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國際分類
㈠ 國際專利分類表是怎麼進行分類的
國際專利分類表是根據1971年簽訂的《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編制的,是目前惟一國際通用的專利文獻分類和檢索工具。
IPC按照五個等級分類,部(Section)、大類(Class)、小類(Subclass)、主組(Main Group)、分組(Group),
其中部是分類表中最高等級的分類層,按照領域不同,分為八個大部,用一位的英文字母標記,分別是A.H。每個部分下屬設有多個大類,大類是由二位數字組成,每個部下面有不同數量的大類,例如:A01,農業;林業;畜牧業;打獵;誘捕;捕魚;小類有一個大寫字母組成,例如:A01B,農業或林業的整地;一般的農業用機械或工具的部件、零件或附件;每個小類細分為許多組,其中有主組和分組,主組由高層類別號加上一位到三位的數組成以及「/oO」組成,例如:A018I/00,手動工具;分組由小類類別號以上以及小類類別號的標記加上一個一位到三位的數字,在加上除「oo』』以外的二位到四位數組成。
雖然IPC對各個類別做了明確的定義,但是具體給專利標記分類時,需要遵循IPC的分類原則。IPC分類表分類表定義了5個分類原則:
(1) 整體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應當盡可能作為一個整體來分類,而不是將它的各個組成部門分別分類。
(2) 功能分類
技術主題按功能分類分入功能分類位置;分類表中不存在該功能分類位置的,分入適當的應用分類位置。
(3) 應用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按應用分類分入應用分類位置;分類表中不存在該應用分類位置的,應當分入適當的功能分類位置。
(4) 既功能分類又應用分類
有的技術主題既按功能分類分入功能分類位置,又按應用分類分入應用分類位置。若分類表中不存在該功能分類位置,則只分入應用分類位置;若分類表中不存在應用分類位置,則只分入功能分類位置。
(5) 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的分類
國際專利分類表的特點
首先,從IPC的定義可以看出,IPC類別標記是多層次的,層次的深度達到了5層。其次,從IPC類別的劃分原則上看,按照不同的劃分原則,一個專利往往有多個標簽,從USPTO的官方網站上檢索到的專利,IPC標記絕大數都是多個的,例如:專利號為4,910,036的美國專利的IPC號為:A23L I/0522;A23L 1/321 A23L 1/391 A23L 001/321A23L 001/195;A21D 002/36。日文的專利提供的IPC標記也是多個的。造成多IPC標記的原因主要是因為IPC類別系統分類原則之間存在重合,有些專利按功能分類有一個相應的IPC,同時按照應用分類也會有一個相應不同的TPC標記。
例如:能裝入多個膠卷、並可按需要曝光其中制定膠卷的照相機及其在飛機上的裝置。即按功能分類分入G03B 1 9/06,而按應用分類分入B64D47/08。
㈡ 國際專利分類表的作用有哪些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國際專利分類表的作用:
(1)使各國專利文獻獲得版統一的分類工具,以便權於對專利文獻進行分類管理、使用、查找;
(2)用以在各種檢索中使用,如作為為確定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包括對技術先進性和實用價值作出評價)而進行專利文獻檢索時的一種有效檢索工具;
(3)利用IPC分類表編排專利文獻,使用戶可方便地從中獲得技術上和法律上的信息;
(4)作為對所有專利信息用戶進行選擇性報導的基礎;
(5)作為對某一個技術領域進行現有技術水平調研的基礎;
(6)作為進行專利統計工作的基礎,從而對各個技術領域的技術發展狀況作出評價
㈢ 什麼是國際專利分類專利分類有什麼作用
什麼是國際專利分類?專利分類有什麼作用?由於申請專利技術並不是所有的領域都是相同的,因此專利技術也是有分類的,都是通過專利技術領域的分類,分類專利類型來申請某項專利;申請國外專利就會涉及到國際專利分類的概念,可想而知國際專利分類的引用是為了更好的歸類專利,進行領域區分,使得專利申請能夠井然有序的進行,以及存檔專利文獻。關聯文章《專利類別查詢》什麼是國際專利分類用於專利文獻分類的等級列舉式分類法,又譯《國際專利分類表》。1951年法國、聯邦德國、英國和荷蘭等國的專利專家組成分類法工作組,共同編制國際通用的專利分類法。1968年分別用英文和法文同時出版。IPC將與發明專利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按部、分部、大類、小類、主組、分組等逐級分類,組成完整的等級分類體系。全表共分8個部,20個分部,以9個分冊出版。1~8冊為分類詳表,第9冊為使用指南及分類簡表,IPC分類表共分以下8個分冊:第一分冊;;人類生活需要(農、輕、醫);第二分冊;;作業、運輸;第三分冊;;化學、冶金;第四分冊;;紡織、造紙;第五分冊;;固定建築物;第六分冊;;機械工程、照明、加熱、武器、爆破;第七分冊;;物理;第八分冊;;電學。此外,IPC分類表還有專門的使用手冊。知識產權類目中不僅僅是國際專利需要進行分類,對於商標也一樣需要有相應的分類,如商標1類、2類、3類申請;版權類型一樣也多,有音樂版權、影視版權、書籍版權等藝術品的版權都有;因此申請人可以多多來了解申請品類的行情,多關注行業的申請詳情態勢。
㈣ 國際專利分類表的國際專利分類表的特點
首先,從IPC的定義可以看出,IPC類別標記是多層次的,層次的深度達到了5層。其版次,從IPC類別的劃分權原則上看,按照不同的劃分原則,一個專利往往有多個標簽,從USPTO的官方網站上檢索到的專利,IPC標記絕大數都是多個的,例如:專利號為4,910,036的美國專利的IPC號為:A23L I/0522;A23L 1/321 A23L 1/391 A23L 001/321A23L 001/195;A21D 002/36。日文的專利提供的IPC標記也是多個的。造成多IPC標記的原因主要是因為IPC類別系統分類原則之間存在重合,有些專利按功能分類有一個相應的IPC,同時按照應用分類也會有一個相應不同的TPC標記。
例如:能裝入多個膠卷、並可按需要曝光其中制定膠卷的照相機及其在飛機上的裝置。即按功能分類分入G03B 1 9/06,而按應用分類分入B64D47/08。
㈤ 國際專利分類法 八個部各是什麼
A部-人類生活必需(農、輕、醫)
B部-作業、運輸
C部-化學、冶金
D部-紡織、造紙
E部-固定建築物(建築、采礦)
F部-機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電學
㈥ 國際專利分類法 八個部各是什麼
A部-人類生活必需(農、輕、醫)
B部-作業、運輸
C部-化學、冶金
D部-紡織、造紙
E部-固定建築物(建築、采礦)
F部-機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電學
㈦ 國際專利分類
國際專利分類法的定義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議第二條本分類法的回定義
(1) (a)答本分類法包括:(Ⅰ)依據1954年12月19日的發明專利國際分類歐洲公約(以下簡稱「歐洲公約」)的規定而制訂的、1968年9月1日生效並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公布的分類法正文; (Ⅱ)在本協議生效之前依據歐洲公約第二第(2)款生效的修正案; (Ⅲ)此後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制訂並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生效的修正案; (b) 本分類法正文中所包括的指南和注釋是其組成部分。
(2) (a)第(1)款(a)項第(Ⅰ)目所指的本分類法正文包括在兩份正本中,每份用英語和法語寫成,在本協定簽字期間,一份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保存,另一份由1967年7月14日的公約所建立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保存(以下分別簡稱「本組織」和「總幹事」)。(b) 第(1)款(a)項第(Ⅱ)目中所指的修正案將載於兩份正本中,每份用英語和法語寫成,一份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保存,另一份由總幹事保存。 (c) 第(1)款(a)項第(Ⅲ)目中所指的修正案將只載於一份正本,用英語和法語寫成,由總幹事保存。
㈧ 什麼是國際專利ipc分類,ipc分類有哪些大類
國際專利分類抄法是一種國際通用的管理和利用專利文獻的工具。
(1)使各國專利文獻獲得統一的分類工具,以便於對專利文獻進行分類管理、使用、查找;
(2)用以在各種檢索中使用,如作為為確定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包括對技術先進性和實用價值作出評價)而進行專利文獻檢索時的一種有效檢索工具;
(3)利用IPC分類表編排專利文獻,使用戶可方便地從中獲得技術上和法律上的信息;
(4)作為對所有專利信息用戶進行選擇性報導的基礎;
(5)作為對某一個技術領域進行現有技術水平調研的基礎;
(6)作為進行專利統計工作的基礎,從而對各個技術領域的技術發展狀況作出評價。
ipc分類:
國際專利分類系統按照技術主題設立類目,把整個技術領域分為5個不同等級:部 、 大類、 小類、大組、 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