出前已告知過申請人的其他理由及其證據予以駁回的缺陷,或者存在駁回決定未指出的明顯實質性缺陷或與駁回決定所指出缺陷性質相同的缺陷,則可以對與之相關的理由及其證據進行審查,並且經審查認定後,應當依據該理由及其證據作出維持駁回決定的審查決定。
B. 專利復審中的程序問題
專利申請權的恢復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申請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指定的期限內針對復審通知書進行答復,期滿不答復,復審請求將視為撤回,視為撤回將使專利申請人喪失專利申請權。根據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第5.2節的規定,喪失專利申請權的處分決定(即視為撤回專利申請權通知書)應當自期限屆滿日起滿1個月後做出。也就是說,即使處分決定是期限屆滿日滿1個月後的當日發出,專利申請人收到視撤通知不會早於指定期限屆滿日之後的1.5個月。基於此,專利申請權的恢復期限應當自「指定期限屆滿後+1.5個月」屆滿後的第1日為起算點,向後計算2個月。例如,專利復審委指定答復期限為1個月,屆滿日為2013年12月5日,那麼權利恢復的期限為2014年1月20日至3月20日,在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20日之間權利未喪失,不需要恢復,可按照正常的處理程序處理。
(卓一知識產權)
C. 專利復審流程詳細內容介紹
專利復審流程詳細內容介紹專利復審很難通過? 我們在進行專利申請之後,被駁回後進行專利復審為什麼要等那麼久?專利復審流程是怎樣的才會導致時間過長呢?專利復審流程是怎樣的?總的來說專利復審流程分為4個主要的版塊,分別是形式審查、前置審查、合議審查和復審決定四個階段。專利復審流程(1)形式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請求人提交的復審請求書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請求復審的客體、復審請求的期限、復審請求人的資格、復審的費用、復審的理由、復審請求書的格式和內容以及必要時的專利代理委託書等。如果復審請求不是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提出的,或者提出復審請求的時間超出了法定的三個月期限,或者復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的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則該復審請求將不予受理。(2)前置審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起送交作出駁回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這種審查叫作前置審查。按照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3.1節的要求,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通常應當在自收到案卷後一個月內完成,作出前置審查意見書。復審請求人在復審請求時提交修改文本的,前置審查時應當首先審查申請文件的修改是否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所指出的缺陷。符合規定的,以修改文本為基礎進行前置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堅持駁回決定,並詳細說明修改不符合規定的意見。復審請求人提交新證據或陳述新理由的,前置審查時應當對該證據或理由進行審查。
D. 什麼是專利復審專利復審程序有哪些
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那麼專利復審程序有哪些呢?什麼是專利復審?專利復審程序有哪些?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時間: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後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復審程序。2.專利復審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後,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並送交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同意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並且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堅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合議組進行審查。3.專利復審決定的作出合議組經審查後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進入後續司法救濟程序。4.專利復審後續的司法救濟程序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生效。 專利申請人向法院起訴的,根據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根據法律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參加訴訟。關於什麼是專利復審?專利復審程序有哪些?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E. 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專利復審程序是怎樣的
專利復審:是指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這里的復審是專指對駁回專利申請的單一行為。受理部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
1.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
2.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並通知復審請求人。
3.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4.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
5.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F. 專利駁回復審的程序有哪些
1.復審請求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可以請求復審的駁回決定包括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請求人未針對專利局所作出的駁回決定提出復審請求的,復審請求將不予受理。
2.復審請求的費用
請求人應當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繳納復審費。復審費:發明專利1000 元,實用新型專利300 元,外觀設計專利300 元。
3.復審請求文件的形式要求
請求人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並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請求人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復審請求書》表格,並嚴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項填寫。
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
4.司法審查
請求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G. 專利復審的條件和具體程序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初步審查後,認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實質審查後,認為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專利復審的條件和具體程序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並通知復審請求人。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H. 專利復審的專利復審流程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初步審查後,認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實質審查後,認為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一式兩份。
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並通知復審請求人。
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後,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I. 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具體有哪些程序
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那麼專利復審具體有哪些程序呢?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具體有哪些程序?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具體有哪些程序?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時間: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後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復審程序。2.專利復審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後,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並送交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同意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並且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堅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合議組進行審查。3.專利復審決定的作出合議組經審查後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進入後續司法救濟程序。4.專利復審後續的司法救濟程序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生效。 專利申請人向法院起訴的,根據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根據法律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參加訴訟。關於什麼是專利復審程序?具體有哪些程序?這一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J. 發明專利復審程序是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發明專利復審程序是什麼?發明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發明專利復審程序是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發明專利復審程序是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時間: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後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復審程序。2.專利復審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復審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後,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後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並送交作出駁回申請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同意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並且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堅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合議組進行審查。3.專利復審決定的作出合議組經審查後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進入後續司法救濟程序。4.專利復審後續的司法救濟程序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生效。 專利申請人向法院起訴的,根據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根據法律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