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外觀專利侵權
我有一個產品被人投訴外觀專利侵權,如果我也去申請一個這個產品的外觀版專利,權可以申訴嗎?能通過嗎?你現在才申請已經晚了再說,產品已經在市場上銷售,有銷售記錄,你申請已經遲了!只要你有銷售記錄證明,早過他的專利申請時間,就可以推翻他的外觀專利有效性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該合法權利指商標權、著作權、企業名稱權、肖像權、知名商品特有包裝或者裝潢使用權。專利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三款專利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的原有范圍,包括專利申請日前已有的生產規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產設備或者根據已有的生產准備可以達到的生產規模。汽車用品以後估計會規則化,連個鎖匙扣有寶馬LOGO,但沒寶馬公司授權都視為侵權
② 怎麼判斷外觀專利侵權
怎麼判斷外觀專利侵權?被控侵權產品構成侵權須滿足兩個條件 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比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對於其中某些相近似產品的細微差別,普通消費者往往會忽略掉,而專業人員則很容易分辨出來。那麼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呢?我們來講解關於外觀專利侵權判定指南。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在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時,如果從專業人員的角度出發,對權利人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應當以普通消費者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准,不應當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准。對於類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產品,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則不構成侵權,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則構成侵權。以普通消費者為侵權判定的主體,並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時去追求真正的消費者的意見,而是要求審判人員在判斷時,將所處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費者的水平線上,去認識、感知比對對象的異同。比對方法一:肉眼觀察判斷被控侵權產品是否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相近似,應該根據普通消費者用肉眼進行觀察時是否會產生混淆來判斷,對視覺觀察不到的部分,不能藉助儀器或化學手段進行分析比較。觀察時應以產品易見部位的異同作為判斷的依據。比對方法二:直接對比在具體判斷時,首先應當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分別擺放,觀察時在時間和空間上均要有一定的間隔.這種隔離觀察的方法可以讓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產生直觀的感覺即第一印象。其次,再將兩種產品擺放在一起,由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直接對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異同,將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最終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結論。比對方法三: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的主要構成和創新點進行綜合判斷。對比方法,類似商標近似判斷方法,目前較為認同的做法是將要部作為比較的重點,看被控侵權產品是否抄襲、模仿了外觀專利權利人的獨創部分。
③ 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
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專利,最大的優勢在於它的獨特性,外觀也具有專利,那麼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外觀專利侵權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在實踐中,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一般採取以下三個步驟: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產品。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准,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從而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3、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1)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2)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於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3)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④ 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
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外觀專利侵權的條件 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比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對於其中某些相近似產品的細微差別,普通消費者往往會忽略掉,而專業人員則很容易分辨出來。那麼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呢?我們來講解下關於外觀專利侵權判定指南。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如何判斷外觀專利侵權?在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時,如果從專業人員的角度出發,對權利人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應當以普通消費者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准,不應當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准。對於類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產品,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則不構成侵權,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則構成侵權。以普通消費者為侵權判定的主體,並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時去追求真正的消費者的意見,而是要求審判人員在判斷時,將所處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費者的水平線上,去認識、感知比對對象的異同。比對方法一:肉眼觀察判斷被控侵權產品是否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相近似,應該根據普通消費者用肉眼進行觀察時是否會產生混淆來判斷,對視覺觀察不到的部分,不能藉助儀器或化學手段進行分析比較。觀察時應以產品易見部位的異同作為判斷的依據。比對方法二:直接對比在具體判斷時,首先應當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分別擺放,觀察時在時間和空間上均要有一定的間隔 .這種隔離觀察的方法可以讓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產生直觀的感覺即第一印象。其次,再將兩種產品擺放在一起,由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直接對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異同,將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最終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結論。比對方法三: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的主要構成和創新點進行綜合判斷。對比方法,類似商標近似判斷方法,目前較為認同的做法是將要部作為比較的重點,看被控侵權產品是否抄襲、模仿了權利人的獨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