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費減查詢
① 專利費減怎麼做
一、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經審批合格的,在一個自然年內申請專利或繳納專利費用,可依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定請求減繳相關費用,無需逐件提交證明材料。《專利收費減繳辦法》將於2016年9月1日起實施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即可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專利費減業務均須提前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屆時我局將停止以紙件方式辦理專利費減業務。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31日前辦理專利費減業務,仍要按照現行專利費減業務要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關文件。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專利申請請求書和與中間文件配套使用的《費用減緩請求書》將進行適應性調整;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後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後提交適用)》,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
四、專利費減備案系統登錄地址:http://CPSERVICE.SIPO.GOV.CN;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使用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名登錄;非電子申請注冊用戶需注冊公眾用戶名登錄;專利費減備案系統的「幫助」文檔提供操作手冊及培訓教程的下載。
提示信息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費減備案時須選擇預備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費減備案資格有效期至當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個季度起(10月1日起)開放下一年度的費減備案。
根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如果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專利收費減繳請求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文件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在查實後撤消專利收費減繳決定,通知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繳已經減繳的收費,並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內收費減繳資格;期滿未補繳或者補繳金額不足的,按繳費不足依法做出相應處理決定。
1、 費減備案網上申請:http://cpservice.sipo.gov.cn
2、 網上申請後將,個人的需將費減備案材料提交到聯系地址所在地的專利局代辦處,企業、事業單位、科研單位及大專院校將費減備案材料提交到注冊地址所在地的專利局代辦處;各類申請人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如下:
A、個人備案所需證明文件如下:
(一)身份證復印件(如無身份證的請提供護照等其它有效證件);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固定工作的,提交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於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年收入4.2萬以內。
B、企業備案所需證明文件如下:
(一)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如果提交了印有組織機構代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則無需再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在匯算清繳期內,提交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納稅30萬以內。
C、事業單位、科研單位及大專院校備案所需證明文件如下: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證書復印件則無需再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
② 如何查詢專利費減備案的審核結果
費減備案審核結論作出後,系統會以手機簡訊的形式告知備案人,備案人也可登錄備案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申請人請求費減是否批准,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費減審批通知書為准。
③ 專利費減備案系統有多便捷,怎麼操作
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即可在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專利費減業務均須提前在備案系統中辦理備案,備案申請提交後,再提交紙件申請材料到指定備案審核機構進行核驗。自2016年9月1日(含)起,專利申請請求書和與中間文件配套使用的《費用減緩請求書》將進行適應性調整;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後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後提交適用)》,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已完成備案系統技術准備工作,將於9月1日至3日上線切換,在此期間CPC、EAC、電子申請的批量介面系統將暫停服務,為避免對各項業務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及後果,現對各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提醒如下:(一)9月1日至3日無法通過電子方式提交新申請文件;(二)到期的專利申請中間文件在9月1日之前應提交完畢;(三) 9月1日至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大廳及深圳專利代辦處無法正常列印或寄出受理通知書以及繳費通知書。(四)按照《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規〔2014〕18號)第十一條第一點規定,對非電子申請的國內發明專利不予資助,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④ 專利申請費減,在哪查到費減是否成功
會有通知書的,一般是1到3個工作日就下發了
⑤ 專利繳費查詢方法有哪些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136號),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對符合《專利費用減緩辦法》規定且經專利局批准減緩專利年費的,由現行的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前三年延長為前六年。為專利權人及時准確繳納專利年費,現說明如下:1.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天處於授權當年起第1-3年度,且費減請求已經專利局審批通過的,自動享受第4-6年度的年費減繳,無需重新辦理費減請求手續;2.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天處於授權當年起第4-5年度,且費減請求已經專利局審批通過的,自動享受下一年度至第6年度的年費減繳,無需重新辦理費減請求手續;3.專利在2016年1月1日當日處於授權當年起第6年度的,第4-6年度的年費應當全額繳納。一、申請費的繳納方式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採用電子劃撥,郵局大部分採用電子匯兌方式。繳費人通過銀行或郵局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可使用簡稱。繳費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後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二、申請費繳納的時間面交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當時繳納申請費,也可以通過郵局、銀行匯付。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兩個月或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費用。三、繳費日期的確定向專利局收費處面交申請費或其他費用的,繳費當日即為繳費日。以郵局匯付方式繳納費用的,以郵局匯出的郵戳日為繳費日。以銀行匯付方式繳納費用的,以銀行實際匯出日為繳費日。四、繳費注意事項(1)繳費人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或專利局代辦處繳納專利費用。查詢專利局代辦處信息可登陸http://www.sipo.gov.cn/zldbc/。繳費人也可以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費用名稱(或簡稱)。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應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請的專利)或13位(2003年10月1(1)繳費人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或專利局代辦處繳納專利費用。繳費人也可以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費用名稱(或簡稱)。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應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請的專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後申請的專利),不得缺位,最後一位校驗位前的小數點可以省略。例如:9位申請號可寫成9910xxxx.2或者9910xxxx2;13位申請號可寫成200510xxxxxx.1或者200510xxxxx1。(2)繳費人匯款時,收到銀行或郵局匯款憑證應認真核對申請號或專利號以及繳費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避免因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錄入錯誤造成的必要信息丟失,這些信息在以後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通過郵局匯款的,一個申請號(或專利號)應為一筆匯款。(3)繳費人通過匯付的,如果未在匯款時註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匯款的當天,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補充。超過這個時段所補充的信息,視為無效信息。通過銀行繳納專利費用需要補充信息的,應在傳真件或電子郵件中提供:銀行的匯款單復印件、匯款日期、所繳費用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各項費用名稱和分項金額、匯款人姓名(名稱)、繳費人的詳細地址郵編等信息。通過郵局繳納專利費用需要補充信息的,應在傳真件或電子郵件中提供:匯款日期、所繳費用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各項費用名稱和分項金額、匯票號碼、商戶客戶號、匯款人姓名(名稱)、詳細地址郵編等信息。採用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補充繳費信息的,以專利局收到正確信息之日為繳費日。因逾期補充繳費信息或補充信息不符合規定,造成匯款被退回或入暫存的,視為未繳納費用
⑥ 專利如何辦理費減
根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
(一)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四)復審費。[1]
減繳條件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減繳比例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個單位的,減繳前述收費的85%。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前述收費的70%。
證明材料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費用減繳的,需根據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類型,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個人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在收費減繳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上年度收入情況,同時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無固定工作的,提交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於其經濟困難情況證明。
企業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在收費減繳請求書中如實填寫經濟困難情況,同時提交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在匯算清繳期內,企業提交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提交法人證明材料復印件。
⑦ 專利費減備案
專利請求書中的申請人位置填寫費減備案號。
擴展:從備案人在系統中提交備案信息的次日專起,申請人即可使用專屬利費減備案系統反饋的備案證件號提交專利申請並請求費減:在提交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在申請日後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後提交適用)》,並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