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利要求
Ⅰ 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呢
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呢? 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需要經過一個重要的流程,他就是專利撰寫,專利撰寫中需要對專利說明書還有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撰寫,說明書表現出來的是需要詳細讓審查員了解專利的基本概況,而權利要求書則需要以精準的描述讓該專利獲取相應的專利權,什麼是專利權利要求,需要如何要求呢?關聯文章《專利實質審查》專利權利要求該怎麼寫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或專利申請中除說明書部分之外,由一系列有編號的表達式,或者更准確的說是名詞片語組成的部分。權利要求以科學術語定義該專利或專利申請所給予的保護范圍。它們不論在專利申請還是專利訴訟中都起著最關鍵的影響。權利要求經常包含精確的語言。權利要求中廣泛使用的某些詞語具有由之前的法庭裁判所決定的很特別的含義。這些含義與日常所用的含義可能有出入。例如,在美國專利的權利要求中,comprise的意思是至少包括。相反的,詞語consists的意思是僅僅包括,而這可以導致專利的保護范圍有極大的不同可能剛涉及專利的申請的專利人不是很了解專利申請的詳請,對於專利權利要求書的理解更是一頭霧水,所以對於沒有經驗的專利人來說強烈建議不要隨便寫,還是交給專業額代理機構幫忙撰寫專利比較好,其實為了專利的成功,只需花錢辦事,專利成功率大大提高,而不必在意眼前,因為專利獨占市場影響更為深遠
Ⅱ 申請專利時要提交的權利要求書是什麼
申請專利時專利權利要求書是:
權利要求是在說明書的基礎上,用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來表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
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解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徵。必要技術特徵的總和應當足以構成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並比現有的技術方案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徵,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徵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徵,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徵。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徵,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徵,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徵。因此,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要小於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並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Ⅲ 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一般要哪些權利
權利要抄求書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
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徵。其中必要技術特徵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客體,使之區別於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它技術方案。
Ⅳ 專利申請 權利要求 怎麼寫
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 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紙張質量應相當於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採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於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 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後的括弧內註明原文。
《權利要求書》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呈黑色,符合製版要求,不得塗改,字高應當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 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不允許有空行。 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權利要求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 一張表格只能用於一件專利申請。
申請人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並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申請人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 也可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遞交專利申請。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後,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Ⅳ 申請專利權利要求書
在包括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及其摘要等一系列文件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權利要求書作為法律文件之一無疑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權利要求書本質的作用之一在於確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無論是專利的代理、審查、推廣,還是在無效宣告及侵權訴訟等程序中,都是以權利要求書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為基礎[1]。由此可以看出,撰寫出高質量的權利要求書對於專利新申請是十分重要的[2]。有質量的專利就是有效的專利,而對專利質量的評價主要分為技術評價、法律評價和市場評價三個指標。通過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的技巧,能夠對某些專利質量指標進行改進。
專利的保護范圍由權利要求進行限定,而權利要求的限定具有廣度與深度兩個維度,一項權利要求本身的保護范圍,更多的是體現廣度,一項專利或其申請中權利要求數量的多少,體現了申請人在深度這一維度的策略性布局。
二、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的概述
《專利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3]。因此,權利要求書是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依據,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依據。
權利要求書和權利要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更不能簡單的劃等號。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人為獲取專利權而撰寫並向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的一項重要文件。權利要求則是指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具體的技術特徵,一項權利要求書中可以包含多個權利要求。權利要求書是權利要求的載體。
專利申請獲得授權後,權利要求是作為限定專利保護范圍的依據,其對專利的概括程度與專利保護范圍的大小有密切關系。為了充分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權利要求應能夠謀求盡可能大的保護范圍。一般而言,權利要求數量越多,專利的保護范圍越大,說明專利的原創性越高,專利質量也越高,同時遭遇侵權和訴訟的頻率也越高[4]。
三、關於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權利要求的撰寫有多種撰寫方式,應當要和技術交底材料的內容相適應[5]。
1.撰寫前排除明顯不能獲得專利保護的主題
撰寫以前,首先要排除不符合《專利法》第2條有關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定義的主題,排除明顯屬於《專利法》第5條或者第25條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客體,排除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4款有關實用性規定的主題。
2. 撰寫要求
(1)權利要求書應當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1款)。
(2)獨立權利要求應當滿足下列要求:①在合理的前提下具有較寬的保護范圍,能夠最大限度地體現申請人的而利益;②清楚簡明地限定其保護范圍(《專利法》第26條第4款);③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第2款);④對於現有技術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專利法》第22條第2款、第3款);⑤符合《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關於獨立權利要求的其他規定。
(3)從屬權利要求應當滿足下列要求:①從屬權利要求的數量適當、合理;②與被引用的權利要求之間有清楚的邏輯關系(《專利法》第26條第4款、《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2條);③當授權後面臨不得不縮小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情況時,能提供充分的修改餘地;④符合《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關於從屬權利要求的其他規定。
(4)撰寫多個獨立權利要求的,多個獨立權利要求之間應當具有單一性。
3. 權利要求撰寫的方式
(1)不考慮概括的撰寫方式
撰寫的核心任務是找到技術交底材料中的區別技術特徵,並圍繞區別技術特徵撰寫權利要求書,將起到基礎、根本作用的區別技術特徵作為發明點。技術交底材料如果針對發明點只有一個實施例,一般不需要考慮對實施例的概括。
1)不需要對多個實施例的概括情形
以下幾種情況,一般不需要對涉及同一技術內容幾個實施方式進行概括:①如果技術交底材料只給出一個技術主題之下的一個實施例的情況,一般不進行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②如果技術交底材料給出了多個實施例,但是多個實施例的之間為主從關系,可針對基礎結構的產品撰寫獨立權利要求(不需要概括),而將其他幾種結構的產品作為該獨立權利要求的從屬權利要求撰寫;③如果交底材料中明確給出了上位或者功能概括的方式,也不需要考慮多個實施例的概括問題。
2)權利要求不需要概括的情形下的撰寫步驟
針對不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通過以下6個步驟撰寫:
第一步:技術特徵分析。第一步技術特徵分析中包括兩個方面:列出全部技術特徵;分析技術特徵之間的邏輯關系。
第二步:找發明點。找發明點的步驟中包括兩個方面:技術對比,找出區別技術特徵;在區別技術特徵中確定發明點。
第三步:確定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第三步中,應當根據第二步中確定的發明點所產生的技術效果,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對比,確定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第四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必要技術特徵是解決最根本技術問題必不可少的特徵,實際產品必不可少的特徵不一定是必要技術特徵。
第五步: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在第四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完成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分為兩個方面:①確定主題名稱。主題名稱一般限於技術交底材料提供的產品或者方法的名稱,主題名稱一般不需要概括。主題名稱注意不要出現區別特徵;② 對必要技術特徵在語言上進行調整。將第四步確定的必要技術特徵進行組合,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做比較,將它們共同的必要技術特徵寫入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區別於最接近現有技術的必要技術特徵寫入特徵部分。
第六步:撰寫從屬權利要求。對其他附加技術特徵進行分析,將那些對申請創造性會起作用的附加技術特徵寫成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如果從屬權利要求的數目不多,現有技術的特徵也可以寫入從屬權利要求中。
(2)多個實施例的概括撰寫方式
如果針對發明點有兩個以上的實施例,盡可能將其共性在一個權利要求中進行概括。
1)多個實施例需要概括的判斷
對於具有多種不同結構的產品權利要求而言,在撰寫權利要求時,首先應當分析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之間的關系:
①多個實施例的改進之間為主從關系;②多個實施例為並列改進,各改進方案之間具有相同的構思。a.多個實施例可以進行概括。如果這些不同結構產品之間是並列的、且滿足單一性要求的技術方案,則應當盡可能對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採用概括方式(上位概括或者功能性概括)的技術特徵加以描述,從而將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都納入獨立權利要求中;在此基礎上再分別針對這些不同結構的產品的區別撰寫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b.多個實施例無法進行概括,可以分別針對這些具有不同結構的產品撰寫獨立權利要求:③多個實施例為並列改進,各改進方案之間不具有單一性。如果幾種不同結構的產品是並列的技術方案,且彼此之間不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則只能分別在兩件專利申請中以獨立權利要求方式撰寫。
2)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的撰寫步驟
針對需要概括的權利要求,仍然通過前面介紹的6步法進行撰寫,在第4步確定必要技術特徵時,需要對多個實施例的共同點進行概括。
對於針對發明點有兩個以上並列實施例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概括:①功能性概括,採取具有……的功能的裝置/部件/結構的概括方式;②功能性概括,但是不出現部件名稱,而是直接以功能代替具體結構;③上位概括,採取部件的上位名稱代替具體部件;④上位概括,不出現上位名稱,而是用省略具體結構的方式表述。
(3)並列發明點的寫法
如果最根本的區別特徵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則屬於並列發明點。
1)並列發明點的判斷。出現以下情形時,需要考慮並列發明點獨立權利要求的布局問題:①技術交底材料中明確給出了發明所要解決的多個最根本的技術問題,多個根本的技術問題是並列的,無依存或者主從關系,實施方式之間也沒有相同構思;②雖然技術交底材料中只有一個最根本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但是有多個實施方式,多個實施方式之間不具有相同的構思,無法進行概括,撰寫為多個並列的獨立權利要求又不具有單一性。
2)並列發明點的布局方式。對於技術交底材料有多個發明點的撰寫,首先在第一件專利申請中,技術交底材料給出的技術內容都要寫入到權利要求中。這時,第二個發明可能會寫為從屬權利要求。但是為了充分的保護發明創造,還需要針對第二個發明點撰寫成另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及其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並建議委託人在同日另行提出一件專利申請。
3)撰寫步驟。並列發明點的撰寫與前面介紹的6步法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個步驟7。在第二步確定發明點時發現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並列發明點時,在第五步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先以第一個發明點為核心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在步驟7中,以第二個發明點為核心再撰寫第一個獨立權利要求。
(4)並列主題
如果技術交底材料中出現了產品、製造方法、化學成分、配套的設備等內容,則考慮為並列主題。對於每一個主題,都需要寫成並列獨立權利要求。如果技術交底書給出發明創造的若干技術主題,則首先要確定技術主題,在每個技術主題下,分別按照6步法進行撰寫。
1)判斷技術主題的類型及數量
在閱讀技術交底書的過程中,首先應當判斷出技術交底書中描述的技術主題的類型,是產品還是方法?如果技術交底材料中涉及多個技術主題,在技術特徵分析後,通過特定技術特徵的比較確定多個主題之間是否具有單一性。對於不具有單一性的並列技術主題,需要撰寫另案申請的權利要求。
2)並列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並列獨立權利要求有兩種撰寫方式:①引用式並列獨立權利要求,例如,多個獨立權利要求寫為:
「1.一種XX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2.一種使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XX設備的方法,其特徵在於:A』B』C』D』」
3.一種YY設備,其特徵在於:將權利要求1所述的XX設備與M設備連接起來。」
引用式撰寫方式一般用於相互有專屬配合關系的獨立權利要求。
②相互不引用的獨立權利要求,例如,多個獨立權利要求寫為:
「 1.一種XX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2.一種XX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A』B』C』D』。」
四、權力要求書撰寫注意事項
1.從創造性的角度看
為滿足發明專利的創造性,在申請文件撰寫中需注意:充分檢索和分析現有技術、權利要求撰寫要提煉發明點、說明書撰寫應證明發明創造性的證據。
(1)充分檢索和分析現有技術
一般而言,專利發明人在研發過程中已經對先期技術有了一定的檢索和了解,然而在專利撰寫過程中仍有必要進一步全面檢索,並深入分析現有技術,看在研發過程中是否有相關文獻披露,是否仍然對現有技術具有貢獻點,這不僅讓撰寫者更全面和客觀地理解現有技術,更能讓撰寫者明白專利申請相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之處即發明點,這有利於後續的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撰寫中對核心內容的把握。
(2)權利要求撰寫應提煉發明點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對所保護的技術內容和保護范圍給出清楚、准確限定的法律文件,是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權利要求的撰寫應注意表達具有創造性的發明創造的內容與范圍,在撰寫中需提煉發明點,即為專利申請的技術帶來創造性的技術特徵或者技術特徵的組合。一般情況下,建議專利申請人在撰寫時對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合理有度的概括,不要一味追求大的保護范圍而過度地抽象概括,使方案本身發生畸變,從而影響對整個方案的理解和技術性的判斷,為其後續審查以及專利申請人的利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從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的角度看
(1)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的關系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對技術方案中的技術特徵用法律語言進行的描述,也是授權後專利保護的技術范圍,它分為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技術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含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可以獨立存在。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主題的類型必須是明確的,或是方法獨立權利要求,或是產品獨立權利要求,而不能在一個獨立權利要求中既包括方法又包括產品。從屬權利要求是對其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限定,限定的技術特徵一定 是已經出現於在前的權利要求中。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體現寬,主要是起到專利「進攻」的作用;而從屬權利要求則是對獨立權利要求進行補充限定,起到專利 「防守」的作用。所以,一個好的權利要求書中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和多個從屬權利要求。
(2)獨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度」的把握
雖然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體現寬,但並不是越寬越好,應該有一個度的把握。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時切勿將權利要求寫得較為寬泛,特別是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書,獨立權利要求的范圍太寬,所涵蓋的必要技術特徵過多,可能會涉及他人專利已有的技術特徵,使權利不穩定,易於被他人宣告無效。同時獨立權利要求的范圍太寬,也容易導致與公知技術發生沖突,遭遇公知技術抗辯。
(3)獨立權利要求切忌寫入非必要技術特徵
必要技術特徵是指生產產品時技術上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徵,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徵,把非必要技術 特徵寫入獨立權利要求,將導致專利保護范圍過窄,使專利的保護陷入被動,很難指控他人侵權。
(4)對權利要求書的自查和優化選擇
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後,應該從技術問題和技術效果的角度進行自查,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問題和技術效果應相互對應,盡量刪除不必要的用語和限制。在對從屬權利要求進行自查時,應審視從屬權利要求是否盡可能引用了獨立權利要求,是否附加技術特徵,是否對其獨立權利要求進行補充限定,二者之間的層次是否相差過大。對同一項發明申請,申請人可以撰寫幾個不同的權利要求書進行比較,因為要達到既符合國家專利局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的要求,又能恰到好處地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撰寫幾個權利要求書,有利於申請人在反復比較過程中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方案。
另外,從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比其引用的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窄,所以獨立權利要求如果能夠滿足新穎性和創造性的要求的話,從屬權利要求也同樣能夠滿足這一條件。從屬權利要求應當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因為從屬權利要求包含了獨立權利要求中所有的技術特徵,並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定特徵[6]。
3.從權利要求的數量來看
將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概括得恰到需要注意:(1)獨立權利要求的數量:數量越多越能從不同角度如產品和方法上對技術進行充分保護;(2)從屬權利要求的數量:數量越多越能對抗他人申請同樣或類似的專利,從而與獨立權利要求共同構成完整的權利保護體系;(3)獨立權利要求中相對於現有技術的區別特徵的數量:在專利技術創造性確定的情況下,撰寫的獨立權利要求中區別特徵數量越多,一般會導致專利保護范圍越小[6]。在符合「清楚」要求的前提下,專利申請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比較上位或者比較概括,專利的保護范圍就較寬,如果寫得過於具體或加進了非必要技術特徵,則專利權利范圍變小。但也不能認為撰寫得越上位越好,其原因是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過於上位會導致權利要求的不支持,無法有效對抗他人的無效宣告請求,降低專利的穩定性,以至於專利質量同樣會受到影響。因此,只有將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概括得恰到好處才算合理。
Ⅵ 發明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
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紙張質量應相當於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採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於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後的括弧內註明原文。《權利要求書》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呈黑色,符合製版要求,不得塗改,字高應當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 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不允許有空行。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權利要求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 一張表格只能用於一件專利申請。申請人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並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申請人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 也可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遞交專利申請。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後,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Ⅶ 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的問題
1。一種按鍵及鍵盤,其特徵在於包括A.B.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徵在於還包括C
說明書和實施方案寫清楚就可以了
Ⅷ 發明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
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 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紙張質量應相當於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採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於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 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後的括弧內註明原文。
《權利要求書》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呈黑色,符合製版要求,不得塗改,字高應當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 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不允許有空行。 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權利要求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 一張表格只能用於一件專利申請。
申請人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並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申請人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 也可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遞交專利申請。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後,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Ⅸ 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都會採納嗎
獨立權利要求1是要求有區別技術特徵的,這區別技術特徵就是別人沒有的技術特徵,其他從屬回權利要求答書中都是直接或者間接應用權利要求1的,所以形成的每個技術方案至少有這部分區別技術特徵,也就是或即使從屬權利要求中有別人有過的類似技術特徵,也就因為區別技術特徵的存在,不會在審查過程中被輕易地提出要踢掉的。
審查過程中不需要你本人參與,但需要你針對審查意見進行答復。
Ⅹ 申請專利時,權力要求的項數指什麼
權利要求的項數,就是請求保護專利權利的項目和數量。一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可以回有多項(包答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獲得批准後,專利局是按照每年每項權利進行收費的。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