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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b專利

發布時間: 2021-03-04 19:45:14

❶ u盤是那個國家發明的,發明人叫什麼名字。

自1998年至2000年,有很多公司聲稱自己是第一個發明了USB快閃記憶體檔。包括中國朗科科技,以色列M-Systems,新加坡Trek公司。但是真正獲得U盤基礎性發明專利的卻是中國朗科公司。 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於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專利號:ZL 99 1 17225.6)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授權。該專利填補了中國計算機存儲領域20年來發明專利的空白。該專利權的獲得引起了整個存儲界的極大震動。包括以色列M-Systems立即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無效復審,一度成為全球快閃記憶體領域震驚中外的專利權之爭。但是2004年12月7日,朗科獲得美國國家專利局正式授權的快閃記憶體檔基礎發明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這一專利權的獲得,最終結束了這場爭奪。.中國朗科公司才是U盤的全球第一個發明者。美國時間2006年2月10日,朗科委託美國摩根路易斯律師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控告美國PNY公司侵犯了朗科的美國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2008年2月,朗科與PNY達成庭外和解。朗科向PNY簽訂專利許可協議,PNY向朗科公司繳納專利許可費用1000萬美元。這是中國企業第一次在美國本土收到巨額專利許可費用.也進一步證明了朗科是U盤的全球發明者。 U盤,全稱「USB快閃記憶體檔」,英文名「USB flash disk」。它是一個USB介面的無需物理驅動器的微型高容量移動存儲產品,可以通過USB介面與電腦連接,實現即插即用。U盤的稱呼最早來源於朗科公司生產的一種新型存儲設備,名曰「優盤」,使用USB介面進行連接。USB介面就連到電腦的主機後,U盤的資料可與電腦交換。而之後生產的類似技術的設備由於朗科已進行專利注冊,而不能再稱之為「優盤」,而改稱諧音的「U盤」。後來U盤這個稱呼因其簡單易記而廣為人知,而直到現在這兩者也已經通用,並對它們不再作區分,是移動存儲設備之一。

❷ usb type c連接器有專利嗎

USB組織去年12月制訂了USB3.1
TypeC。基本特徵都納入標准里了。TYPE
C是未來趨勢,所以很多公司還是會申請些外圍特徵的專利。
請是要找某些具體的專利嗎?

❸ usb3.0專利權多少錢

一、在對專利進行評估時,首先要考慮、研究專利的有效性、種類、權利期限等與專利自身密切有關的問題,准確把握影響專利價值的基礎性因素。
(1)有關「專利」是否已獲批準的專利,已獲批準的專利是否已經過異議程序。
「專利申請案」中的權利,也屬於知識產權,可以轉讓或許可。但申請案存在批准或駁回兩種可能的情況,兩種情況下其價值完全不同。受讓方或被許可方須調查清楚對方的有關技術或新產品究竟是「已申請專利」,還是「已獲批准專利」。
如果有關專利業經異議程序,且異議已被宣布不成立,則有關專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條件下評估出的價值相對較高。反之,沒有經過異議程序的專利,其評估價值相對較低。
(2)有關專利的種類。
中國《專利法》規定了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其中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未經過實質審查,日後極有可能有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申請,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這兩種專利的價值評估不可與發明專利的價值評估同等對待。
(3)有關專利屬於「第一專利」還是「第二專利」(從屬專利)。
按照國際條約與中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第二專利的實施須經第一專利的權利人許可,第二專利的權利人無權獨立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如果未經第一專利的權利人授權,第二專利的權利人無權與第三方談判許可合同。但第二專利的權利人有權轉讓自己的專利,此時,受讓方應了解清楚自己受讓該第二專利之後,與第一專利權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強制許可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取得第一專利權利人許可的難度較大,則第二專利的價值會相應降低。
(4)有關專利的權利人是否有按時繳納專利年費的可靠記錄。
漏繳專利年費可能導致專利被撤銷。雖然法律規定有恢復程序,但麻煩太多。如果真的轉讓一項漏繳年費但可能恢復的「專利」,則評估中須將恢復程序中的花費及一旦無法恢復而帶給受讓方的損失,都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專利的價值。
(5)專利距離保護期屆滿的期間。
這可能是影響專利評估最重要的因素。由於專利保護期不可續展,該影響比其在商標評估中重要得多。如果專利保護期只剩下兩年,該專利的價值反倒容易評估了。因為,無論權利人怎樣評估其專利,受讓人決不可能接收高於、等於或接近於受讓人兩年預計利潤的總和。
(6)有關專利是否涉及侵權訴訟、無效訴訟等專利糾紛之中。
一旦有關專利被捲入這類訴訟,尤其在法院未下裁決之前,其評估須在按照一般評估方法評估出的價碼上再打折扣。

❹ usb產品能申請專利嗎,

能啊,只要你覺得你的產品有一些技術方案是別人所沒有的,或你在原有的產品基礎上改進了回一些答技術點,使你的產品優於別人的,就可以。例如若是你的使用方法或製造方法有改進可以申請發明專利,若是產品的結構方面有改進則可以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若是你的產品在外觀方面有改進點則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因為我就在這個行業工作,希望此信息對你有幫助,有疑問再提出,互相學習幫助。

❺ U盤是哪個國家發明的是什麼人發明的這個人叫什麼這個發明的專利號是多少

U盤是中國朗科公司發明的,這個發明的專利號是ZL 99 1 17225.6,美國專利號US6829672。

自1998年至2000年,有很多公司聲稱自己是第一個發明了USB快閃記憶體檔。包括中國朗科科技,以色列M-Systems,新加坡Trek公司。

但是真正獲得U盤基礎性發明專利的卻是中國朗科公司。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於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專利號:ZL 99 1 17225.6)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授權。

該專利填補了中國計算機存儲領域20年來發明專利的空白。該專利權的獲得引起了整個存儲界的極大震動。包括以色列M-Systems立即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無效復審,一度成為全球快閃記憶體領域震驚中外的專利權之爭。

但是2004年12月7日,朗科獲得美國國家專利局正式授權的快閃記憶體檔基礎發明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這一專利權的獲得,最終結束了這場爭奪。中國朗科公司才是U盤的全球第一個發明者。

(5)usb專利擴展閱讀:

U盤的組成很簡單,主要由外殼+機芯組成,其中:

1、機芯:機芯包括一塊PCB+USB主控晶元+晶振+貼片電阻、電容+USB介面+貼片LED(不是所有的U盤都有)+FLASH(快閃記憶體)晶元;

2、外殼:按材料分類,有ABS塑料、竹木、金屬、皮套、硅膠、PVC軟體等;按風格分類,有卡片、筆型、迷你、卡通、商務、模擬等;按功能分類,有加密、殺毒、防水、智能等;

3、對一些特殊外形的PVCU盤,有時會專門製作特定配套的外包裝。

❻ usb插線板會涉及到哪些專利求大神啊!!!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69條,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權。

所以,你要確定你研究的這個東西是否投入商業生產使用,如果不是則不需要擔心該問題。

❼ 告訴我,USB的專利是誰的

USB設備
申請號:201310138029.1
申請日:2013-04-19
摘要: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USB設備,包括:主體部分和回USB帽;所述主答體部分沿主體長度方向的端部設有USB接頭,所述USB帽的空腔用於容納保護所述USB接頭;所述主體部分面向所述USB帽的第一外殼表面上所述USB接頭的一側設有第一卡合部,所述USB帽上設有第二卡合部,所述第一卡合部與所述第二卡合部相互卡合以使所述USB帽罩住所述USB接頭並固定在所述主體部分上。本發明實施例的USB設備用於提高USB設備結構的靈活性。
申請人:華為終端有限公司
地址:518129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華為基地B區2號樓
發明(設計)人:郭耿輝肖建軍趙夢龍
主分類號:H01R13/46(2006.01)I
分類號:H01R13/46(2006.01)I

❽ micro usb 要專利受權嗎

Micro USB是USB 2.0標準的一個便攜版本,比部分手機使用的Mini USB介面更小,Micro-USB是Mini-USB的下一代規格,由USB標准化組織美國USB Implementers Forum(USB-IF)於2007年1月4日制定完成。Micro-USB 支持OTG,和Mini-USB一樣,也是5pin的。Micro系列的定義包括標准設備使用的Micro-B系列插槽;OTG設備使用的Micro-AB插槽;Micro-A和Micro-B插頭,還有線纜。Micro系列的獨特之處是他們包含了不銹鋼外殼,萬次插拔不成問題。
2004年6月包括沃達豐、Orange、T-Mobile、O2、西班牙的Telefonica、義大利電信(TelecomItaliaMobile)

micro USB數據線 (3張)
和日本的NTT DoCoMo和NOIN等全球主要移動網路運營商,以及諾基亞、三星、摩托羅拉、索尼愛立信和LG等主要手機廠商成立了開放移動終端平台(OpenMobileTerminalPlatform,OMTP)組織。2007年9月,OMTP公布了全球統一的手機充電器介面標准為Micro USB,新的Micro USB規范支持手機等移動設備上的USB技術,並且為今後更小、更緊湊的便攜設備做好了准備。手機、MP4、數碼相機等各種便攜設備可以在不經PC中轉的情況下進行互聯、通信。 日後這幾家廠商所生產的手機將致力於採用Micro USB標准,努力使其成為未來手機的統一充電介面,Micro USB介面的使用使得一個介面即可進行充電、音頻及數據連接。[2]

另一方面,其實這個協議的達成亦是歐盟積極推進的結果。歐盟WEEE部門要求手持裝置製造商對因為介面的分歧帶來的浪費和污染負責,並希望統一介面的協議能減低這方面的浪費。歐盟更建議新電話在包裝時因人們已有Micro USB充電器的關系,可省去充電器。如此一來不但可以減低浪費,包裝和運輸成本也可以減低。再者一個介面可進行充電和數據傳輸,可以簡化各項操作,對使用者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❾ 包包上帶有USB介面是誰設計的,有申請專利嗎

是假的 光看照片皮質還行,當做普通包背沒事 它的做工相對粗糙一些在前側包包介面處的對花沒對上,而且側麵包包的開口處對花也不吻合。是一件皮製還行的仿製品。

❿ u盤是誰發明的

中國的朗科科技是U盤發明者。

1998年至2000年,有很多公司聲稱自己是第一個發明了USB快閃記憶體檔。包括中國朗科科技,以色列M-Systems,新加坡Trek公司。但是真正獲得U盤基礎性發明專利的卻是中國朗科公司。

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於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專利號:ZL 99 1 17225.6)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授權。該專利填補了中國計算機存儲領域20年來發明專利的空白。該專利權的獲得引起了整個存儲界的極大震動。

2004年12月7日,朗科獲得美國國家專利局正式授權的快閃記憶體檔基礎發明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這一專利權的獲得,最終結束了這場爭奪。中國朗科公司才是U盤的全球第一個發明者。

美國時間2006年2月10日,朗科委託美國摩根路易斯律師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
法院遞交訴狀,控告美國PNY公司侵犯了朗科的美國專利(美國專利號US6829672)。

2008年2月,朗科與PNY達成庭外和解。朗科向PNY簽訂專利許可協議,PNY向朗科公司繳納專利許可費用1000萬美元。這是中國企業第一次在美國本土收到巨額專利許可費用,也進一步證明了朗科是U盤的發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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