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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全商標

發布時間: 2021-02-12 08:03:39

1. 哪些商標侵權訴訟可以申請保全措施

你好!根據我國《商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關於商標侵權的訴前保全可以分為財產保全與證據保全兩類:
一、財產保全。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的措施,但是申請人需要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方式為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也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二、證據保全。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對商標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提出申請的利害關系人,包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中,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商標注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保全證據的申請,應當遞交書面申請狀。申請狀應當載明:(一)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二)申請保全證據的具體內容、范圍、所在地點;(三)請求保全的證據能夠證明的對象;(四)申請的理由,包括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且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體說明。
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證據可能涉及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證據的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裁定採取的措施。
人民法院作出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或者保全證據的裁定事項,應當限於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的范圍。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2. 商標可以保全嗎

可以啊
兩種途徑:
1.商標全類注冊
2.注冊指定類別商標+版權保護

3. 商標注冊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查封和財產保全措施

商標權的財產保全問題:
1、財產保全的內容
注冊商標專用權屬於無形財產,因此對其採取保全措施的內容較有形財產的保全更為復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注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規定,財產保全的內容主要包括:商標轉讓、變更、注銷、質押等事項。也就是法院限制權利人不能行使商標轉讓、變更、注銷、質押等權利。對於使用權法律並沒有明確限制,商標權人仍然可以在核準的范圍內使用。
2、保全的方式
國家商標局負責全國商標的審查核准和使用管理,因此法院對注冊商標採取保全措施,必須通過商標局予以協助執行。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需要對商標權進行保全,應當向國家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載明要求商標局協助保全的商標名稱、注冊人、注冊證號碼、保全期限以及協助執行保全的內容,即禁止轉讓、變更、注銷商標、質押等事項。
3、保全期限
對注冊商標的保全期限一次不得超過6個月,自商標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之日起計算。如果仍然需要對該商標繼續採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前向商標局重新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繼續保全。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對該商標的財產保全。
4、不得重復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對已經進行保全的注冊商標權,不得重復進行保全。法院在向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中應明確具體的提出要求保全的商標相關信息,以便於判斷不同法院對同一注冊商標進行保全是否屬於重復查封。

4. 申請保全商標需要擔保物嗎

你好,商標申請關鍵在於全面的檢索、專業的風險評估。

商標申請流程:商標注冊一般內分為個人容和公司申請兩種。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戶執照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16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3-5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4個月左右) 。

商標起名、商標設計、商標檢索、商標申請、變更、轉讓、續展、異議、侵權訴訟,您還可以詢問我們:

5. 關於注冊商標財產保全司法解釋

知委會為您解答:
商標權的財產保全問題:
1、財產保全的內容
注冊商標專用權屬於無形財產,因此對其採取保全措施的內容較有形財產的保全更為復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注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規定,財產保全的內容主要包括:商標轉讓、變更、注銷、質押等事項。也就是法院限制權利人不能行使商標轉讓、變更、注銷、質押等權利。對於使用權法律並沒有明確限制,商標權人仍然可以在核準的范圍內使用。
2、保全的方式
國家商標局負責全國商標的審查核准和使用管理,因此法院對注冊商標採取保全措施,必須通過商標局予以協助執行。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需要對商標權進行保全,應當向國家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載明要求商標局協助保全的商標名稱、注冊人、注冊證號碼、保全期限以及協助執行保全的內容,即禁止轉讓、變更、注銷商標、質押等事項。
3、保全期限
對注冊商標的保全期限一次不得超過6個月,自商標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之日起計算。如果仍然需要對該商標繼續採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前向商標局重新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繼續保全。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對該商標的財產保全。
4、不得重復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對已經進行保全的注冊商標權,不得重復進行保全。法院在向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中應明確具體的提出要求保全的商標相關信息,以便於判斷不同法院對同一注冊商標進行保全是否屬於重復查封。

6. 商標侵權如何保全證據

一、商標侵權的保全證據如何進行?
商標侵權的保全證據主要需要經過如下流程:
1、管轄:向有商標侵權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應當遞交書面申請狀並交納費用,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證據可能涉及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經審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書面裁定。
4、裁定的執行: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5、裁定的解除: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8條: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二、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並沒有對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作明確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此外,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其實,商標侵權可以通過協商、行政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訴這三種方式來解決。但在侵權時效的約束下如果協商未果,建議立即其他方式進行維權,避免浪費時間。
綜上所述,商標侵權的案件當中涉及復雜問題的同時肯定會由此衍生出大量的證據,但是有大部分的證據是非常容易被破壞或者消除的,所以為了被侵權的人可以確實拿到證據並給法官作為判案的依據,就需要請求有強制力的法院出馬進行全面的保護。

7. 商標侵權如何證據保全公證需要哪些文件、材料

商標侵權可以這樣證據保全:
1、請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公證,以第三方專的客觀角度記錄證據屬。
2、建議可以是購買行為來搜集證據,可以請公司員工去購買侵權公司的產品,公證處的人員可以在一旁記錄,產品買回來後一定要發票,發票上有蓋章。
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營業執照、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即可。另外到公證處領申請表格填具相關內容(公證處都有印刷好的,或下載表格)。

8. 如何查封商標權

1、關於財產保全的內容
人民法院需要對注冊商標進行保全的,應當向國家工商行專政管理屬局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載明要求商標局協助保全的注冊商標的名稱、注冊人、注冊證號、保全期限以及協助執行保全的內容,包括禁止轉讓、注銷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事項和辦理商標權質押登記等事項。
2、對注冊商標進行財產保全的期限
對注冊商標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過六個月,自商標局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如果仍然需要對注冊商標繼續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保全期到期前向商標局重新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繼續保全。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對該注冊商標權的財產保全。
3、不得對已經進行保全的注冊商標重復進行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9. 商標侵權如何證據保全

購買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購買的整個過程由公證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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