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公告什麼意思
Ⅰ 商標通過了公告期是什麼意思
商標有初審公告 初審公告期限為三個月!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向公告的商標提異議。若公告期滿,未收到異議。則該商標申請予以注冊公告。過了注冊公告才算真正的商標權歸商標申請人所有!
Ⅱ 商標公示是什麼意思
商標公示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商標注冊、變更、轉讓、許可、撤銷等內容(你也可專以直接用商標進屬度查詢或者搜索路標網查看商標狀態),向社會公布的專業性公告,是商標工作中的一個法定程序。商標公示又不僅僅是商標狀態信息的公開,它還起著很多重要的作用: 1、刊登《商標法》規定應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項,能使之產生法律效力; 2、有利於對注冊在先的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將商標注冊工作置於社會監督之下,有利於保證商標注冊工作的質量; 4、便於申請人在申請前查閱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存在與他人已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情況,以免申請遭到駁回。
Ⅲ 什麼是商標注冊公告
注冊商標公告是國復家工商局在制辦理注冊商標申請以後將待核準的商標對全國企業進行公示的一種做法,注冊商標廣告其實是一本書一樣的,里邊是待核準的商標,在公示期間如果有人對商標提出異議,工商局會再通過調查決定核准與否
Ⅳ 商標注冊申請注冊公告排版是什麼意思申請下來了嗎
商標初審公告是商標局抄審核通過,初審公告之後有三個月的公告期。
公告期之後是注冊公告,注冊公告代表商標順利申請完成,等待商標注冊證排版印刷下發就行了。如果你說的是注冊公告,就代表已經申請成功,等商標局發注冊證就行了。
目前注冊證才發到2015.6月左右,如果你的是剛注冊公告,估計還要等一段時間了。
Ⅳ 什麼是商標的初步審定公告和注冊公告
對於申抄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審查後,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稱為《初審公告》,也是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於核准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注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准注冊。經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Ⅵ 什麼是商標的初步審定公告和注冊公告
對於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審查後,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稱為《初審公告》,也是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於核准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注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准注冊。經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Ⅶ 商標注冊申請注冊公告排版完成是什麼意思
你好。商標初審公告是商標局審核通過,初審公告之後有三個月的公告期。
公告期回之後是注冊公告,注冊公告代表答商標順利申請完成,等待商標注冊證排版印刷下發就行了。如果你說的是注冊公告,就代表已經申請成功,等商標局發注冊證就行了。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Ⅷ 商標初審公告與商標注冊公告有什麼區別
初審公告是說你的商標在商標局審核沒有問題,然後就是公告3個月,在這三個月沒有人提異議,那麼你的商標就會下發注冊證,注冊日期是初審公告加3個月。
Ⅸ 商標初審公告, 商標注冊公告,有什麼不同
區別在於:商標初審公告和商標注冊公告的時間不同,所代表的商標權利狀態不同。
商標初審公告是在商標局實質審查後,初步核准商標注冊時進行的公告,公告後還有三個月的異議期,此時商標並沒有完全注冊成功,因為只有通過三個月異議公告無人提出異議,商標才注冊完成。
商標注冊公告是在三個月異議期結束之後,無人提出異議,或是有人提出異議,但是對方的異議理由未得到商標局的支持,從而商標局通過原商標的審核,代表商標已注冊成功而進行的公告。
(9)商標注冊公告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為加強與公眾的交流,方便社會各界查閱《商標公告》,進一步提高商標確權的透明度和准確性,自2003年12月26日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繼續出版紙質《商標公告》的同時,開始在「中國商標網」上發布《商標公告》。「中國商標網」滾動發布最新出版的12期《商標公告》,包括三個月異議期內的全部初步審定的商標以及商標注冊、續展、變更、轉讓、撤銷、注銷、異議、評審、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送達等公告信息。公眾可以隨時上網查閱,及時了解和監督商標注冊情況。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對於三個月異議期內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也可以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異議申請。
商標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標法》規定應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項,能使之產生法律效力;有利於對注冊在先的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將商標注冊工作置於社會監督之下,有利於保證商標注冊工作的質量;便於申請人在申請前查閱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存在與他人已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情況,以免申請遭到駁回。
目前,《商標公告》每月出版四期,每期分為上、下兩冊。
商標公告的主要內容種類有:初步審定商標公告、注冊商標公告、續展注冊商標公告、轉讓注冊商標公告、變更注冊商標公告、注銷注冊商標公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以及商標局認為需要刊登的其他公告、通知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供在線的《商標公告》瀏覽,可以及時的翻閱公告情況。
參考資料:網路—商標公告網路—初審公告
Ⅹ 商標注冊中的初審公告是什麼
商標初審公告(商標不一定注冊成功):是在商標局實質審查後,初步核准商版標注冊時權進行的公告,公告後還有三個月的異議期,此時商標並沒有完全注冊成功,因為只有通過三個月異議公告無人提出異議,商標才注冊完成;
商標注冊公告(商標已經通過審核,等下發注冊證):是在三個月異議期結束之後,無人提出異議,或是有人提出異議,但是對方的異議理由未得到商標局的支持,從而商標局通過原商標的審核,代表商標已注冊成功而進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