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視題
1、構成侵權。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案「好吃來佳梅瓜子」中的「好吃來」用在瓜子上,顯著性不強,與「佳梅」商標的顯著部分都是「佳梅」,用在瓜子上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認或混淆。
2、可以在「佳梅」商標注冊成功後5年內向審評委提出爭議申請,撤銷不當注冊。
3、合同已經履行,有效。撤銷決定對此許可合同無溯及力。
本題考查的是商標權被撤銷後有關判決、裁定的溯及力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撤銷的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有關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在撤銷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商標法》第四十一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比較《專利法》
第四十七條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如果依照前款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實施專利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實施專利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者部分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
❷ 求一個經典的商標案例
亞美公司訴興華公司在其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使用期限內轉讓合同侵犯商標使用權 案情原告:天津亞美保健品飲料有限公司。被告:天津興華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哈爾濱市新華飲料廠。哈爾濱市道里區新華經濟委員會(下稱新華經委)開辦的青年汽水廠於1980年6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南極」商標,用於其生產的汽水等飲料產品,於同年7月獲得核准注冊。1987年4月,青年汽水廠更名為哈爾濱市新華飲料廠(下稱新華飲料廠),此後,其「南極」商標注冊證書丟失,於1992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南極」注冊商標的補證、續展及商標注冊人的更名手續。1994年10月,國家商標局核准了新華飲料廠的「南極」商標注冊人的更名手續及補證和續展手續。1992年9月1日,新華經委將新華飲料廠發包給案外人李秉君承包經營。雙方在承包合同中約定:承包人李秉君對新華飲料廠的資產只有使用權,不得以其他形式轉租、轉讓,每年上交承包費33000元,承包期自1992年9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同時,雙方還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約定:李秉君如確因經營需要對外簽訂經濟合作項目、合同、聯營辦廠等,需申報發包人同意,方可實施。1994年4月19日,發包人新華經委任命李秉君為新華飲料廠的法定代表人。同年4月27日,李秉君未向發包人新華經委申報,即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天津亞美保健品飲料有限公司(下稱亞美公司)簽訂聯營協議,許可亞美公司自該日起至1996年末使用「南極」注冊商標;亞美公司1994年應給付新華飲料廠返利1萬元,以後每年遞增30%返利。李秉君以收取聯營返利款名義收取了亞美公司1994年的返利款1萬元,並以此名義開具了收據。新華飲料廠的「南極」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補證、續展手續被核准後,新華經委副主任李國福經新華經委授權,於1994年10月20日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天津興華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稱興華公司)簽訂了「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協議,新華飲料廠將其「南極」注冊商標轉讓給興華公司所有,興華公司付給新華經委8萬元轉讓費。隨即,新華飲料廠向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國家商標局於同年11月3日核准「南極」注冊商標歸屬興華公司,有效期自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9日。1994年11月4日,李秉君因經營能力問題向新華經委提出提前終止承包合同,新華經委表示同意,雙方為此訂立了交接合同並辦妥了交接手續。同月6日,新華經委免去李秉君新華飲料廠法定代表人職務,同時任命其副主任李國福為新華飲料廠法定代表人。同月9日,新華經委根據交接時得知的李秉君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亞美公司簽訂聯營協議的事實,即以李秉君違反承包合同的約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為理由,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李秉君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亞美公司所簽的聯營協議無效,李秉君應將所收取的1萬元返利款交還給新華經委。1995年3月7日,該法院作出判決,確認李秉君與新華經委所簽承包合同有效,李秉君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他人使用「南極」注冊商標的行為無效,李秉君應將收取的1萬元款償付給新華經委。該判決生效後,李秉君將此款付給了新華經委。1995年4月,興華公司發現亞美公司也在使用「南極」注冊商標,便以其已買斷該商標為理由,向亞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亞美公司停止使用「南極」注冊商標。亞美公司即以其與新華飲料廠簽訂有「南極」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興華公司與新華飲料廠簽訂該商標的轉讓合同侵犯商標使用權為理由,向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興華公司停止使用「南極」注冊商標。興華公司答辯認為其依法受讓了「南極」注冊商標,是合法使用,沒有侵犯亞美公司的商標使用權。同時提出反訴稱:亞美公司與新華飲料廠簽訂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無效。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追加新華飲料廠為本案被告。審判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所簽的「南極」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系李秉君以商標所有人新華飲料廠和該廠法定代表人名義簽訂的,李秉君的行為應視為是法人行為,協議內容不違法,應為有效。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所簽的「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合同,雖是新華飲料廠上級主管單位所簽,但是以新華飲料廠為轉讓方,該合同依法視為有效。亞美公司所訴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商標轉讓合同無效之主張,根據不足,不予支持。據此,該院判決如下:一、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簽訂的「南極」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有效,新華飲料廠應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將許可合同報送國家商標局備案。二、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簽訂的「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合同有效,亞美公司與興華公司自1994年11月3日起履行亞美公司與新華飲料廠所簽「南極」商標許可協議約定的內容。三、駁回雙方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後,亞美公司與興華公司均不服,分別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亞美公司上訴稱:一審判決把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簽訂的商標轉讓合同判為有效是錯誤的,一審判決第二項應予以撤銷,並判決興華公司及新華飲料廠賠償我公司的一切損失。興華公司上訴稱:一審判決第一項錯誤,第二項的相關內容也是錯誤的,應予以改判。要求確認亞美公司使用「南極」注冊商標屬侵權行為,並賠償我公司的損失。新華飲料廠答辯稱:與亞美公司所簽的「南極」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系李秉君越權行為所致,該協議應為無效。我廠與興華公司所簽的「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合同有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代表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簽署聯營協議的李秉君具有企業承包人和法定代表人的雙重身份,其應當在法律規定和承包合同約定的許可權范圍內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根據案涉承包合同的約定,李秉君對承包的企業僅享有資產使用權,對外簽署聯營合同等需向發包人申報,表明李秉君無權自行以企業名義對外簽訂聯營合同。李秉君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亞美公司所簽聯營合同,主要內容為許可亞美公司使用「南極」注冊商標,並收取返利款,其實質是李秉君將其對企業資產的使用權部分轉讓給亞美公司,擅自增加了企業資產的使用主體。在李秉君向發包人上交的承包費數額已確定的情況下,李秉君在聯營協議中約定收取的返利款實質是為個人牟利。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並不得牟利」的規定,應確認李秉君以新華飲料廠名義與亞美公司簽訂的有關許可使用「南極」注冊商標的聯營協議無效,亞美公司應停止使用「南極」注冊商標。因亞美公司不知李秉君與新華經委簽有承包合同,故應由新華飲料廠承擔簽訂此無效合同的責任。無效合同從訂立時起即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鑒於亞美公司於1994年4月交付1萬元之後,從1995年1月開始無償使用「南極」注冊商標至今,其所享受的使用商標的利益難以返還,故新華經委根據另一判決取得的1萬元返利款亦不再返還。亞美公司未能舉出因合同無效所受損失的證據,故其要求新華飲料廠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所簽『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且履行了法定手續,應為有效,一審對此認定正確,應予維持。因亞美公司在與李秉君以新華飲料廠名義簽訂的合同中無主觀過錯,故興華公司要求亞美公司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興華公司所訴損失應由新華飲料廠承擔,因興華公司未對新華飲料廠主張權利,本案對此不予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該院判決如下:一、維持一審判決書第二項中關於「新華飲料廠與興華公司所簽南極注冊商標轉讓合同有效」部分和第三項。二、撤銷一審判決第一項及第二項中關於「亞美公司與興華公司自1994年11月3日起履行亞美公司與新華飲料廠所簽『南極』商標許可協議約定的內容」部分。三、改判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所簽「南極」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無效。亞美公司應自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停止使用「南極」注冊商標。評析本案的正確處理,既涉及對於商標法律規范的正確理解和適用,又涉及到對於一般民法規范的正確理解和適用。根據商標法律規范的規定,商標注冊人(商標權所有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也有權向他人轉讓其注冊商標。但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依我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注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的,依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經商標局核准和予以公告。本案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注冊商標的許可使用和轉讓上都有爭議,而且因轉讓發生在許可使用的期間內,哪一種關系應當受到保護,是本案的焦點。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在約定的許可使用期限內,商標注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對許可使用人應負有何種義務?商標注冊人如未履行此種義務而向第三人轉讓,其效力如何?在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上均未有明文規定,是本案判斷問題的難點。從法理上觀之,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一般有獨占使用許可和普通使用許可兩種形式。注冊商標的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約定的時間、地區和商品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不得在相同地區就相同商品在同一時間里再許可第三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的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同一地區內允許不同的人同時或先後使用其同一注冊商標,其中任一許可人不享有禁止其他被許可人使用的權利。使用許可是屬獨占使用許可還是屬普通使用許可,應由商標注冊人與被許可人在使用許可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未約定為獨占使用許可的,即為普通使用許可,商標注冊人仍有權向第三人許可使用其注冊商標。據本案認定的事實,「南極」商標注冊人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所簽訂的許可使用「南極」注冊商標的合同中,未約定此許可為獨占使用許可,故應為普通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亞美公司就沒有權利阻止商標注冊人新華飲料廠再向他人許可使用其注冊商標。但在這種普通許可使用下,商標注冊人可否在許可使用期限內向他人轉讓其注冊商標呢?一般認為,為了保證許可使用合同的效力,商標注冊人未經被許可人同意,是不得將其注冊商標擅自轉讓給他人的,否則,將損害被許可人的利益;商標注冊人如要轉讓其注冊商標,應先與被許可人協商終止許可使用合同,然後再進行轉讓,被許可人如需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應在轉讓手續辦妥後與受讓人另行簽訂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這正是本案被許可人亞美公司主張在其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使用期限內,興華公司受讓同一商標無效的根據所在,似有道理。但是,上述看法一方面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作支持,另一方面它應是建立在排他性基礎之上的,即獨占許可使用的被許可人排他,在性質上是應包括轉讓行為的,普通許可使用因無排他性而不能阻止商標注冊人進行再許可或轉讓。同時,在本案情況下,興華公司作為受讓人無從商標局的備案中查詢其受讓的商標已由轉讓人許可他人使用,故其對受讓商標隨即產生原許可使用商標合同效力終止的法律後果是沒有責任的,其依法定轉讓程序合法受讓商標所取得的注冊商標所有權人的地位,是不應受到轉讓人與被許可人之間的許可使用合同關系影響的。本案的另一個問題是,二審判決認定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之間的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無效,是值得研究的。首先,注冊商標轉讓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是所有權人的變更,另一方面是使已有的同一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終止其效力。其次,本案新華飲料廠向亞美公司許可使用其注冊商標,是新華飲料廠時任法定代表人李秉君所為的行為,不論合同的名義是聯營協議還是許可使用合同,亞美公司都有充分理由相信李秉君是有權代表新華飲料廠對外為法律行為的,沒有義務審查李秉君與新華經委之間的承包關系如何。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所為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之間的內部關系或者與法人上級管理機關之間的內部關系對外不具有約束力。所以,二審以李秉君未依承包合同規定向發包人申報即對外簽訂合同屬無權行為的理由,以定新華飲料廠與亞美公司簽訂的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本案注冊商標轉讓合同有效,並不是因為原許可使用合同無效所致,而是其轉讓符合法定條件;轉讓成立的,原許可使用合同的效力即應終止,法院不得強制受讓人與原被許可人履行轉讓人與原被許可人之間的原許可使用合同,即受讓人沒有義務承受原許可使用合同關系,原被許可人如需繼續使用同一注冊商標,必須與受讓人簽訂新的許可使用合同。
❸ 商標問題
商標相同和相近似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回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答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標行為。
《商標法》中的指的「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之間在視覺上基本上沒有差別;
《商標法》中所指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形成的商標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的主體形狀、色彩組合近似,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注冊商標同時使用,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誤認為該侵權商標的商品為原注冊商標商品有特定聯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原則是: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准;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份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狀態下分別進行;
三、判定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❹ 商標問題,請高手解答
4220 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
計算機出租420083,計算機租賃420083,計算機編程420090,計算機軟內件設計420139,計算機軟體更容新420140,計算機軟體升級420140,計算機硬體咨詢420141,計算機軟體出租420159,計算機數據的復原420175,恢復計算機數據420175,計算機軟體維護420176,計算機系統分析420177,計算機系統設計420194,計算機程序復制420197,把有形的數據和文件轉換成電子媒體420198,替他人創建和維護網站420199,託管計算機站(網站)420200,計算機軟體的安裝420201,計算機程序和數據的數據轉換(非有形轉換)420203,計算機軟體咨詢420204,網路伺服器的出租420205,計算機病毒的防護服務420206,提供互聯網搜索引擎420209
您是說,乙企業在這里注冊了A商標?
可以肯定的跟您講:
甲企業在網站上使用"A"商標不會侵犯到乙企業的專用權
乙企業無權利禁止甲企業在自己的網站上使用「A」商標
甲乙兩企業的商標所涉及到的 商品和服務完全不同。
❺ 商標的翻譯題目太大,誰可以幫我分析下 寫個小點的題目
我這里有篇文章,內容都是大家感同身受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關於翻譯。不是個小項目。再議
有人對我說,「你以為你出國就了不起了?」 出國的人,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真的,出來有段年頭的我也沒有覺得出國有什麼了不起的。 但是,出國以後,我們每個人都很了不起。如此說是因為,我們有著其他人不能體會的辛酸苦辣,也看過和經過太多氣憤無奈。可是從來不願說起,並不等於我們沒有故事,恰恰相反的是我們的故事太多,已經不再為此大驚小怪。
「其實每一個留學生在剛剛走出國門的時候都是一樣的,我們背負著對自己的承諾,對家人的承諾,獨自一人打拚在完全陌生的國家。我們忘不了臨行前媽媽哭腫的眼睛,摸著我們的頭發一遍一遍說好好學習照顧好自己。我們忘不了爸爸殷切的眼神語重心長的說學出本事對得起自己。我們忘不了爺爺奶奶顫巍巍送我們到機場緊緊的拉著我們的手老淚縱橫的囑咐「早點回來早點回來啊」 ,同時家裡的「傾其所有」也給我們背上其他人無法體會的沉重負擔…… 也許有人要問,那為什麼還要遠離家人去吃苦受累,是啊,我們也不想骨肉分離母親憂心,我們也不想背著壓力勞苦奔波。我們只是不想老爹媽為了給我們畢業後找工作急破了頭。大部分留學生都是80年後的獨生子女,不管家境好壞,我們在家也都是寶貝一個,沒有吃過什麼苦沒有受過什麼罪,家裡有事爸媽頂著,學校有事老師護著,身邊總有朋友貼心的分擔,最大的打擊無非是成績不好或者失戀。然而在這個孤寂的國家,我們操著非母語的生澀詞彙束手束腳艱難的開拓自己的天地,沒有父母可以依靠也沒有人能真正幫到你,就連中國人之間也是人心隔肚皮,叵測難猜,愛情更是無任何保障的奢侈品。我們在迅速的長大,在最短的時間內學會如何面對一切困難。
沒有人比我們更明白家裡傾其所有為了什麼,沒有人會在我們為了省錢學著自己做菜被油燒的滿手起泡的時候給我們摸葯,沒有人會看到我們為了賺生活費不斷去嘗試那些低賤的勞務,沒有人在我們因為沒有租房的經驗被滑頭的屋主坑騙的時候站出來給我們撐腰,沒有人會覺得我們為保住一份糊口的工作被老闆罵還要保持微笑是不應該的,沒有人會在看到我們站在KFC滾燙的油鍋前面工作服下起了大片的疹子卻只能忍著不撓而心疼,沒有人看到我們辛苦數月准備的論文因為語言的差異被給了最低分卻被老師訓斥沒有好好努力,沒有人會顧的我們熬夜寫作業到天明還要堅持去打工而在公車上睡過了站,也沒有人會心酸的看著我們站在飄香的西點房門口想著這個月的預算最終還是搖搖頭走開。而我們曾經都是家裡的嬌兒嬌女不愁吃不愁穿,曾經都是老師捧在手心裡的好學生樣樣都自信。現在,我們只是小草一棵,輕吹一下都會斷卻要咬著牙告訴自己什麼都不怕!!
外國人 不論是自己嚮往,還是因為其他的原因來到國外,從到了異國他鄉的第一步,我們就有了一個共同的名字,外國人。外國人,顧名思義就是外面國家的人,一個本不屬於本國的人,外面的永遠和裡面的有著所謂的區別。本國人口頭上是很注意迴避用「差別」這個詞來形容這種所謂的區別,迴避使用帶有優劣色彩的詞彙,然而這又能如何?實際生活中,赤裸露骨的差別何處不在?租房子,進學校,找工作,就連消費都包括在內。外國人這個名字,隨時提醒著我們這里不是家,所以不要幻想平等,不要奢望同情,最後能幫自己的只有自己,要漸漸學會自己疼愛自己。扭曲的心 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心是被扭曲的,至少不是正常的,我們生存在一個本來不正常的環境裡面。從踏入別人的國門,我們就要學著精打細算,學著兢兢業業,學著潔身自好,學著面對油鹽醬醋,面對鍋碗瓢盆,面對人間冷暖
委屈 寂寞 空虛,無時無刻不充實在我們的生活里。朋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為上完課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人人都是泥菩薩。網路成為我們支撐心靈的支點,貪心的等待qq上國內的朋友尋求平衡。我們不能亂,強迫自己理智的對待一切事務,微笑樂觀的堅持下去,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我們崩潰了,愛我們的親人也就崩潰了。我們同樣也不能哭,哭不能解決問題,哭只是十幾歲小孩子感情的宣洩,也許我們身體年齡只有19、20,依然享有可以撒嬌的權利,但是我們的心理年齡早已可以堅硬的面對這個殘酷的世界。我們不能告訴爸媽我們想家想的不行,這樣只會讓媽媽在電話的另一頭抽涕不已,我們要一遍遍說給爸媽我過得很好我很開心一切順利沒有任何困難,其實那也是說給我們自己的。我們連生病的權利也沒有,時間是用來做功課打工賺錢養活自己的,即使病的高燒不已,下一秒家人打電話過來我們也要強顏歡笑,以示自己精神飽滿。
朋友 對於在外面的我們來說,有兩群朋友,國內和國外的。每次回國,封印的記憶被打開,見到國內朋友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只是隨著在兩個不同環境成長的我們和他們之間,共同語言越來越少,當自己滿懷激情的要把經歷和感受說給他們的時候,反而讓朋友們感到莫名其妙,雖然每次朋友都會微笑點頭,但是直覺告訴自己,他們不會懂,就像自己很難理解朋友們的許多想法一樣。這里沒有親情,缺少友情,這里的愛情就像被飼養的肉食雞一樣,有了目的的成長只是一個簡單的程序,幾天就可以養肥一隻白白胖胖的雞,幾天也可以培養一份看似親密無間的愛情。結果,和肉食雞乾燥無味的肉質一樣,催化起來的愛情也是難以下咽。親情 想家想父母,但是不懂得如何能確切表達。即便在國外學了許多語言,卻發現自己的表達能力越來越差。「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這裡面的分量,心裡明白,也想說,說不出來。想家的感覺很美,就像圓月的深夜,想要沉浸在這個美麗中,卻有冷風時時提醒自己,這是外國的月亮。家,對我們來說,是藏在心裡最暖的一個寄託,不敢打開這個盒子,一旦打開,眼淚就會有流下來。然而,外國不需要我們的眼淚,只需要我們汗水。親情也自然就成了一個被禁忌的話題,成了扭著心頭的痛。我們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認可。
摔倒了爬起來,明白了懂事了。摔多了,習慣了,堅強了,也孤僻了。大事小事都要靠自己,所以我們越來越堅強;時時刻刻都要保護自己,所以我們越來越自戀,。我們的浮躁,我們的自私,逆流而上,讓我們孤僻的美麗可憐。這不是歇斯底里,一夜之間自己所曾熟悉的擁有的都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和自己格格不入的世界,誰又會笑得很舒心?天堂不在國外 國外不是天堂,即便說給出來旅遊的人們,也不會相信,反而換來的將是一句不知好歹。我們不是來旅遊的,我們都明白接著要在國外走過的這幾個灰色春夏秋冬將要如何堅強面對,這里沒有天使,也不是天堂,至少對於我們這群被稱作外國人的群體來說,這里絕對不是天堂。就連我們自己在明白的時候,也已經是在國外翻打許久以後了。我們的理想不算偉大,只期望偶爾某個早上能偷偷的睡個懶覺。身體很累想要睡去,精神卻還在折騰。於是每天上床睡覺的時候,才發現又預支了第二天好幾個小時。網路侵蝕了我們每天很多時間,這彷彿聽起來對於喊著沒有時間的我們,很難自圓其說。那是我們僅存的一點僥幸心理在作祟,讓在不經意中還渴望有人和自己一樣,在地球的某個角落發送著SOS或者渴望著迴音。於是我們揮霍著寶貴的睡眠時間,游盪在一個不存在的感情世界裡。或許網路裡面的我們,才是真實的,因為這里讓我們感到安心,這里沒有天堂沒有地獄,沒有國界。在假的世界裡有著真的我們,暫時逃避開真的世界裡面那個假的自己。
沒有人相信我們的生活多麼清苦, 國內的朋友都以為我們掉進了福窩, 對於他們的羨慕解釋都是蒼白的。」 其實不是抱怨知道么?其實不是無病呻吟明白么?這只是我們的一些內心的感受,那些離愁別緒,那些白眼和委屈,那些被出賣和無視的感覺,不出國的人永遠不會懂。我們也都是孩子,在國內也都是家人最珍視的寶貝,但是為了自己的夢想,我們選擇了出國這條外表光鮮實際苦澀的路。的確,再苦再難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都是我們為了美好未來的打拚經歷,可是,當我們生病了沒人照顧卻不敢跟家裡人說起的時候,當我們努力想打工賺錢養活自己卻受盡委屈的時候,當我們自認為終於找到知己卻被利用背叛的時候,我們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地寫下內心的苦楚,這不是為了煽情,而是一種對自己的恩惠,只有我們自己,才能明白這一切,撫平這一切。。。
我們在國外,努力過,成功過,相信過,期望過,欣慰過,失敗過,猜疑過,傷心過,失望過,憤怒過,高興過,糊塗過,領悟過,張揚過,虛偽過,坦誠過,興奮過,平淡過,墮落過,發奮過,認真過,馬虎過,悲哀過,同情過,憐憫過,無奈過,爭取過,承受過,美麗過,醜陋過,施捨過,得到過,想念過,忘記過,珍惜過,遺失過,掙扎過,痛苦過,精明過,瘋狂過,傻過,哭過,笑過,憂過,愁過,真心恨過,更真心愛過。
有血有肉的我們在國外曾經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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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安溪鐵觀音杯」商標知識競賽題25~50的答案
招一本知識產權法律有關的說,個別問題再google&一下就可以了,都是法律基版本知識。要自己看看權才行,光幾個ABCD有什麼用,而且如果他不是從事這個工作的,准確率能有多高?
我還考過了注冊法律顧問等等,好久不用,都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