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二次開發
根據《著作權法》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也是就和順序沒有關系。不過如果增加著作權人同時調換順序,這是可以變更。手續就是辦理著作權轉讓手續,比如由現在五個人轉給現有五個人再加一個人,同時更換順序即可。具體與頒發登記證審查員聯系辦理為妥。根據中國版權中心計算機軟體登記程序,合作開發的軟體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申請者簽章時只需由此著作權人簽公章。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註明其他著作權人。軟體著作權登記人或合同登記人可以對已登記的事項做變更或者補充登記:允許變更的事項:軟體名稱(包括全稱、簡稱和版本號);申請人可以申請軟體版本號的變更,但僅限於版本號前加「V」或去掉「V」的變更;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允許補充的事項:首次發表日期;未發表的軟體登記後,在軟體發表之後,針對發表日期可以辦理補充登記;不允許變更或補充的事項:軟體表達(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變化;?軟體權利發生轉移;開發完成日期、首次發表日期等事項的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三條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條 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
② 購買了一個軟體,在它的基礎進行二次開發,二次開發庫能夠申請著作權或者專利嗎
1、二次開發後的軟體,可以進行計算機軟體版權登記。
2、至於是否可以申請專利,要看開次開發過程中是否解決了具體的技術問題,如是,則可以。比如,原來的軟體演算法負責,你新設計一個簡單的演算法,且實現的功能跟以前相當或更佳,那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③ 用Creo做的二次開發能不能申請軟體著作權或者專利
當然可以了,不過前提是看你做到了什麼程度,不然就是得不償失了。
④ 自己研發一個軟體出來 可以申請專利嗎
自己研發一個軟體出來可以申請專利。
《專利法》第9條第2款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文件可以直接面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以及各代辦處,也可以掛號郵寄國家知識產權局,還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此外,申請人可通過電子申請系統在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中間文件,以及中國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和中間文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符合規定的專利申請文件後,便會向申請人寄發受理通知書,書中註明專利申請日和申請號及有關事項。此後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可以直接向知識產權局或各代辦處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或銀行匯付,還可以通過代理機構代繳。
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以通過登錄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使用網上繳費系統繳納專利費用。
(4)專利二次開發擴展閱讀:
申請專利是一種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要想快而穩妥地獲得專利權,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可委託專利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為你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一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託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則是你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
准確的說,應該是,一個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會幫助發明人對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時發明人需要給代理人提供技術支持,並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託關系後,應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詳細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徵及實施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圖紙等。
如發明人不會制圖或不能提供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可直接向專利代理人口述,專利代理人可根據發明人的發明意圖為你完成專利申請的全過程,直到獲得專利權。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等文件。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並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等文件。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同一產品的同一項外觀設計的正投影視圖應使用同一表達方法製作,即應當全為繪制視圖或者全為渲染視圖或者全為照片視圖,不允許將不同的表達方式混用。
⑤ 有一個疑惑,開源軟體源碼都知道了,那我做二次開發為什麼還需要包含原許可證不包含我的軟體也能跑起來
BSD
BSD開源協議是一個給於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議。基本上使用者可以」為所欲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碼,也可以將修改後的代碼作為開源或者專有軟體再發布。
但」為所欲為」的前提當你發布使用了BSD協議的代碼,或則以BSD協議代碼為基礎做二次開發自己的產品時,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源代碼,則在源代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如果再發布的只是二進制類庫/軟體,則需要在類庫/軟體的文檔和版權聲明中包含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不可以用開源代碼的作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做市場推廣。
BSD 代碼鼓勵代碼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碼作者的著作權。BSD由於允許使用者修改和重新發布代碼,也允許使用或在BSD代碼上開發商業軟體發布和銷售,因此是對 商業集成很友好的協議。而很多的公司企業在選用開源產品的時候都首選BSD協議,因為可以完全控制這些第三方的代碼,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開發。
AL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開源組織Apache採用的協議。該協議和BSD類似,同樣鼓勵代碼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權,同樣允許代碼修改,再發布(作為開源或商業軟體)。需要滿足的條件也和BSD類似:
◆需要給代碼的用戶一份Apache Licence
◆如果你修改了代碼,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
◆在延伸的代碼中(修改和有源代碼衍生的代碼中)需要帶有原來代碼中的協議,商標,專利聲明和其他原來作者規定需要包含的說明。
◆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一個Notice文件,則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帶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許可,但不可以表現為對Apache Licence構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對商業應用友好的許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修改代碼來滿足需要並作為開源或商業產品發布/銷售。
⑥ 二次開發 軟體著作權
這要看對方是否有進行修改的權授,如果有的話是可以二次開發,但仍然是不能佣有二次開發軟體著作權的。
這里舉一個案例:
最近遇到一個案子,覺得比較有意思,可以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例描述:A公司從B公司購買了B公司擁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體M,使用過幾年後,需要升級,於是找到原B公司的技術人員離職後在外成立的C公司,簽訂軟體升級開發合同,由C公司對軟體M進行二次開發,B公司發現後,訴C公司侵權,C公司以A公司合法擁有M軟體,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擁有二次開發權為由抗辯。
觀點是:在此案件中,C公司侵害了A公司軟體著作權中的修改權。
C公司律師引用的抗辯法律條文如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002年的規定:
第十六條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內;
(二)為了防止復製品損壞而製作備份復製品。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並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復製品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復製品銷毀;
(三)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軟體。
其實看一條法條,要認真的其分析其中的法理,才能正確理解立法的意圖,從而正確的理解法律。著作權法和軟體保護條例的立法目的都是在「保護」著作權人合法的權利基礎上鼓勵創新和技術進步,其核心是通過「保護」來促進技術進步。從這條法規中,可以看到A公司的確是擁有對合法擁有的M軟體的復製品的二次開發的權利,但是應該解讀出,這種權利是有約束的權利,從法條可以得知,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可以對該軟體進行必要的修改。但很明顯這種合法的二次開發行為,有兩個約束條件,第一是該權利只屬於該軟體的合法復製品的所有人,第二是該二次開發行為只能針對該合法復製品進行。法條並沒有規定該修改權可以被轉授權擴散使用,而且本法條本身就是在著作權范圍外對軟體合法復製品的所有人再進行必要的有限授權,因此這種授權本身必然就是限制性的,因此也不能再進行擴大的法律解釋,也就是說軟體必要修改的行為實施人只能是軟體的合法復製品的所有人。
具體到本案,A公司的二次開發權利能且僅能由A公司自己實施,能且只能在A公司合法購買擁有的這份M軟體的復製品上使用。A公司擁有的二次開發權利是不可擴展到第三方公司的,因此C公司的行為必然侵犯了B公司的軟體的修改權。
⑦ 二次開發庫能夠申請著作權或者專利嗎利嗎
根據《著作權法》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也是就和順序沒有關系。不過如果增加著作權人同時調換順序,這是可以變更。手續就是辦理著作權轉讓手續,比如由現在五個人轉給現有五個人再加一個人,同時更換順序即可。具體與頒發登記證審查員聯系辦理為妥。根據中國版權中心計算機軟體登記程序,合作開發的軟體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申請者簽章時只需由此著作權人簽公章。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註明其他著作權人。軟體著作權登記人或合同登記人可以對已登記的事項做變更或者補充登記:允許變更的事項:軟體名稱(包括全稱、簡稱和版本號);申請人可以申請軟體版本號的變更,但僅限於版本號前加「V」或去掉「V」的變更;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允許補充的事項:首次發表日期;未發表的軟體登記後,在軟體發表之後,針對發表日期可以辦理補充登記;不允許變更或補充的事項:軟體表達(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變化;?軟體權利發生轉移;開發完成日期、首次發表日期等事項的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三條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條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
⑧ 如何利用和開發失效專利的價值
1. 如何利用失效專利 失效專利的利用有多種形式:
(1)可以直接實施失效專利,以製造產專品,或應用屬於製造工藝之中,免費實施技術成果。
(2)可以針對失效專利進行二次開發,通過對失效專利的借鑒發揮、改進完善,
⑨ 對已成熟的運動類產品進行二次開發,增加一些新功能,能否申請發明專利,和原專利之間有無沖突
如果對產復品進行了二次開發制,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改進,
且這些改進點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就可以據此進行專利申請,
不受原產品專利的影響。
但是如果需要使用改進後的產品,則需要考慮產品經過改進後,
是否還落入原專利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
如果是,則使用該改進後的產品會有侵犯原專利權的風險。
至於要申請何種類型的專利,則要具體去看你對產品的改進點在什麼地方,
創新性是高還是低。
一般來說,發明專利對創造性的要求比實用新型要高,
如果是對產品結構的細微變化建議申請實用新型。
如果僅是對產品外觀的新設計,不涉及功能及結構上的變化,則需要申請外觀設計。
⑩ 申請專利的步驟有哪些
申請專利可以自行去申請,但由於申請過程比較復雜,自己申請通過率低,則更多的都是選擇代理機構去申請專利。
注意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2、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並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