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術專利
⑴ 應該先發表論文還是先申請專利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 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 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 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如果您的情況滿足《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那麼您無需擔心先發表的論文會成為在後提交的專利申請的「障礙」。
但請您注意,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時間要求: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以前6個月內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
(2)會議要求: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
(3)手續要求:在提交專利申請時提出聲明(提示:在請求書中勾選第19項「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第2欄」),並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證明材料。
⑵ 申請專利需要什麼條件
一項發明創造要想獲得專利權,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一)所謂「新穎性」,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是這樣規定的:「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新穎性標准,對發明和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而有所不同。
對於發明或實用新型,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而對外觀設計對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二)所謂「創造性」,「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是這樣規定的:「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對發明而言,所謂突出的實質性特點,是指發明相對於現有技術,對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
如果發明是其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試驗可以得到的,則該發明是顯而易見的,也就不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
所謂顯著的進步,是指發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相比能夠產生有益的技術效果;比如,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或者為解決某一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不同構思的技術方案,或者代表某種新的技術發展趨勢。
發明或使用實用新型的創造性的判斷發明是否具備創造性,應當基於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的知識和能力進行評價。
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也可稱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是指一種假設的「人」,假定他知曉申請日或者優先權日之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所有的普通技術知識,能夠獲知該領域中所有的現有技術,並且具有應用該日期之前常規實驗的手段和能力,但他不具有創造能力。
如果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能夠促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其他技術領域尋找技術手段,他也應具有從該其他技術領域中獲知該申請日或優先權日之前的相關現有技術、普通技術知識和常規實驗手段的能力。
設定這一概念的目的,在於統一審查標准,盡量避免審查員主觀因素的影響。
(三)所謂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申請的主題必須能夠在產業上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是能夠解決技術問題,並且能夠應用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換句話說,如果申請的是一種產品(包括發明和實用新型),那麼該產品必須在產業中能夠製造,並且能夠解決技術問題;如果申請的是一種方法(僅限發明),那麼這種方法必須在產業中能夠使用,並且能夠解決技術問題。
只有滿足上述條件的產品或者方法專利申請才可能被授予專利權。
所謂產業,它包括工業、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以及文化體育、生活用品和醫療器械等行業。
在產業上能夠製造或者使用的技術方案,是指符合自然法則、具有技術特徵的任何可實施的技術方案。
這些方案並不一定意味著使用機器設備,或者製造一種物品,而且還可以包括例如驅霧的方法,或者將能量由一種形式轉換成另一種形式的方法。
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在提出申請之日,其產生的經濟、技術和社會的效果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預料到的。
這些效果應當是積極的和有益的。
⑶ 如何申請專利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專利很簡單的,只需要准備:
1、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
說明書是你的專利技術的詳細說明,權利要求書概括你保護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大小,摘要就是簡要說明,並不需要作出實物。
然後再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下載一份專利申請請求書表格,填好。
2、拿著這些材料去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或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或去國家知識產權局駐各地的代辦處申請。
推薦前兩種
3、等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的各種通知書,並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
沒有問題就可以授權了
4、如果你對專利事務不了解,並且也不想花時間去學習的話,那麼可以找一個專利代理事務所幫你代理專利。
只有這個時候你才需要用到技術交底書,寫好後交給代理人。
⑷ 怎樣把學術論文申請專利,怎樣去寫專利,有沒好心人推薦一下書籍
一個一個給復你回答:
1、如制果你是分案的就要填寫分案信息,如果不是就不用填寫,如果你是首次申請專利的,需要填寫6、7、8、9、13、16、17、18欄的信息,權利要求項數指你的權利要求書中寫了幾項,權利要求書中需要對每一項進行標記,1、2、3、……,每一項最後才能有一個句號;你寫了幾個標記就填幾項,權利要求書要嚴格按照要求撰寫,你可以查找相關專利的格式撰寫;
2、如果個人申請的,需要費減的,則先要在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中的17欄相應框里打勾,然後在填寫費減請求書,需要在初審程序(左上角)中打勾,填寫名稱,申請人,費減理由(比如項目未實施沒有產生經濟效益,個人年收入較低多少,繳費有困難,請求減緩相關費用就行了,不用全部羅列你要減緩的項目),申請人簽章;
3、說明書附圖一般沒有什麼正式的規定,比如: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側面結構示意圖,或者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側視圖;
4、實用新型請求書中的英文信息就不用填了,一般外國進中國申請回填到這個項目。
⑸ 學術發現能否申請專利
學術發現是不能夠申請專利的。
《專利法》第25條明確規定了幾種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其中就包括「科學發現」: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科學發現,是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物質、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揭示。科學理論是對自然界認識的總結,是更為廣義的發現。這些被認識的物質、現象、過程、特性和規律不同於改造客觀世界的技術方案,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發現鹵化銀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這種發現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是根據這種發現製造出的感光膠片以及此感光膠片的製造方法則可以被授予專利權。
因此,如果可以利用新發現的理論和規律製造出可解決技術問題的新產品,或發明了產品或物質的新用途,可以將該產品或用途進行專利申請。
否則,只能通過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來進行成果轉化了。
⑹ 申請專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專利權的條件是具備創造性、實用性和新穎性。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⑺ 哪些東西可以申請專利
一. 不能申請專利是指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 科學發現;
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 動物和植物品種;
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二. 我國專利保護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三種專利.
1、發明是對產品的形狀、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俗"小發明";
3、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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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能夠讓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而言,好的專利足以令其在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具體來說,專利申請能夠帶給我們如下功能:
專利申請有哪些好處?
1.獨占市場
一種產品只要授予專利權,就等於在市場上具有了獨占權.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人都不得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使用、進口該專利產品.因此,專利有很重要的佔領和保護市場的作用.這種作用在關貿總協定中制定了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後更加突出了.它把對專利的保護與國際間的貿易相掛鉤,強化了對專利的保護力度.例如某復印公司,因其XEPOX914型復印機有專利保護,10年內其復印機銷售額提高了20倍,利潤提高了17倍.
2.防止他人模仿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
一項技術一旦申請專利,無論這項技術通過發表論文,還是參加學術會議或展示會,或以其它方式的公開,均是在法律保護下的公開,任何人即使通過上述途徑學會或掌握了這項技術,在這項技術被授予專利權後,也不能隨便使用.例如:某研究所研製的SINCEII模擬器,很快就有20家仿製,由於沒申請專利,沒有辦法限制人家仿製,後來該所重新研究成功SINCEII模擬器,在投放市場之前,申請了專利,獲得了法律保護,有效地防止他人的模仿行為.技術含量高的產品需要專利保護,技術含量低的產品更需要專利保護,因為技術含量低的產品更容易被模仿,企業應予重視.
3.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轉讓)
純技術一旦被授予專利權就變成了工業產權,形成了無形資產,具有了價值.一項純技術不能成為工業產權(技術秘密除外).因此,技術發明只有申請專利,並經專利局審查後,授予專利權,才能變成國際公認的無形資產.例如,揚子電冰箱廠與德國西門子、博世公司合資成立"安微博西揚製冷有限公司".其中揚子電冰箱廠以其25項冰箱、冰櫃的專利權入股,經評估機構評估作價近482萬美元,摺合人民幣4014萬,得到德國西門子、博世公司的認可.
4.避免被他人搶先申請專利
雖然專利法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應當在國內沒有公開製造、銷售、使用過,但由於事後要取得相應的有效證據相當困難,因此,存在他人將你們已經公開的產品(或技術)拿去申請並獲得有效專利的可能,甚至倒過來追究你們的侵權責任,到時只有啞巴吃黃蓮的份了.
5.專利宣傳效果好
在宣傳廣告或產品打上專利標志,消費者認為這種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業的知名度.例如科龍公司和美的公司申請了幾百件專利,在其部分專利產品打上"CN ZL*******號"標志,市場聲譽很好.
6.避免會展上撤下展品的尷尬
在展覽會上,專利權好比是新產品的"出生證",誰擁有該"出生證",誰就擁有了該產品作為專利產品展示的權利.否則,隨時有被責令撤下展示物品的危機,甚至會被取消參展資格(大型會展一般都有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規定,如廣交會上就施行《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因此,參展企業對自己研發的新產品應當及時申請專利,對由供貨商完成研發的新產品則建議其申請專利後再組織參展.
當然,除了以上所述的好處,還有專利一般還作為企業上市和企業其他評審中的一項重要指標、科研成果市場化的橋梁作用等等.總之,專利既可用作盾,保護自己的技術和產品;也可用作矛,打擊對手的侵權行為.專利要運用的好的話,專利對企業的作用不可限量.
⑻ 個人的研究成果能否申請專利
專利保護和商業秘密保護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獲得專利權的標準是該項技術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對於個人專利申請,個人的研究成果能否申請專利呢?個人的研究成果能否申請專利其實我們個人也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個人申請專利申請專利需要做好如下幾項工作:1、主體。普通的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可自行申請,也可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如果是特殊的個人,則必須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特殊的個人包括:①在中國無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②在國外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國人;③港、澳、台地區同胞。中國個人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也要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不能自行申請。2、客體。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申請前要確定類型,不同的類型申請的條件、成本,權利所要保護的內容,專利權授予之後帶來的經濟效益等都是不同的。申請人需結合自身情況選擇。保護期限,發明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都為10年,均從申請日起開始計算。《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第二十三條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第二十四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⑼ 申請專利和寫學術論文的區別
有,6個月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4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專情形之一的,不屬喪失新穎性: (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