凳子專利
可以
專利名稱首先就不應該把你本次申請專利的創造性部分的技術內容表達到名稱上,其次還應該符合專利法、細則、指南的其他規定。
2. 設計的椅子申請什麼專利
呵呵~~如果不設計到技術結構,那建議你申請一個外觀專利吧~~
3. 大學生發明老人起行無憂椅,他的專利申請成功了嗎
大學生發明老人起行無憂椅,他的專利已經遞交上去了,正在審核當中。這位大學生是揚州大學廣陵學院的學生於飛,他之所以會有這個發明,主要源於他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小夥子。他在日常生活當中,常見一些老人因為年紀大了而起身非常艱難。在這種情況下,於飛同學就萌生了設計一個椅子可以讓老人在起身的時候順利些安全些,不再那麼艱難費勁。於飛同學一向是個行動派,有了想法就立即執行了起來。於飛同學很清楚一個想投入使用的設計要多聽取同學的意見,集眾家之長。因此,於飛同學就和幾個同學一起開始了研發起行無憂椅這項工作。
大學生發明老人起行無憂椅,讓網友盛贊,紛紛表示這些大學生不愧為天之驕子,未來可期,國之棟梁。
4. 同樣一種東西,比如椅子,有人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一人申請了外觀專利,這種情況怎麼辦
從法律上來講,實用新型是保護結構和功能方面,外觀設計保護的是純外觀造型而不專涉及結構和功能,兩者保護屬的范圍不一樣,不可以拿來作比較。
如果你覺得你的產品除了結構功能比較特別,外形方面也有可取之處,那麼你可以兩種專利都申請。而如果你覺得結構和功能比較重要,那麼別人只要採取了與你相類似的結構,那麼不管他用何種外觀造型,都視為侵你的專利權。而如果你沒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只申請了實用新型,那麼別人不採取你的結構只取了你的外形,那麼不侵權。
有點拗口不知道說明白了沒有?
5. 專利申請中,例如一個腳跟面組成了凳子設置了一個靠背成了椅子,但在說明書中是否應該寫清楚其連接方式
概念太大,抄一句兩句真的說不清襲楚。。。
假使別人沒有出現「一個腳跟面組成了凳子設置了一個靠背成了椅子」的技術措施,那麼你這么寫也就可以了,不過范圍太廣,容易被無效,如果別人有,你就必須要更詳細的進行描述你的組合方式,也就是要寫明你技術特徵,「一個腳跟面組成了凳子設置了一個靠背成了椅子」下位概念。
如果你有了「一個腳跟面組成了凳子設置了一個靠背成了椅子」這個技術特徵,也就是上位概念的專利權,又有其下位概念,也就是某種或某幾種連接方式的專利權,但別人提到了你沒提到的連接方式,那麼要看你說明書中有沒提到或隱射到該連接方式。一般這樣的問題都要通過法律手段判定是否侵權的,如果有提到,勝算可能會大些,當然還要看代理人的水平和法官的判定了。
寫的不詳細,僅供參考了!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探討!
6. 關於這把椅子的專利情況,能不能幫我查下詳細資料!
1949年 Hans Wegner 設計了著名的 The Round Chair 圈椅,The Folding Chair 和 The Three-shells Chair,這三個都是 Johannes Hansen 生產(JH),還有為 Carl Hansen 設計的 The Y-Chair(代號 CH 24),1950年美國雜志 Interiors 在2月有一篇文章介紹了Finn Juhl、 Borge Mogensen 和 Hans Wegner 的設計, Hans Wegner 的設計有 The Round Chair、The Peacock Chair 和 The Three-shells Chair,一下子美國人迷上了 The Round Chair 稱其為「世界上最漂亮的椅子」,它也在尼克松和肯尼迪1960年的總統競選電視辯論上出現,從此它就叫做「The Chair」——那條椅子。
1950年 Hans Wegner 同四公司開始新合作,各自有不同的偏長,為 Andreas Tuck 設計桌子,為 Getama 設計寬松墊子傢具,為 Ry Mobler 設計櫥櫃,為 A.P. Stolen 設計室內。同時為 Carl Hansen 設計了 CH22, CH23 和 CH25 椅子,以及一個裝飾版的 The Round Chair。設計的 The Flag Halyard Chair 授予 Getama,在2002年由 PP Mobler 生產。Hans Wegner 獲得米蘭三年展的全場大獎,The Round Chair 在美國的 Good Design 上囊括評委和觀眾的最佳設計獎。此後 Hans Wegner 獲得的各種獎項不斷,設計被世界各地博物館收藏,在此不提。
1949年 Hans Wegner 為 Carl Hansen 設計的 The Wishbone Chair,也叫 The Y-Chair 是另外一條和「The Chair」一樣經典一樣成功一樣傳奇性的椅子,1950年 Carl Hansen 生產,在 Carl Hansen 的代號為 CH24。Wishbone 椅子有很多顏色外觀供選擇,是 Carl Hansen 的主打作品,Carl Hansen 現在只生產 Hans Wegner 的設計,Carl Hansen 公司今年10月28號是成立100周年,一家百年老字型大小
----由此可見,這個技術是1950年的技術,如果當時申請了專利的話,也早已過期,現在可以自由使用這個技術了。
7. 關於椅子的專利
專利申請前檢索
專利申請前,最好進行檢索,以便確定哪些發明內容屬於「現有技術」。如果待申請的內容在檢索到的專利文獻或者其他公開出版物上已有記載,則有可能影響申請的授權前景。此外,即使沒有文獻記載,如果他人能夠確定這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也會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專利檢索的好處
認真了解哪些內容屬於現有技術將有助於申請人作出是否申請專利的判斷和撰寫專利申請文件。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要寫入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對於實用新型專利,通常還需要提供背景技術的附圖,因此這樣做能使審查員和公眾清楚地了解發明創造的實質性改進和優點。
專利申請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根據需要可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提交序列表的可機讀文本。
外觀設計: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類別;請求保護色彩的,提交彩色圖片或照片;必要時,寫明對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簡要說明應當指明設計要點、省略的視圖、所要保護的色彩等。
專利審查
專利申請提交到國知局後會得到受理通知書,在繳納了全額費用之後將得到審查。專利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後者只針對發明專利。
專利審查過程一般將持續1-3年,取決於專利的種類和發明內容。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經過初步審查即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通過了初步審查將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等待進入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在審查階段時,申請人還沒有權利去阻止他人對其權利的侵犯。但是發明專利公布後(通常是在專利申請日起第18個月時),申請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適當的使用費,而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專利授權之後,申請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侵權人追訴侵權責任,並要求賠償。
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
發明的實質審查是在專利局實審部門進行的,審查員通過檢索國內外專利文獻、公開出版物來評價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要對專利文件撰寫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是否符合「單一性」,是否「公開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圍」等等。
實質審查必須是在發明公布後進行的,法律規定的公布是在申請日起18個月的時候進行,也有的申請人願意提前公開其發明內容,所以會有專利申請在6-10個月的時候就公開了。通常,實審階段的審查員將向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出至少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能夠體現發明被授權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審查意見一般包括格式錯誤、新穎性問題、創造性問題、公開充分、單一性問題等等。
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於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
8. patatto折疊凳子是否有國際專利
有折疊凳子沒有patatto折疊凳子
折疊凳子
申請號:201510189832.7
申請日:2015-04-21摘要:一種折疊凳子,包括兩個平板版部、兩個支撐腳及樞軸權件,兩個平板部通過樞軸件樞接在一起,兩個支撐腳分別用於支撐兩個平板部。每個支撐腳包括底部及與底部相對的頂部,支撐腳的頂部抵接於相對應的平板部。折疊凳子由鋁鎂合金材質製成且進一步包括多個第一連接件及多個第二連接件。每個平板部包括遠離樞軸件的第一連接孔及靠近樞軸件的第二連接孔。每個支撐腳的頂部設有第三連接孔,每個支撐腳的頂部與底部之間設置有第四連接孔。第一連接件的兩端分別轉動連接於位於同側的平板部的第一連接孔與支撐腳的第三連接孔,第二連接件的兩端分別轉動連接於位於同側的平板部的第二連接孔與支撐腳的第四連接孔。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518109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油松第十工業區東環二路2號
發明(設計)人:黃波劉軍校祁紅釗王才華李越建林振伸張文雄張濬榮
主分類號:A47C4/20(2006.01)I
分類號:A47C4/20(2006.01)I
9. 插座、凳子等設計 需要申請什麼專利
實用新型的吧
10. 有一款獲得過電競椅外觀專利的椅子,有人有圖嗎好像是傲風的
你說的,應該就是這款了,叫傲風之刃。是獲得過電競椅外觀專利的,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