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索賠
發布時間: 2021-03-03 07:29:16
不能簡單評論誰輕誰重,最好有折中的方法,既保護專利權,又讓普通人用得起葯。
雖然字面上看,肯定是生命權要嚴重一些,但是換個角度想,宏觀的看,如果沒有專利,創造者的利益或權利得不到保護,「發明家」沒有「動力」,甚至很多都可能「夭折」,很多東西問世不知道會遲多少年問世,甚至有可能現在都沒有問世。那樣的話,用不上的人不是更多嗎?
❷ 侵犯專利權如何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就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提出了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一)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因侵權人的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侵使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即為專利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二)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侵權人從每件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即為侵權人所得的全部利潤。
(三)以不低於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❸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多少
專利侵權賠償數額的確定方式做了明確規定,分成了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按照專利權人因為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確定。第二層次,若損失無法確定,則按照侵權人因為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第三層次,損失和利益均無法確定,則按照該專利的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第四層次,若損失、利益、使用費均難以確定,則根據專利類型、侵權行為性質和情節,賠償1萬到100萬元,這個1-100萬元也叫做法定賠償。在2009年專利法修改之前這個數額的上限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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