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日期
您說的是注冊商標所需要的時間還是材料提交時間呢?
注冊企業商標的材料及時間大概如下:專
1、對屬商標名稱或圖片進行核查(2天內);
2、申請文件准備:申請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確定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3天內);
3、提交材料到商標局進行審查(2天內);
4、繳納商標注冊費用;
5、商標局對符合的形式要件的申請書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1個月);
6、商標實質審查,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12個月);
7、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允許其注冊,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3個月);
8、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商標局頒發商標證書。
② 商標注冊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2)商標日期擴展閱讀
《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注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准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③ 商標的公告期是多長時間
你好,商標轉讓公告期: 商標公告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所有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經核准時,由商標局發布的公告。該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眾商標權主體已經變更,新的主體取得商標專用權。商標公告期是3個月,3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總局就會發證,代表商標正式注冊成功。 轉讓注冊商標公告是受讓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合法憑證。 商標轉讓公告期時間分三個階段: 1、一個是商標收到轉讓申請後會在15後之後收到《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公告。 2、其次就是在確定申請之後的六道8個月收到轉讓《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的公告書。 3、最後就是接收到《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上面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④ 商標的公告期是多長的時間
商標注冊使用年限為10年,10年之後可以續展,每次續展的時間為十年。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屆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商標的期限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⑤ 商標的初審公告日期和注冊公告日期有什麼不同
1、階段不同。
初審公告日期是商標管理部門將該擬注冊的商標進行公告的日期階段。注冊公告日期指的是商標初審公告3個月內無異議後的公告階段。
2、性質不同。
初審公告日期階段的商標並非注冊人所享有的專用權。注冊公告日期階段表明該商標的專用權利已歸注冊人所有。
3、目的不同。
初審公告日期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通知注冊人商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是告知其他人員在該階段內可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注冊公告日期的目的是告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即其他社會公眾,注冊人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5)商標日期擴展閱讀:
不得申請注冊商標使用的標志: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8、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⑥ 商標的注冊日期和申請日期有什麼區別
商標的申請日期是指商標申請件遞交到商標局的日期,這個日期是判斷能否獲專准注冊的重要依據,也就屬是說如果有同樣的名字比你晚一天遞交到商標局,那麼另一個商標就要被駁回了;商標的注冊日期就是商標證書上的日期,也就是經過商標局的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予以公告,經過3個月異議期無人提出異議順利核准注冊的日期,從這個日期算起,十年的商標使用有效期就開始了。這就是他們的區別。
⑦ 如何查看商標的具體發證日期
1.登陸國家商標總局(網址為:http://sbj.saic.gov.cn/);
點擊導航欄中的「商標查詢」;
⑧ 注冊商標的期限為幾年
注冊商標期限是幾年?注冊商標期限什麼時候續展?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所以,注冊商標期限為十年,十年到期不續展則注銷該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也失去商標專用權.
根據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我國規定的注冊商標期限保護期是較長的,也就是說,對注冊商標的保護是較為充分的.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十八條的規定,成員國對於注冊商標的保護期限,包括商標的首期注冊及續展注冊的有效期都不得少於七年.
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具有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所以時間性是商標專用權的特點之一.商標權的時間性是指商標經商標注冊機關核准後,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定的注冊商標有效期間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一法定期間又稱為注冊商標的保護期、有效期.
注冊商標期限結束之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會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有效期屆滿後,商標權人如果希望繼續使用注冊商標並使之得到法律保護,則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續展.如果不發生導致商標撤銷的訴訟,商標注冊人只要按時履行續展手續,就可以將注冊商標無限期地保護下去.在這一點上,商標權不同於同屬知識產權的專利權和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