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標機
A. 德國相機有什麼名牌的
我快哭了~~天~
哈蘇是瑞典的相機,非德國的,而且還是始於瑞典皇家空專軍。
德國的知名相機主要是幾屬個最具代表性的品牌:
祿萊Rollei-——最具影響力歷史最悠久的中幅德國相機,但由於在十九世紀70年代曾被英國人收購過,80年代又回到了德國人手中,因此祿萊一直處於一種爭議,英國人認為祿來也是英國的。
萊卡——始終如一的最著名的旁軸相機。(但其R系為日本製造)
卡爾蔡司——世界上最著名的三大光學公司,德國品牌,雖主要生產鏡頭,但也曾生產過相機。
康泰時相機——曾經的德國卡爾蔡司下屬相機品牌,今天的135相機的鼻祖,但後被日本收購。不過這個品牌依然認定為德國的。
林哈夫——悠久的120技術性德國相機品牌,非常了不起,與瑞士的仙娜相機並駕齊驅。
初康泰時外,其他幾個品牌到今天依然是代表著德國的頂級品牌。
但我再給你介紹一個目前超越哈蘇和祿來的相機品牌,就是來自瑞士的阿爾帕相機,我用過一款價值65W(中端相機)的阿爾帕,目前憑借其最高超的製作工藝和即為誇張的成像效果,再加上昂貴的價格已經成為當今相機豪門的TOP1品牌。
常海外商標注冊費用都由三部分組成:官費+海外律所或dai理機構費用。不同的公司收費不同,大概在7000+左右,具體的德國商標注冊費用除了官費服務費可以自主協商。
申請德國商標需要的資料: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幫到你請採納
C. 如何申請注冊德國商標
申來請人申請注冊商標主自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德國注冊,即向德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申請人資格: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擁有我國國籍。另外,台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德國商標注冊申請。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德國商標注冊申請。
申請條件:申請德國商標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
辦理途徑:通過商標局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匯寶知識產權辦理。
(二)申請人自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特別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辦理步驟 :准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領取國際注冊證。
D. 德國商標注冊需要多久
申請人向德國申請商標注冊,委託本公司代理到德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在我們收到申請文件後,我們會及時轉如交有關部門。申請人一般在6周之內收到答復文件、受理日和受理號。商標申請在法定的必經程序非常順利的情況,一般約需6-9個月。如果需要加急辦理(3-6個月),則另需繳納加急費用。若該商標申請在審查程序中出現商標局核發補正通知、審查意見的情況,或者進入特別程序,即出現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復審的情況,商標申請最終獲准注冊則需更長一些時間。獲得商標注冊證後,商標局向社會公開其商標,如果在3個月內沒有遭他人異議,此商標的所有權就屬於貴公司,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如果在3個月內遭他人異議,商標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裁決。德國商標申請注冊的優先權如果一商標在巴黎公約一成員國內已經完全相同地注冊(圖樣、商品),那麼除了特定的情況,可以獲得注冊。請求加速審查指希望就申請要求和駁回絕對理由作出迅速決定。需交附加費500美元。
E. 德國商標注冊要注意哪些
德國商標注冊需要注意的問題:
1、可注冊的商標要素德國可注冊的商標為任何可用圖表代表的標記,比如文字,名稱,首字母縮寫詞,字母,數字,圖案,顏色,顏色組合,立體標記(商品的形狀和包裝),音響,任意上述組合;
2、商品分類德國按照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有45類,商標注冊受法律保護,同時也受公眾的認可;
3、商標申請資格德國的商標一個申請可包括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外國申請人不需要國內注冊,但是需要一個德國本地的代理;如果沒有,必須通過專利代理人或律師代理;
4、委託書德國商標申請需要簽署委託書,但無需公證。首次申請注冊的處理時間大約是2至4個月;
5、商標審查申請包括形式審查,實質審查,但不包括事先商標查詢;
6、異議期是在商標申請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
7、商標有效期和續展商標自申請注冊起,即受法律保護。但只有當該商標被核准注冊,才能視為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之日起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可申請注冊商標續展。
8、商標的使用要求已經注冊的商標連續五年停止使用的,或異議程序結束後連續5年停止使用的,則該注冊商標可能會被申請撤銷。如果在此期間無任何利害關系方提出因不使用而申請撤銷,那麼注冊的商標仍受法律保護。
凡在德國與瑞士都注冊的相同商標,在德國使用就能保持商標有效,反之亦然。(德瑞協定,關於兩國的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保護,1892年4月13日)
德國商標保護的對象:
文字、字母、數字、圖形、音響、立體等。
德國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商標標樣實例,包括指定的產品或服務;
2、商標圖樣;(26.2×17CM)
3、注冊主體信息,如果注冊名稱、注冊地址。
4. 確認單、協議。
德國商標的辦理程序:
接到申請後,專利局先給申請發一個文號並確定申請日期(專利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然後馬上向申請人或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書。這以後,專利局將不再就收到書件寄出通知書。在確定文號和付費的類別後,將對是否符合申請注冊的正式要求作出審查。如果不符合要求,將通知申請人補正。如果補正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將繼續申請程序,否則,將駁回申請。如果申請存在以下缺陷,將以補正後的日期為申請日期:缺少申請人身份的信息;沒有商標圖樣;沒有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如果沒有駁回的絕對理由,商標就能獲得注冊。如果有絕對理由,申請人將接到通知書,並有機會在專利局規定的時間內就此陳述意見。考慮到申請人意見後,如果專利局認為仍有必要維持駁回。將由更高一級的審查員來決定能否注冊。如果注冊的德國商標被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以首先向OBJECTIONEXAMINER提出反對,反對無效,可以向聯邦專利法院上訴。提出反對,不用另外收費。
如果專利局沒有在六個月內就反對作出答復,申請人可以提出裁定請求,如果請求在兩個後還沒有作出,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訴。如果申請資料符合規范,不存在絕對理由,德國商標將被注冊和公告。必須注意到的是,注冊後,德國商標獲得的只是臨時性權利,還有可能遭到基於在先權利的異議。
德國商標注冊的異議:
德國商標注冊公告後,在先權利人可以在三個月內提出異議。異議一式兩份。
如果異議成立,注冊將被撤銷。如果這三個月里沒有異議,商標就被正式注冊了,只有注銷撤銷程序才能撤銷商標權。
德國商標的保護:
保護期十年,從申請日算起,至十年後申請日所在月的最後一日為止。以後,每次續展十年。續展必須在保護期最後一日前進行,如果在這一天還沒有繳納費用,專利局將通知注冊人其商標將被撤銷。在此通知送達後六個月內,注冊人仍然可以提出續展,但必須多交一筆費用。
F. 注冊德國商標的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1、查詢。商標的查詢可以避免與注冊商標與申請注冊中的商標相同或者類似,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2、將資料提交;
3、審查。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後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託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4、公告。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便會在德國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個月為異議期。
5、注冊。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商標將會被核准注冊。
G. 德國商標注冊時間流程要多少久
商標單一費用及詳細資料
申請費9500元【包三類】
查詢1800元
申請人主體資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可申請注冊商標。在德國沒有營業所的申請人只要在其設有營業所的國家接受德國的商標並且予以和其本國的商標相同的待遇時才能依法在德國申請商標保護。
申請所需文件:
1、商標圖樣。
2、商品和服務清單。
3、外國申請人還需提供原屬國商標注冊證副本,對給予德國公民特權的互惠國家公民無需認證。
審查流程:專利局將對申請文件的形式以及商標是否有注冊性進行嚴格的審查。但不對該商標之前是否存在相同或類似的注冊或申請進行審查。對商標的注冊性進行審查後,對於有注冊性的商標予以刊登商標公告。在公告期3個月內,任何相同或相似商標的主持人或在先申請人都可以提出異議,由專利局作出裁定。
官方回執時間:4周
注冊需時:3-6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自提出申請的次日起計算。
商標的續展:續展申請可以在期滿後2個月內提交,在該期限後若還未繳納規費,將發出付費處罰的最後通牒;若在期滿6個月內或最後通牒下達1個月後還未繳納續展費用的,注冊將被撤銷。
註:1、案件類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予以報價。
三、辦理途徑分析
德國屬馬德里成員國,可以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途徑注冊該國商標。要求:國內商標受理通知書。通過馬德里方式辦理德國商標,費用上與單一辦理差別不大。因單一辦理時間非常快,因而,對時間及單獨商標證書有較多要求,則可選擇單一方式辦理。
H. 德國商標和歐盟商標有區別么
首先保護力度不一樣,德國商標的話在德國境內的保護力度大,而歐盟商標則保護歐盟所有成員國,因為你計劃在德國開公司,肯定得保護自己的品牌名,防止他們搶注,那麼注冊歐盟則范圍大,在德國境內單獨注冊個德國商標就更利益保護。
I. 德國商標注冊
歐盟商標是指根據
CTMR
(歐共體商標條例)規定的條件獲得
OHIM
(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局)注冊的,在歐盟
25
國范圍內有效的,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一、歐盟商標注冊概述
歐盟商標及其注冊申請在整個歐盟有效,商標申請及其相應的注冊會自動延伸至所有
25
個成員國。歐盟商標注冊有一個由
OHIM
實行控制的注冊程序,而無需各個國家工業產權局的介入。
-
優點:
一次提交一份申請即可,在任一成員國的使用視為在
25
國使用,商標發生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
25
國發生效力;注冊費用較低,無論注冊、續展等均比逐一國家注冊的費用便宜得多。
-
缺點:
由於
25
成員國使用不同的語言,在商標的含義或讀音上可能會造成近似,而
25
個成員國中只要一個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整個共同體商標注冊被駁回。盡管該駁回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且保留原共歐盟商標申請日,但申請人還須支付向每個國家的轉換費用。
商標專用權從申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二、歐盟注冊所需的條件、文件及程序
1
、申請條件
-
無基礎注冊要求。國內任何希望在歐盟得到商標保護的自然人或法人。
2
、申請文件
-
委託書:由本司提供,申請人簽名蓋章;
-
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
份;
-
申請人名義和地址中英文;
-
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
/
服務名稱;
-
商標圖樣。
3
、注冊程序
-
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遞交申請書,當局對認為符合條件的商標申請即予以受理,給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
受理後,當局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同時將申請書遞交各成員國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各成員國在
3
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
-
當局收到各成員國檢索報告後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參考;
-
當局對申請的商標不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被初步接受注冊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個月為異議期,25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商標予以注冊;
-
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包括因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而導致共同體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在一個或幾個國家單獨的商標申請,其原申請日及優先日同樣享受。
-
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不服,可以向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的復審裁定違反羅馬條約或共同體商標條例的情況下,還可以向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庭上訴。
三、
歐盟成員國
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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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成員國包括:
法國、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
、奧地利、芬蘭、瑞典、塞普勒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立陶宛、拉脫維亞、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及斯洛維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